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正義]尼亞 VS 月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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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不刪引文). 依然先聲明:個人不偏向月或尼亞任何一方. 法律是明文規定出來的,所以能讓眾人不斷的討論與研究,這點我贊成. 但是最大的問題出在執行層面. 沒錯,月是一個觀點受本身背景見識限制的"個人". 但是別忘了,執法組織也是由許多的"個人"組成的. 如newgunden所說,只要有一個環節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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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這裡可能忽略了一件事:. 司法,. 雖然是由法官判定有罪無罪. (我國所屬的法系是如此,另一個法系,如美國,最後是由陪審團作決定),. 但在判決下達前,. 檢察官和律師是可以在審判的程序中與法官互動以辯證出真相的。. 也就是說,. 法官/陪審團固然是扮演了整合資訊以下達決定的角色,. 但是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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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偏向月或尼亞任何一方. 但我覺得要說月是殺人"犯",或者說他沒有"資格"處決犯人,也未免好笑. (我比較喜歡說他是殺人魔 XD). 說他是殺人"犯",那就是站在法律的立場來看. 但法律也是人定的,只是這裡的"人"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 這何嘗不是一種「多數正義」?. 要說他沒有資格處決犯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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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是覺得.... 如果像月這樣,自命正義,就可以未審先判,把人殺掉。. 這樣的行為可以稱的上正義。. 那麼中東的恐怖份子也稱的上正義的一員阿。. 對他們而言,從事恐怖行動可是聖戰呢。. 追根究底,如果認可月的行為,那麼其實用不著月來動手阿,. 每個人家裡都有菜刀之類的武器,隨便給路人灌個罪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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