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YF1yoI8 (C_ChatBM) 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博衣こより的ココロ)時間2年前 (2022/03/26 09:35), 2年前編輯推噓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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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nh507121 申訴對象ID:Abby530424、Satoman 申訴原因:明顯違規之無意義板務文卻被認定無違規,申訴後仍無法接受無違規結果 欲平反之結果:改判B-2-1違規 所附證據: 綜觀近期被認定為無意義之板務連署文 #1Y9FAMIX (C_GenreBoard) 提案舉辦大公會議來定調Vtuber角色性質,因為討論內容與 本板板務無關且未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而被認定為違規,且A板主也曾於 #1Y59dAPt (C_GenreBoard) 提到板務連署本該要有較嚴肅的標準故認定為違規。 而本案雖然提案與本板板務有關,但是同樣沒有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幾次我提出問題提 案人都沒有回答出具體可行的處理方案,明顯提案人沒有深思熟慮過,且提案人為現任板 主在此之前卻完全沒有提出來和其他板主討論過,更何況現任板主應該相對於一般人有更 嚴格的標準才對,然而A板主卻沒有像前案以較嚴肅的標準認定為違規。 #1Xo9eucc (C_GenreBoard)因為與創板宗旨牴觸被當時的l板主認定為違規,小組長也認 為其判決合理。 本案提出以[決鬥]分類開放板友爭論,卻又沒有提出任何實際方案如何避免板友在爭論時 吵架,開放板友爭論不管戰什麼都很容易讓板友違規,戰粉絲4-7-1-4、戰作品4-7-1-5, 但是不受限制的卻是4-7中標準最為模糊的4-7-1-2蓄意引起爭議,實際實行反而會讓板友 更加無所適從且明顯與創板宗旨要求大家在討論ACG時互相尊重、理解相抵觸,已經逾越合 理提案之範疇且造成板務困擾,不懂為何A板主會認為只要同意決鬥就不會違背創板宗旨、 就不會發生衝突?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應該認定為B-2-1違規,請小組長改判違規。 溝通證據:#1YF1yoI8 (C_ChatBM)#1YF5LiLy (C_ChatBM)#1YFcBT3K (C_ChatBM) -- 綺麗にしてもらえますか https://i.imgur.com/aSAXZm2.jpg
リサの食べられない食卓 https://i.imgur.com/KWZcfEB.jpg
楽園ノイズ https://i.imgur.com/HBNks7L.jpg
https://i.imgur.com/l1cW7IG.jpg
さよならピアノソナタ https://i.imgur.com/xsmHVzI.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102.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48258526.A.555.html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6/2022 09:44:13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6/2022 09:45:43

03/26 13:51, 2年前 , 1F
本案受理,請板主群說明判決理由
03/26 13:51, 1F

03/26 20:17, 2年前 , 2F
#1YFcBT3K (C_ChatBM) 大致回應如下方
03/26 20:17, 2F

03/26 20:18, 2年前 , 3F
所述 而關於是否違反看板宗旨的部分
03/26 20:18, 3F

03/26 20:19, 2年前 , 4F
本板永續經營追求的兩要素
03/26 20:19, 4F

03/26 20:20, 2年前 , 5F
即交流以及平衡此二點 我認為在決鬥
03/26 20:20, 5F

03/26 20:21, 2年前 , 6F
分類下並不一定會互相衝突
03/26 20:21, 6F

03/26 20:26, 2年前 , 7F
在使用決鬥分類或是點進決鬥分類文章
03/26 20:26, 7F

03/26 20:28, 2年前 , 8F
如果在介紹時有說明並清楚提醒
03/26 20:28, 8F

03/26 20:28, 2年前 , 9F
那我們是能夠同意 這些願意使用該分類
03/26 20:28, 9F

03/26 20:29, 2年前 , 10F
的板友 認為這種方式是能夠達成愛好者
03/26 20:29, 10F

03/26 20:30, 2年前 , 11F
之間 與客體之間 與社會之間等等
03/26 20:30, 11F

03/26 20:31, 2年前 , 12F
達到平衡的 那這樣就不會出現兩要素
03/26 20:31, 12F

03/26 20:31, 2年前 , 13F
衝突的狀況了 更何況提案人也有提到
03/26 20:31, 13F

03/26 20:33, 2年前 , 14F
在決鬥分類也不是完全無法可管 是可以
03/26 20:33, 14F

03/26 20:34, 2年前 , 15F
使用4-7其他條款作為當不幸兩要素衝突
03/26 20:34, 15F

03/26 20:35, 2年前 , 16F
時 可以作為處理狀況的手段
03/26 20:35, 16F

03/26 20:36, 2年前 , 17F
綜合C_ChatBM該篇申訴文下推文 以及本
03/26 20:36, 17F

03/26 20:37, 2年前 , 18F
文之推文 認定該篇板務提案未違反
03/26 20:37, 18F

03/26 20:38, 2年前 , 19F
B-2-1 惟希望提案人當未來有板務提案
03/26 20:38, 19F

03/26 20:39, 2年前 , 20F
最好要與其他板主先溝通過再行提案
03/26 20:39, 20F
光是不受4-7-1-2限制這點本身就很容易引起衝突了,在現行板規制度下仍有許多釣魚文 章無法以板規處理了,現在還多了一個不受4-7-1-2限制的分類,不免會讓這類釣魚的文 章更加肆無忌憚,讓有心人士能夠更加容易利用此分類去釣魚引發爭議、引起爭吵,由此 可見已經明顯與創板宗旨相牴觸,並非A板主所言的能夠達成愛好者間互相尊重,反而只會 讓板務風氣更加混亂,並造成板友大量違規、爭吵。 另,過去曾有前板主因為大量過期申訴被認定蓄意擾亂看板秩序,小組長當時也曾於 #1XeweQip (C_GenreBoard)言對熟悉板務運作的前板主應從嚴認定、從嚴處理,以維護板務 看板之正常運作。 本案的提案人除了是現任板主外,在此之前已經當過一年C_Chat板板主了,卻提出如此沒 有建設性、沒有實際配套措施且與創板宗旨相牴觸的板務連署,更何況在此之前也完全沒 有和其他板主溝通過,無端造成其他板主處理板務的困擾,然而卻沒有被S板主和A板主從 嚴認定為違規,顯然已經逾越合理判決之範疇,也與A板主過往對無意義板務文之認定互相 矛盾。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6/2022 23:29:25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6/2022 23:35:47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153 臺灣), 03/27/2022 22:33:48
文章代碼(AID): #1YFctULL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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