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W4ICArj (C_ChatBM) 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sinra)時間3年前 (2021/01/28 19: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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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11-3所規定關於政治ACG之議題,必須限於明確且特定議題或人物之合理討論 並且也明確規定不得提到沒有明示與暗示的人事物。 而原案中的新聞,完全沒有提到黃珊珊。因此判罰申訴人。 2. 4-11-3 之規定的初衷,就是要避免此類借題發揮引發政治論戰的行為。 既然新聞只有提到北市府,那麼就應該僅以團隊為主要討論對象 聚焦到連新聞都沒出現的人物上,很明確逾越了板規所容許的範圍。 申訴人的行為,正好就是在政治紛擾日益嚴重的希洽,所要避免的。 3. 不僅希洽,乃至於整個PTT的申訴程序,都是遵循同一套原則的 以此作為申訴理由,只是顯示申訴人對於PTT的無知而已。 以上說明,望小組長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48.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11832740.A.376.html
文章代碼(AID): #1W4fsaDs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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