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徵求 C_Genre 小組長 提問開始
※ 引述《redDest (紅油)》之銘言:
: 依照#1dTKjbRg (C_GenreBoard)之辦法
: 截至2025.01.15 23:59:59為止合格之申請人如下
: 1.risingheart #1dTi7kPu (C_GenreBoard)
: 2.erimow #1dTsSKqx (C_GenreBoard)
: 即日起至2025/01/30 23:59:59為止
: 開放使用者向參申請者提問
針對我的問題,提供以下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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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ack80731: 請問有使用者 在看板洗p幣 被板主上 彰化 01/16 03:42
→ black80731: 報後 會怎麼處理? 彰化 01/16 03:43
答
1.該使用者是否洗錢的認定並非小組長的權責
2.板主若質疑某使用者有洗錢嫌疑而實行預防措施,我會尊重板主判斷和措施
因此對這題的回答會是尊重站規與板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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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板規疑點」一節,請問是否可以舉例說明?(例如:某某規定不明確、有違背現行
法律等等)
答
板規疑點向來都是各大板經常使使用者和管理者產生糾紛的緣故。
以使用者的角度而言,當然是希望板規可以更加明白,且容易遵守。相反的,就管理者的
角度,板規中若能適當的保持板主判斷的權限,更能夠使看板達到穩定。
而如何協調這兩者即是小組長的權責,以C_Chat板規為例,4-11有規定禁止討論中華民國
政治議題。於此基礎上過往板主皆有不同的認定方式。
我個人認為這屬於板主的管理權限,但無可厚非可能會導致部分板規疑點或者申訴的產生
。
小組就應當針對這些申訴進行調解並判決以達到讓使用者能夠接受,管理者能夠管理,以
及讓未來能夠能理解此判決的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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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如何在不損害使用者權益的前提下,同時盡到「保障看板自治」及「調解爭議」的效益?
答
使用者權益即在合理範圍內使用看板的權利。換句話說以我的觀點而言,小組長存在對於
各板主更像是一個緩衝的閥值,在合理的管理以及使用下,板主與使用者自然能夠協調出
運作的模式。
但當某方例如使用者違反板規,或者管理者過度延伸板規的內容時,從而導致某一方權利
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此時即是小組長需要進行處理的時候。
因此這題提問者的問題其實有些曲解,我的想法是在保障使用者與管理者的共同權益下,
去擔任一個平衡的機制,最後達到能夠使爭議雙方能夠接受,且該看板能夠繼續正常運行
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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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可以詳述其中的「協調機制」?(這部分不強制,只是作參考之用)
答
Hear,
Feel,
Think,
Hear your words,
Share your feeling,
Know your thou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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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組長的意見不同於小組長、板主(前提是判決後有進一步上訴);或者
2.不同小組長間有不同看法的情況時,會怎樣解決?
答
1.尊重群組長想法,尊重群組最後判決及PTT站務架構,
在此前提下盡力維護及重視小組中板主及使用者的權益
2.我跟紅紅會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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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ZYupUu (C_GenreBoard) ubcs的問題
答
首先關於洗板部分我認為我的訴求是合理的
過往C_Chat禁回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由於該文章串造成大量違規,因此板主為了遏止而發公告暫停該文章回文
第二種則是因為短期內大量同性質文章造成板面混雜,影響其他使用者使用
以近期例子而言
#1cH38hFh (C_Chat) 、 #1b8a0Fb9 (C_Chat) 屬於其一
#1aDz9_9V (C_Chat)、#1Y5ppd3g (C_Chat) 屬於其二
在此情況下我認為mygo動畫的相關文章確實已經達到二的情況,因此提出。
以1月23號為例 自22:24分開始 (編號353352) 23:05(編號353546)為止
共計約200篇文章僅有不到10%的非相關文,甚至比過去禁回的文章主題更加密集,且這之
中相關文章有諸多推文、噓文數總計不到20樓的,有諸多文章的討論主題重複,甚至連受
眾都不理睬,且因同一主題於兩周內造成共四次4-4違規,是過去未見的情況,而本周1/
30號也呈現與上周相同的情況洗板問題並非因為有acg點就可以無視。
回到ubcs板主的問題
首先這並非圖利特定人士的。依照C_Chat過往情況來看,laptic對於準時開始討論串是有
可靠且準時的紀錄的,因此以laptic作為舉例,發起專串討論來減少板面的影響我認為合
情合理,若有更適當人選我也認為是值得討論的。至於為何我被退文水桶,我認為應當是
我當時用字過於武斷的原因,下次會改善。
但目前洗版情況即使有人發live串也沒有顯著降低,或許有更好的方式可以實行
另外強調,若我成為小組長我並不會以個人意志主動干涉各板的情況,而是如同我政見所寫的情況
,擔任居中協調不同使用者、管理者之間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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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釐清板規疑點,您曾於前次任期內參與板規修改。如要釐清疑點,參選任職板主應為
最為直接的方式,是否因此有申請擔任組務的必要。當然小組位階高於板主,參照過往亦
有小組要求板主審視修改板規,一般板務案也僅至小組,對於要做統合是任小組更合適沒
錯。不過非必要小組應並不主動參涉板務,雖有權力但也是有相應的使用時機。因此同前
述,相對於任板主,是否有更適合任組務的理由?
答
因為我當板主的時候
板規規定要改要所有板主同意
我改不了
例如C_Chat的4-10
但小組長只要有判決就能建立判例
因此相較於板主,小組長更能夠去釐清板規中的不清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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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三點的溝通 個人認為是個不賴的方針 併第四點以組務案為例 就我個人理解 溝通
可能可以是
(1)小組/板主/使用者對於案件往來各應回複數次 確保真的有對對方言論理解
(2).板主/使用者於往常申訴答辯回應後 判決前先統整確認雙方各持論點並可適時給予指
導
或其它 因此請問e板對於溝通與調解板主使用者爭議有何更具體看法?
答
1. 保證申訴人及申訴者之間的回應和相關討論都是彼此能夠看到的
2. 調解爭議的重點在於某一方能夠接受,但須明確表示出為何我支持這論點
以達到我所說的讓後續其他人能夠理解這個判決的原因
3. 小組長應確保類似爭議不再發生,因此溝通討論彼此論點,並建立新判例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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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調解爭議 倘若一方有前後案認知不一的情形 該如何解決呢 因一般狀況小組判決最
大 無需解決前述爭議是也能合理完成判決 但因e板您目標是調解 因此同前術想請問大致
上會如何解決呢?
答
判決也是需要的,調解是小組長扮演居中的角色,了解爭議的由來
並且透過調解爭議和申訴人、板主之間的摩擦,建立新的、清楚的、可依循的判例
重點在於,不要使類似爭議不斷發生以及讓後來的使用者可以理解判例的原因
不是同一天寫的
格式就這樣有點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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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11.15.208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38298119.A.82D.html
※ 編輯: erimow (118.211.15.208 澳大利亞), 01/31/2025 12:37:23
※ 編輯: erimow (118.211.15.208 澳大利亞), 01/31/2025 1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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