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還是老調重談啦...
※ 引述《sfsm (鹹魚)》之銘言:
: 各位可以發現,
: 我消失一陣子了...因為我之前說過了...
: 我不喜歡筆戰...
: 另外,之前被某位H兄搞的屋煙瘴氣...
: 所以還是不講話以避免被當成同夥...
: 關於這次的分級制度...我也是很不滿...
: 但是我不滿的地方在於這種分級制度無法發揮他的功效...
: 事實也是如此...
: 看看今天幾號了?從12/1到現在12/7,發生過幾次違規事件?
: 除了一次限制級影片放錯地方被罰之外,哪裡還有這樣的案例?
你確定電視撥出來的就是全部嗎?
: 比起交通大執法一天就“成績斐然”的情況相比...
: 分級制度的績效低到不行,連我常去的彰化市漫畫出租店都說“還沒來查緝耶”...
由於政府沒有撥經費的緣故,
各縣市的查緝動作並不一致,
有些縣市全部不作,
但像是台北市卻查的很兇.
: 為何會這樣?難道是出版社和店家實在太守法嗎?
: 我當然不認為,因為有太多該列為18禁的書沒被列入,不該被列的卻被列進去...
: 這代表什麼問題?查緝單位根本就沒有查緝的標準...
: 沒有查緝的標準,反而不知該如何審查...(老調重彈,一周刊事件)
: 模糊的的法令,不但讓出版社不知該怎麼辦,
: 相同的,新聞局和社會局也是不知該怎麼辦!
對不起,我笑了...
原來政府訂的法政府也不知該怎麼辦.
卻要求出版社自己看著辦.
你見過寫論文的作者回答讀者問題時,
是用"我也弄不清楚"來回答的嗎?
既然連新聞局和社會局都不知該怎麼辦.
那這個法案根本應該退回重寫,
而不是在一面朦朧中倉卒上路!
: 但是為何有那麼多人害怕?未知所帶來的恐懼嘛...
: 再加上網路和謠言的宣染...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 很多人說他們的閱讀自由被剝奪了...
: 是的,很多小說被下架了...
: 但是這全都是出版社的自行行為,和政府沒關係...
: 因為法律規定上還沒有限定哪些書是限制級!全放任出版社自我設定...
: 這是很沒責任又可惡的方式,但是的確是嚇壞了一些出版社而達到成效...
: 可是出版社就一定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之下嗎?我說過了...
罰錢+官司+歇業V.S.貼貼紙
你覺得哪邊比較安全?
: 這模糊又bug超多的分級制度,不只是政府和某基金會可以用來無限上綱,
: 出版社本身也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 出版社本身也可以藉由分級制度的模糊和bug來保護自己...
你以為出版社(租書店)喜歡無限上綱嗎?
這個法案是有設罰責的,而且還是動輒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的罰款,
外加一個月到一年的歇業.
一般的租書店根本承受不起!
為了討口飯,為了生存,他們只能卯起來貼貼紙,
而且,
既然你也承認這個法案"bug超多",
那麼頒布的政府就應該收回重寫.
因為無論是政府或出版社無限上綱,
其起因都是因為法案設計的疏失,
但今日你不怪照成這一切的"元兇",反而說是出版社反應過度.
要是法案設計的周延,根本不會發生這種問題!
我再重複一次:要是政府能負起好好規定分級的責任,今天的一切亂象都不會發生!
: 最後當然是靠法院上的法官大人做最後的判決...
: 但是實際上大部分的出版社還是屈服於政府的淫威之下...
因為政府的淫威很大.
有權有財又有罰.
: (為何我說“大部分”,因為還有幾家出版社有膽把限制級書打成普通級...
但我也看見很多非限制級的書被打成限制級啊!
像是今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作品.
: 例如東立...有暴力美學之稱的無限住人是普通級,池上遼一的“信長”也是普通級,
: 喜歡描寫戀童、同性、兄妹、父女之愛的植芝理一,他的作品一本也沒上限制級...)
東立的老闆是委員會的委員,所以.....好個公正的委員會.
: 為何這些出版社不敢維護自己的出版自由?
: 看看美國連自己被熱咖啡燙傷都敢告麥當勞的杯子設計不良...
美國能開總統玩笑,可以把總統列為十大笨蛋,
台灣呢?
小心有人說你以下犯上.
: 而台灣的出版社卻只敢在媒體上放放話,然後又乖乖的把書下架?
因為人要吃飯,這是很殘酷的現實,在罵別人怕死之前,先問自己怕不怕?
: 套句sekwisd的話,台灣人畏懼訴訟...
: 祇是這樣而已...
就算這樣,新聞局的決策錯誤也不會變成對的.
在要求別人奮起對抗不義時,
請先想想自己有沒有這麼做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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