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暴力女的結局可不要又是....

看板GTO作者 (HB)時間23年前 (2001/07/08 04: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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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sin822 (陽光男孩^^)》之銘言: : ※ 引述《hb (HB)》之銘言: : : 用這個來舉例並不恰當吧?? : : 判陳進興死刑並不是「自居正義」的人,而是有法律作為 : : 其背後基礎的法官。 : 不也是一樣? : 法律為什麼而存在? : 一般社會大眾共識?還是正義? : 正義等於一般社會大眾共識? : 立法者訂出一個叫做「法律」的東西, : 用這個東西來告訴大眾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 : 然後告訴大家說, : 這個東西是具正義的, : 然後如果有人違反,將會受到制裁。 : 之後真的有人違反, : 法官判決、行政官執行判決結果, : 不就是也告訴大家說, : 我是基於具正義的法律,所以這樣判、這樣執行, : 不也就是「自居正義」嗎? : 差別只是在於, : 「一個人」自居正義還是「一些人」自居正義而已。 沒錯啊,正義的定義是什麼? 「一群生活在一起的人,所持有的共同道德價值判斷標準啊。」 法律本身就是根據這個基礎訂出來的啊。不管是成文法或是不成文法。 正義沒有對或錯,就跟殺人一樣。 殺人是對或是錯?視場合、角色、時代背景而定。 在路邊看到一個人不爽,你宰了他,那是邪惡。 在戰場上看到敵人,你一槍斃了他,那是正義。 若是在蓄奴合法的時代: 奴隸殺主人,有罪。 主人殺奴隸,沒事。 你說什麼是正義?? 可是要知道,時代在變,眾人的觀點也在變。正義也會隨著一起改變。 法律也是一樣。當參與制訂法律的人越多,也就越能包含多數人的意見 ,你所謂的「一些人」的數量可大可小,你說參考十個人的意見所訂出 來的法律,跟參考了一千個人的意見所訂出來的法律,可以用同樣的標 準來審視它嗎? 而且也不能用現代的眼光去看以前的道德標準,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啊 。現在是夏天,女孩子們穿著小可愛與短褲逛街那是常見的光景,如果 在南宋時期則是被視為不守婦道。統一文字與度量衡在溝通如此迅速的 現代社會是有其必要,但是秦朝在實施時卻被視為暴政。 正義永遠不變嗎?現在的正義一定是對的嗎? 我覺得這一點有必要好好想想。 -- 「如果艾菲爾鐵塔代表整個地球的年齡,而塔頂的油漆皮代表人類所佔的部份。 一定會有人認為,鐵塔是為了這層油漆皮所建造的。」 --by Samuel Langhorne Clemens 傳說中的風之大胖のE-mail ADD:hbs@tpts1.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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