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老調重談啦...
各位可以發現,
我消失一陣子了...因為我之前說過了...
我不喜歡筆戰...
另外,之前被某位H兄搞的屋煙瘴氣...
所以還是不講話以避免被當成同夥...
關於這次的分級制度...我也是很不滿...
但是我不滿的地方在於這種分級制度無法發揮他的功效...
事實也是如此...
看看今天幾號了?從12/1到現在12/7,發生過幾次違規事件?
除了一次限制級影片放錯地方被罰之外,哪裡還有這樣的案例?
比起交通大執法一天就“成績斐然”的情況相比...
分級制度的績效低到不行,連我常去的彰化市漫畫出租店都說“還沒來查緝耶”...
為何會這樣?難道是出版社和店家實在太守法嗎?
我當然不認為,因為有太多該列為18禁的書沒被列入,不該被列的卻被列進去...
這代表什麼問題?查緝單位根本就沒有查緝的標準...
沒有查緝的標準,反而不知該如何審查...(老調重彈,一周刊事件)
模糊的的法令,不但讓出版社不知該怎麼辦,
相同的,新聞局和社會局也是不知該怎麼辦!
但是為何有那麼多人害怕?未知所帶來的恐懼嘛...
再加上網路和謠言的宣染...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很多人說他們的閱讀自由被剝奪了...
是的,很多小說被下架了...
但是這全都是出版社的自行行為,和政府沒關係...
因為法律規定上還沒有限定哪些書是限制級!全放任出版社自我設定...
這是很沒責任又可惡的方式,但是的確是嚇壞了一些出版社而達到成效...
可是出版社就一定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之下嗎?我說過了...
這模糊又bug超多的分級制度,不只是政府和某基金會可以用來無限上綱,
出版社本身也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出版社本身也可以藉由分級制度的模糊和bug來保護自己...
最後當然是靠法院上的法官大人做最後的判決...
但是實際上大部分的出版社還是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之下...
(為何我說“大部分”,因為還有幾家出版社有膽把限制級書打成普通級...
例如東立...有暴力美學之稱的無限住人是普通級,池上遼一的“信長”也是普通級,
喜歡描寫戀童、同性、兄妹、父女之愛的植芝理一,他的作品一本也沒上限制級...)
為何這些出版社不敢維護自己的出版自由?
看看美國連自己被熱咖啡燙傷都敢告麥當勞的杯子設計不良...
而台灣的出版社卻只敢在媒體上放放話,然後又乖乖的把書下架?
套句sekwisd的話,台灣人畏懼訴訟...
祇是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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