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還是老調重談啦...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鹹魚)時間20年前 (2004/12/09 22: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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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il (海邊飄來的楓葉鼠)》之銘言: : ※ 引述《sfsm (鹹魚)》之銘言: : : 我沒說模糊的法令和政府無關呀... : : 只是你不了解台灣立法的標準規範... : : 第一,強勢欺壓弱勢 : : 第二,民意優先,科技、專業其次 : : 第三,如果立法標準會傷害到一方強大勢力,則會採取折衷辦法... : : 不信?看看高鐵吧,日本和德國的技術人員稱台灣高鐵是“最危險的設計”, : : 因為在政治角力的情況下,高鐵對於歐洲和日本兩邊無法選擇單一選擇, : : 最後變成歐日混合版本...這種做法,就想把win xp灌進頻果電腦一樣... : : 這次的立法也是一樣,表面上是強化分級制度,但實際上卻是讓分級制度虛無化, : : 是一個完美的“折衷作法”... ^^^^^^^^^^^^^^^^^^^^^^^^^ : ^^^^^^^^^^^^^^^^^^^^^^這句話是認真的,還是反諷...? 你認為呢? : : 但是就是有人要把這分級制度妖魔化!誇張化! : : 還發起連署,在網路新聞上到處放話...最後還要遊行!! : : 反而激起支持群眾的注意...看看吧...以前只有一個基金會在惡搞... : : 如今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兒童福利聯盟、全國教師會、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 : : 這些全都注意了! : : 一場支持與反對的戰爭勢必打起... : : 問題誰會贏? : : 原本模糊的分級制度可以保護出版社和讀者的言論自由, : : 如今鬧大了...分級制度勢必加以修改,變成更加嚴苛... : : 爭取閱讀自由?各位是在自掘墳墓... : 您的觀點相當...奇怪。 : 你舉的三個例子都在證明台灣立法的不合理怪現象, : 但卻不是譴責,而是怪反假分級制度的人們不順從這種有病的現象, : 所以導致自掘墳墓!? 不合理是一回事...對於出版社有沒有利是另一回事... 分級是不合理,但是對出版社絕對有利... : 我們在網路上連署的性質並不是放話,是心底真實的不滿反彈耶。 : 不必把它妖魔化,它自己就是在將小說動漫妖魔化,所以我們才憤怒啊! 不滿,每個人都會不滿,但是當你們憤怒充滿心頭時,請仔細分析一下分級 制度對我們的優劣... 我看到的,都是沒莫名其妙的悲觀... 只知道自掘墳墓的抗爭,但卻不懂的利用分級制讀帶來的優勢? 至於妖魔化,外人如何妖魔化是他們的事, 但是我們絕不能和他們一樣,因為外人越對動慢小說不瞭解,我們越有拓展的機會... 但是我們不能妖魔化分級制度,一旦妖魔化,等於對於整個分級制度產生 扭曲的見解,進而做出一些無意義的行動,最後反而失去有利於我們的因素卻不自知... : 我們何必將分級制誇張?從一開始, : 就是這個制度、罰責和評議會無知的程度、無可違抗的查緝行動 ^^^^^^^^^^^^^^^^^^^^^^^^^^^^^^^^^^^^^^^^^^^^^^^^^^^^^^^^^^ 同上...你們瞭解到分級對我們的優勢嗎? 法律不會只是專用於特定人身上,而是善用法律的人... : 迫使這個制度誇張化的! : 難道您沒注意到評議基金會的成員本來就有勵馨和終止童妓等等基金會的人員嗎? : 我們不怕那些人注意呀!因為不管誰要注意,我們終究還是要反應的! : 模糊的制度能夠保護出版社和言論自由?你要這麼認為的話是您的權利, : 可是我覺得那根本是恐怖且完全不穩定的曖昧,只是某些人自以為「那是種安全」罷了。 : 法豈可曖昧?豈可模糊?法律一定要嚴謹明白,但不可過苛,這是非常正當的要求吧? ^^^^^^^^^^^^^^^^^^^^^ 這句話就足以代表你對法律的認知不足... 全世界的法律都一樣,法律一定要有的模糊界定,這話我以前也說過... 再舉個例子,何謂"自衛殺人?(正當防衛) 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請問一下,何謂 防衛過當 ? 防衛過當的定義在哪? 更重要的是,如何定義誤殺?正當防衛?過當防衛?蓄意殺人? 這是全世界共有的問題, 因為法律本身就不可定義過於明確,會導致產生法律漏洞... 最好的例子!就是台灣的電視分級制度... 台灣的電視分級制度很明確...尤其是色情方面... 有露出女性乳頭者列為限制級... 有露出生殖器官...以違反刑法235條處理...(但這算是不成文規定) 結果呢?看看我們的0204色情廣告... 三點不漏...所以是輔導級...但是請各位以道德觀點來看... 0204的色情廣告算是輔導級的水準嗎? 這就是立法過於明確的問題... : 迷霧型的法令豈可被容許存在?因為這更表示判死判活的依據沒有準則。 : 當模糊法規之下的好寶寶,只要哪天運氣不好,一樣死得屍骨無存。 : 做人豈可無骨頭無頸脖?躲在霧裡而不站出來打虎,最後還是要被老虎吃掉的。 我一看到那句"哪天運氣不好,一樣死得屍骨無存" 我不禁感嘆... 對於法律認知不足... 加上被刻意扭曲的印象束縛... 我還能說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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