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exQDolv (C_ChatBM)不服判決
※ 引述《daniel0527 (凡人)》之銘言:
: ※ 引述《rsbbs0611428 (亞一)》之銘言:
: : 看板名稱:C_ChatBM
: : 申訴人ID:rsbbs0611428
: : 申訴對象ID:
: : arrenwu/daniel0527/mazjin/jerry7668
: : 申訴原因:
: : 遭公告水桶文章後寄信各板主三天後仍未得回覆故上訴至此
: : 我所說的腦殘是指
: : C-Chat板若是有掛上「曹操」這個名字的遊戲角色本身有限制在不能討論「曹操」的史
: : 學嗎?我不認爲板規有那麽死,又或者"制定這條板規和同意這條板規"的人本身就是個
: : 腦殘
: : 那我所罵的腦殘才會成立
: : 問題是在C_Chat板這條板規不存在
: 依照過往判例#1eraIm_x (C_ChatBM)僅提及歷史人物卻未提及任何ACG相關作品並無ACG點
: : 我在#1eucyA3I (C_ChatBM) 補點後,在遊戲角色三國志曹操傳Online確實有包含曹操的
: : 主角
: : 並且我也被板主群認同(判定無違規)可以討論史學,
: : 而純粹的文字提供就無法與acg點做聯想?也不復存在
: : 因為我在#1eucyA3I (C_ChatBM)是以純粹的文字來補C洽點的
: : 所以純粹的文字提供是可以與acg點做聯想,並被判無違規的
: : 這是板主也認可的思想
: ACG點與文字、圖片無關,是因為你提及「曹操是三國志曹操傳Online的主角」才有ACG點
: : 所以我罵的族群自然也就不存在
: : 你頂多說我再罵不存在的事物,罵我思覺失調
: B-1-1 討論時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做出人身攻擊者(針對個人者應由當事人檢舉成案),
: 或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 答辯時用詞強烈,與原案無直接相關
: 我認為有挑釁板友的意圖
本人之發言雖用詞強烈,但其內容與語意脈絡,
始終聚焦於「板規詮釋與討論合理性」之議題,
並無針對任何具名板友或特定群體進行挑釁之意圖。
依《B-1-1》條文所載:「或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成立要件在於主觀意圖與客觀對象的結合,
亦即須能明確指出被挑釁的特定板友或群體,
並有足以擾亂討論秩序之語氣或內容。
本案中,本人僅對「板規被過度僵化理解」的現象提出批判,
其強烈用詞針對的是觀念與詮釋方式,非任何個人或板友。
所謂「挑釁」應指故意製造對立或爭端之行為,
而本人之發言乃為闡明討論立場,未有惡意引戰之動機。
若僅因語氣直接、用詞尖銳即推定有挑釁意圖,
將導致板友於理性討論中不敢表達反向觀點,
反而抑制了C_Chat長久以來所重視的多元思辨文化。
綜上,本人發言屬立場闡述與制度批評,非挑釁或引戰,
請板主群重新審視本案脈絡,撤銷B-1-1違規判定,以維護討論自由與言論比例原則。
: : 但是不能判我違規,懂嗎?
: : 因為那已經不算是一個族群了
: : 在申訴文中,有以下這個留言
: : kevinlee2001: 版規只有說特定族群
: : kevinlee2001: 但沒有說這個特定族群是否要存在
: : 這個kevin說的既然特定族群不存在
: : 那要怎麼成立我罵特定族群的事實?
: : 欲平反之結果:解除水桶,刪除公告違規文章,解除這次違規次數
: : 所附證據:
: : #1eu-vI6V (C_ChatBM)檢舉文
: : #1exrHBWP (C_ChatBM)申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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