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XFOtifv (C_ChatBM) 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毛毛象)時間2年前 (2021/09/18 22:32), 編輯推噓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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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by530424 (亞斯卡雷)》之銘言: : ※ 引述《jerry7668 (毛毛象)》之銘言: : : 看板名稱:C_ChatBM : : 申訴人ID:jerry7668 : : 申訴對象ID:Abby530424 : : 申訴原因:判決不當 : : 欲平反之結果:判決違規 : : 所附證據: : : 為何版友認真討論版務 : : 要因為版主的個人觀點忍受被栽贓收錢? : : 還是說未來只要A版主在任 : : BM版只要有人不爽 沒證據就可以隨意栽贓他人? : : B-1-1 討論時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做出人身攻擊者、 : : 非當事人或板主多次推文影響秩序(如離題、謾罵、嘲諷、嬉鬧) : : 或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 : B-1-1寫得清清楚 難道栽贓他人不算嘲諷? : : 難道栽贓他人不算離題? : : 難道栽贓他人不算謾罵? : 首先我並沒有因為我的個人觀點,刻意判決#1XFOtifv (C_ChatBM)無違規。我在C_ChatBM : 板中處理BM板板規檢舉案時,採取的方針是比較寬鬆的。參照過去的案例,除非有刻意搗 : 亂或是嚴重影響版面的狀況,我才會判處違規,而此案並不符合我判定違規的標準。 : 再者,在#1XFOtifv (C_ChatBM)文章底下,我有提出對於影射收錢何時會被判違規有提出 : 我的判準:用問句與否會是一大判決考量。對我來說,被影射收錢的確是讓人不舒服,但 : 是絕大多數使用問句的時候,這只是在說你的行動同時導致另一方受利,質疑你是否與另 : 一方有檯面下的交易與關係。我認為當影射收錢變成陳述句,例如:Abby收了OOO的錢, : 我才會認為這是一種栽贓,進而判處B-1-1違規。 你後面就說你覺得那段是問句 不是陳述句 然一開始說沒有因為個人觀點? 然後你說問句 問號在哪? 還是你覺得是問句就問句? 喔 別人提4-13問題 沒被他亂 只有我被他亂 原來在你的觀點這不叫刻意亂? 然後你還是避重就輕沒說 我要忍受這種栽贓的理由 原來 我被嘴 雲蟲給你多少 在你的觀點不叫栽贓喔? 原來可以因為敘述方式不同 就有不舒服跟栽贓的差別? 你通篇都用個人的觀點跟定義來判斷 然後說沒有因為個人觀點? 1 你說問句 那請問問號在哪? 2 你的分針採取較寬鬆 不就表示你是用個人心證來判 板規就寫在那 那我反問你 你今天都覺得人會不舒服 那不就表示 這個人遭受了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嗎? 那請問今天這個人受到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然後版主丟一句 喔 我只是覺得這個人感受不舒服 然後判無違規 你拿栽贓跟不舒服來模糊 但明明板規寫很清楚 只要版友遭受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版主本就要按板規處理 B-1-1可不是說受到栽贓才要被水桶好嗎? B-1-1可是這樣寫的 討論時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做出人身攻擊者、 非當事人或板主多次推文影響秩序(如離題、謾罵、嘲諷、嬉鬧) 或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3 我在認真討論版規 為何我還要忍受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很明顯A版主刻意避重就輕幾個問題 1 為何版友要為了版主的個人判決尺度忍受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2 為何其他人討論一樣的問題 只有我被特定版友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然後A版主認為這不算違規 不僅沒有回答出來 而且還有迴避PTT針對版主責任與義務的相關規定 : : 而且我申訴問得清清楚楚 : : 請問A版主做出無違規的判決是已經深思熟慮過了嗎? : : 而A版主的回答 : : → Abby530424: 回jerry前版主 我判決B-1-1的標準 58.114.201.51 09/15 18:52 : : → Abby530424: 比較鬆 但還是希望大家在BM版火氣 58.114.201.51 09/15 18:52 : : → Abby530424: 別這麼大拉 平安喜樂 58.114.201.51 09/15 18:53 : : 請問是誰火氣大到隨意栽贓他人? : : 是我嗎? : : 為何我要因為版主的個人標準要忍受他人隨意栽贓? : 最後 我在說完我B-1-1判得比較鬆後,提到「但還是希望大家在BM版火氣別這麼大拉 平 : 安喜樂」,這句是指雖然我B-1-1判決標準較鬆,但是不希望因此板友們在此板因此互相 : 攻擊,此句是對所有BM板的板友說的,而非暗指jerry7668板友火氣很大,亦非刻意輕挑 : 無視板規與組規的舉動。 為何我要忍受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看你整篇回文 通篇都沒有解釋 為何一個認真討論版規的版友為何要莫名忍受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 而且刻意避重就輕版主應負的責任與義務 還是未來 A版主默許 只要有版友跟他的意見不一樣 就可以用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被挑釁別人的方式攻擊? 因為A版主認為這叫不舒服 所以沒事 : : 再來 4-13也不只我一個人有疑問 : : #1XFMSp4a (C_ChatBM) 版友an94mod0也有疑問 : : #1XFDzZxC (C_ChatBM) 版友ptgeorge2也有疑問 : : 甚至#1XFNieFd (C_ChatBM) 另一位n版主看完我的疑問後 也有在思考是否判決有問題 : : 請問版友認真討論版規何錯之有? : : 要忍受他人隨意栽贓? : : 以上 : : 附溝通證據 : : #1XGRXEQX (C_ChatBM)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7.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31975571.A.082.html

09/18 23:58, 2年前 , 1F
jerry7668: 看來學歷高只代表比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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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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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59, 2年前 , 3F
請問這是否算是在認真討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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謾罵、嘲諷、嬉鬧 或是挑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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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0:00, 2年前 , 5F
我對於栽贓的判準在於B-1-1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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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覺得不舒服就是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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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可能是您最討厭的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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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影射收錢不是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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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你真覺得那段話不妥 你也可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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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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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又故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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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問一句 所以你的標準就是影射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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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你就無違規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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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又要扯前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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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那段話 我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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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那請問影射我收錢的證 據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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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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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收錢證據就影射他人收錢 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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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就是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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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說都說完了 接下來請小組長參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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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9:31, 2年前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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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1:12, 2年前 , 22F
最後一次回應 如同我之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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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1:13, 2年前 , 23F
你收了XX的錢 跟你收了多少 這兩種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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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方式 我會判處前者屬於人身攻擊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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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1:15, 2年前 , 25F
請小組長參考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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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XHVYJ22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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