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老調重談啦...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鹹魚)時間20年前 (2004/12/07 20:33),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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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可以發現, 我消失一陣子了...因為我之前說過了... 我不喜歡筆戰... 另外,之前被某位H兄搞的屋煙瘴氣... 所以還是不講話以避免被當成同夥... 關於這次的分級制度...我也是很不滿... 但是我不滿的地方在於這種分級制度無法發揮他的功效... 事實也是如此... 看看今天幾號了?從12/1到現在12/7,發生過幾次違規事件? 除了一次限制級影片放錯地方被罰之外,哪裡還有這樣的案例? 比起交通大執法一天就“成績斐然”的情況相比... 分級制度的績效低到不行,連我常去的彰化市漫畫出租店都說“還沒來查緝耶”... 為何會這樣?難道是出版社和店家實在太守法嗎? 我當然不認為,因為有太多該列為18禁的書沒被列入,不該被列的卻被列進去... 這代表什麼問題?查緝單位根本就沒有查緝的標準... 沒有查緝的標準,反而不知該如何審查...(老調重彈,一周刊事件) 模糊的的法令,不但讓出版社不知該怎麼辦, 相同的,新聞局和社會局也是不知該怎麼辦! 但是為何有那麼多人害怕?未知所帶來的恐懼嘛... 再加上網路和謠言的宣染...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很多人說他們的閱讀自由被剝奪了... 是的,很多小說被下架了... 但是這全都是出版社的自行行為,和政府沒關係... 因為法律規定上還沒有限定哪些書是限制級!全放任出版社自我設定... 這是很沒責任又可惡的方式,但是的確是嚇壞了一些出版社而達到成效... 可是出版社就一定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之下嗎?我說過了... 這模糊又bug超多的分級制度,不只是政府和某基金會可以用來無限上綱, 出版社本身也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出版社本身也可以藉由分級制度的模糊和bug來保護自己... 最後當然是靠法院上的法官大人做最後的判決... 但是實際上大部分的出版社還是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之下... (為何我說“大部分”,因為還有幾家出版社有膽把限制級書打成普通級... 例如東立...有暴力美學之稱的無限住人是普通級,池上遼一的“信長”也是普通級, 喜歡描寫戀童、同性、兄妹、父女之愛的植芝理一,他的作品一本也沒上限制級...) 為何這些出版社不敢維護自己的出版自由? 看看美國連自己被熱咖啡燙傷都敢告麥當勞的杯子設計不良... 而台灣的出版社卻只敢在媒體上放放話,然後又乖乖的把書下架? 套句sekwisd的話,台灣人畏懼訴訟... 祇是這樣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5.8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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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很冤枉,我只不過說了一句我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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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到的資訊,就這樣被攻,誰喜歡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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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到於此,不再做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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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h兄又不是你...別亂拉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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