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暴力女的結局可不要又是....
※ 引述《hb (HB)》之銘言:
: 用這個來舉例並不恰當吧??
: 判陳進興死刑並不是「自居正義」的人,而是有法律作為
: 其背後基礎的法官。
不也是一樣?
法律為什麼而存在?
一般社會大眾共識?還是正義?
正義等於一般社會大眾共識?
立法者訂出一個叫做「法律」的東西,
用這個東西來告訴大眾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
然後告訴大家說,
這個東西是具正義的,
然後如果有人違反,將會受到制裁。
之後真的有人違反,
法官判決、行政官執行判決結果,
不就是也告訴大家說,
我是基於具正義的法律,所以這樣判、這樣執行,
不也就是「自居正義」嗎?
差別只是在於,
「一個人」自居正義還是「一些人」自居正義而已。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2 篇):
GTO 近期熱門文章
PTT動漫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