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WEzdo1Q (C_ChatBM) 判決不當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整理板主群判決理由以利案件審理
: z板主
: 因為"無職轉生~到了異世界就拿出真本事~"之出版年份比"帶著智慧
: 型手機闖蕩異世界。"早,同時由申訴人之發文內容認定申訴人並未明
: 確提出具體證據分析該作品有抄襲之事實
: 據此判定申訴人蓄意反串
: a板主
: 根據文章下方推文認定該文章 有引起爭議之事實
: u板主
: 尚未回應
: r版主
: 比較不同作品是否有雷同橋段不視為違規
: 其中a板主舉#1W0w1y7b (C_Chat)
: 以該文章為例說明C_Chat主流意見為"jojo第一部是抄鬼滅"
: 然而經本組調查相關資料
: "jojo的奇妙冒險 第一部"之創作時間明顯早於"鬼滅之刃"
: 認定該篇文章之內容明顯悖於事實,唯未因引起爭議而被檢舉
: 不適合做為本案與其他無違規案件之差異,故不予以採納
: 若a板主要提出其他案例,請於七日內回覆至本板
小組長沒有理解a版主的意思 a板主特別找這個例子是想說明
有沒有爭議跟兩方作品創作時間早晚沒有關係
即使兩方作品創作時間早晚有先後差異 也沒有引起爭議
就如JOJO第一部是抄鬼滅那般
但a板主說這是西洽共識 倒是有些超譯了 何謂西洽共識與本案無關這先不提
我認為小組長與其糾結於兩部作品的先後創作時間
更應該觀察jojo第一部抄鬼滅這發文沒有引起爭議的事實
來比較本案是否存在有引起爭議的事實
謝謝
補充a板主的意思就我理解
jojo第一部抄鬼滅? 西洽jo粉: 對 哈哈JOJO抄鬼滅哈哈
無職轉生抄...致敬手機俠? 西洽無職粉: 你怎麼可以...說...無職這種神作致敬 (哭
所以a板主判定違規 是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7.16.211.62 (挪威)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17081939.A.ACA.html
※ 編輯: jaids (77.16.211.62 挪威), 03/30/2021 13:31:5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
C_GenreBoard 近期熱門文章
PTT動漫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