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仁誌.原作者.著作權法的關係...
※ 引述《fywinged (幽影)》之銘言:
: 我想.
: 之前普遍的認知是
: 同人誌的確是違反著作權法的
: 但原作者就算知道也會睜ㄧ隻眼閉一隻眼不予追究
: 當然只要原作者不告,事情就不會上法庭
: 對於同人誌.出版商也是很樂見的
: 甚至有些出版商也會把同作品的同人誌(畫的好的)集結成ㄧ本出版
: 但是井上雄彥跟SD2的這則新聞...
: http://tw.news.yahoo.com/051102/15/2hdta.html
: 看完這件事我反而迷惑了...
: 同人誌跟原作者的關係到底是如何?
: 井上為何要告?
: 是因為SD2賺太多,井上不爽或想分一杯羹嗎?
: 難道同人誌賺太多就會被原作者告嗎...
誰跟你講同人誌"的確是"違反著作權法的?
除了有商業物原作相關的衍生刊物外
同人誌也是存在著自創與無法商業化的作品
你舉的這個例子跟同人根本沒半點關係
SD2與井上雄彥的關係 是一種侵權的商業行為
明明不是自己畫的作品 卻曖昧不明的掛上續作的頭銜進行商業促銷
這才是原作者不爽的地方
先把商業物跟同人活動的關係搞清楚在來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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