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YJmVVFw (C_ChatBM)判決不當
※ 引述 《Satoman (沙陀曼)》 之銘言:
: 該申訴人頻繁使用究世優文、驚世神文等浮誇分類發文吸引板友注意,
: 但內容僅為普通的閒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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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行為已符合板規4-7-1-6之「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定義,
: 故判決此案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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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各位對C_Chat板務的熱心關注,敬祝平安 喜樂。
:
第一、關於頻繁這類與大量發文相關的定義
#1YN1XHQ1 (C_GenreBoard)
已於上一篇進行相關陳述本人行為不構成要件,自此不再贅述。
第二、所謂優文、神文等標題分類,板規本就沒有禁字。再者已於2020年就有相關分類,並
且文章數量不小。
該相關分類的文體,本身就是普通的閒聊文,
也未見過往板主或是板規對此有相關限制,或是以此為理由的水桶案例。
4-7-1-6明文規定為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就其判定標準
依照小組長於相關4-7-1-6案例的解釋:4-7只限制其內容不得引起爭議
#1UqyvuZQ (C_GenreBoard)
也就是意味著所謂的擾亂秩序,
其意涵是為了限制因為引起爭議的內容所造成的擾亂秩序。
本人使用相關優文等標籤,是為了產生識別性。
方便其他使用者如果先前本就對內容不感興趣,可以不用特別記住發文者ID便可快速跳過。
該方法既可以讓彼此不讓費時間,也能使喜歡相關標籤者快速點擊加入討論。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可以方便大家分類的標籤,從而降低不同族群產生衝突,引起爭議,是一
個維持秩序的方法。
也符合C洽創板宗旨裡所提倡ACG愛好者與ACG愛好者之間秩序的平衡。
這並非空穴來風的說法,也有板友的言論可以佐證我的理論
#1YKhFxfK (C_Chat)
→ zxcasd848: 而且他還很乖固定用同樣的標籤 看到就可以跳過了
綜上所述
我認為本人的行為不符合S板主判決理由所構成的2要件
要件一:頻繁發文已有相關說明
#1YN1XHQ1 (C_GenreBoard)
要件二:本人標籤分類並非擾亂秩序
不如說,相關標籤分類反而可以使其他使用者方便識別,不用點進來閱讀文章,浪費彼此時
間。
也就意味著減少引起爭議的可能性,能夠更好的維持秩序。
與S板主所說的蓄意擾亂秩序的說法大相逕庭。
因此本人認為S板主的答覆,其判決理由明顯不符合4-7定義。
本人行為沒有違反4-7規定,故主張無違規。
請小組長幫我撤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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