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bmIH3op (C_Chat) Satoman 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我討厭人類)時間10月前 (2024/02/09 02:45), 10月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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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 C_Chat 申訴人ID: wahaha99 申訴對象ID: Satoman 申訴原因: C_Chat Satoman 板主以海巡方式, 獨自認定本人兩篇文章違反 4-7 ( #1bmIH3op (C_Chat) ), 但並未予以說明如何違反, 於本人申訴( #1bmIbYzx (C_ChatBM) )後達72小時亦無任何說明。 綜觀 C_Chat 條文 4-7,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其中 4-7-I 的 一至五條狀況皆無法成立, 故認定為以第六條進行水桶。 然而本人所發之兩篇文章, 第一篇發出後即知部分板眾誤解, 造成回應有些許激烈, 故 18:21:38 發出, 18:46:55 即刪除之, 於重新編輯後, 再以適當內容再發出, 而後續討論與回應也恢復正常、平穩。 此一判斷於該文中亦有編輯外, 本人於 #1bmByRVM (Marginalman) 亦有與他人談及, 可證實我非故意引起混亂,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並不存在。 因為若是「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 我又何須將造成回應激烈之文刪除、 以更平緩內容替代之? 不合乎邏輯與情理。 另, 該二篇文章亦無他人後續回文, 板上亦無造成實質之混亂, 從客觀上而言, 所稱之意圖擾亂看板秩序, 也遠未達到此一結果。 此外, Satoman 在判決文中( #1bmIH3op (C_Chat) ), 有以下宣導內容: ================================================== 宣導一下 == 板務相關討論請用回文[板務]#1bkPpe4y (C_Chat)。 請勿偷渡與IWIN二次元創作議題無關之偷拍、私密影像外流討論。 請勿鼓譟煽動他人濫用IWIN申訴管道。 ================================================= 由於不是針對本人文章所回, 無法斷定其所指對象, 只能在此一併回應: 1. 本人所發之文章, 並無提及偷拍、私密影像外流討論, 即便用來作為範例使用的網站截圖, 亦僅為TWNIC封禁後警示圖片, 並無任何可識別該網站之資料或暗示。 該原網站甚至為一綜合AV網站, 而非偷拍、私密影像專門網站, 不知「偷渡與IWIN二次元創作議題無關之偷拍、私密影像外流討論」 是所指何物。 即便是因為與色情網站有所關聯, 使用4-7為板規刪除與水桶, 亦是名目不符。 2. 本人文章從無任何「鼓譟煽動他人濫用IWIN申訴管道」之內容, 不知其所指是否為本人文章內容。 綜觀以上, Satoman 的判決非常模糊不清, 定義不明, 個人專斷而缺乏任何有意義的論述, 不應視為有效的判決。 欲平反之結果: 將該次水桶判決撤銷, 恢復為判決前狀態。 檢附證據 證01. 本人被處分第一篇文(原本已自刪) 證02. 本人被處分第二篇文 證03. C_Chat 處分公告文 證04. 本人 C_ChatBM 申訴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4.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07417904.A.468.html ※ 編輯: wahaha99 (118.169.4.210 臺灣), 02/09/2024 03:18:03

02/14 15:04, 10月前 , 1F
02/14 15:04, 1F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0.62 臺灣), 02/18/2024 09: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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