Re: [申訴] C_Chat不當判決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時間5年前 (2019/07/22 19:24), 5年前編輯推噓0(0012)
留言12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6/16 (看更多)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京阿尼大火事件發生後,幾乎所以的討論標題都是以『京阿尼』三字 : 來代表『京都動畫』本身。 : 被檢舉人刻意使用標題: [閒聊] 阿尼總共被掛掉幾次? (希洽精華區 z-1-19-7-7-307-7) : 明確用『阿尼』暗指『京阿尼』。 首先阿尼為南方公園角色Kenny McCormick的台灣正式翻譯名稱 您的意思是指當年南方公園的翻譯就是在暗指京阿尼? : 尤甚者用『被掛掉幾次』來揶揄本次事件中的死難者。 阿尼被掛掉了 這句話同樣是台版南方公園的代表台詞類似柯南中的"真相只有一個" 所以您的意思是指當年南方公園的翻譯是在嘲諷未來才發生的事件? : 京阿尼大火為前所未有的災難,也造成西洽版上應該也是史上最高的人潮 : 在這種情況下還利用本次事件發廢文討噓,造成版友憤怒噓文 : 毫無同理心就算了,還造成版面秩序混亂的事實。 : 我認為給予引戰判定並且退文是相當合理的判決。 還是沒有說出為何日本火災不准聊一個毫無關聯美國動畫的原因阿 還是只是想設文字獄只要形音相近就不准挑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89.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3794684.A.575.html ※ 編輯: livefishfish (123.205.189.124 臺灣), 07/22/2019 19:28:36

07/22 21:41, 5年前 , 1F
本文已結案,不另行處理
07/22 21:41, 1F

07/22 23:39, 5年前 , 2F
所以我知道了南方公園未卜先知先揶
07/22 23:39, 2F

07/22 23:40, 5年前 , 3F
愉了 在未來發生的事件對吧
07/22 23:40, 3F

07/23 01:17, 5年前 , 4F
如先前所述,本組認定板主對於本案
07/23 01:17, 4F

07/23 01:17, 5年前 , 5F
之主觀判斷合乎情理,且有事先公告
07/23 01:17, 5F

07/23 01:18, 5年前 , 6F
預防,故維持原裁定,以上
07/23 01:18, 6F

07/23 22:56, 5年前 , 7F
標準明明是#1TCADNlb (C_Chat) 7/19
07/23 22:56, 7F
關鍵字不行發文明明晚於我的發文時間 按照舊的標準根本沒有 發文有"阿尼"就被退文這件事 jschenlemn是以2019/07/18 21:41新訂的標準去桶2019/07/18 19:41:46早已存在的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TC0hDXr (C_Chat) [ptt.cc] [公告] 京阿尼大火消息回報,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3429581.A.87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07/18 21:41 更新 目前因看板人數眾多,各類消息紊亂 在此更新文章文章處理標準 #1TC2sO8H (C_Chat)公告停止適用 A. 因本次事件而生之閒聊,關聯度低、討論內容薄弱之文章 刪文處置。 B. 刻意以諧音梗(如阿尼、消防員、京都大火)發文且內容或立論薄弱 刪文處置。若涉及引戰則退文 C. 利用本次事件反串、引戰、蓄意討噓,以引戰論併退文 D. 文章雖不至於引戰,但因特定可接受之觀點過於敏感, 致使文章以無法正常討論者,為了維持版面秩序刪文。 ※ 編輯: livefishfish (123.205.189.124 臺灣), 07/23/2019 23:00:45 ※ 編輯: livefishfish (123.205.189.124 臺灣), 07/23/2019 23:04:05

07/23 23:22, 5年前 , 8F
板主已於7/18 16:28公告暫行條款
07/23 23:22, 8F

07/23 23:23, 5年前 , 9F
依據該篇公告即可進行處理
07/23 23:23, 9F

07/23 23:23, 5年前 , 10F
與後續說明執行標準無關
07/23 23:23, 10F

07/23 23:25, 5年前 , 11F
本組認同板主裁定之理由如判決所述
07/23 23:25, 11F

07/23 23:26, 5年前 , 12F
不另行回應
07/23 23:26, 12F
文章代碼(AID): #1TDPpyLr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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