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志志雄大大的『煉獄』考證!
夭壽喲!竟然灌水灌到這裡了,而且還是志志雄這個反派的!ㄧ.ㄧa
真是太鬼祟了!連志志雄老大的戰船-『煉獄號』也想調查,它的名字
由來!^^bbb
「煉獄」(purgatory),也可以翻譯作「滌罪所」,是天主教與東正教教
義之一(儘管內容不見得一致),指人死後其靈魂接受懲罰以煉淨自身罪過之
所。在基督教辭典裡頭是這麼介紹:依據天主教於1439-1445年佛羅倫薩會議確
立為「煉獄」官方教義的說法,認為人死後只有完全純的靈魂才能直接進入天
堂,而犯有大罪的靈魂被投入地獄受永罰,而犯小罪或罪得赦免但尚未做完補
贖的靈魂,既不能上天堂也不必下地獄,將被安置於煉獄中暫時受苦,等待所
有罪過煉淨補贖作完,才得進入天堂(樂峰,1994:305-306)。
天主教的作者湯漢提到,對於「煉獄」,東正教反對淨化的特殊所在地、
煉獄之火與懲罰的補償性,因而在里昂與特立騰大公會議(1274年與1545-156
3年,見谷寒松,1996:881)定奪:「那些離世時真心痛悔並愛慕上帝的靈魂
,尚未能以補償的善果來彌補他們的過犯與虧欠,死後將受到淨化的懲罰來煉
淨」;新教則以違反聖經為由,加上他們對稱義的看法,拒絕煉獄的信仰。
特倫多大公會議因而明定煉獄為實在並且替滯留煉獄的靈魂所作的代禱為有效
:「煉獄是實在的,滯留在那裡的靈魂因信友的代禱獲得救助」(湯漢1975:
389)。
由當代天主教、新教神學家共同編輯的《神學辭典》說明:「煉獄」來自
拉丁動詞purgare,有「精煉」之意,是指人死後的精煉過程,是將人身上的
罪污加以淨化,是一種人經過死亡而達到圓滿(天堂)的過程中被淨煉的體驗
。在非基督宗教之中也有許多擬人化的說法以表達「煉獄」思想,如輪迴、
陰府等(谷寒松,1996:880)。
在東正教範疇之內,關於「煉獄」的教義較無定論,如東正教神學家布爾
加科夫(1995:254-261)在論述東正教的末世論教義時,一方面清楚地說東
正教沒有「煉獄」之說,對於這樣特殊的「第三種」(煉獄既非天堂,也非
地獄)地方或狀態;一方面也表達不能否認有清洗狀態(滌罪所)的可能(
布爾加科夫,1995:256)!這是東正教為死者祈禱,並且認為這樣的禱告可
以改善罪惡靈魂的狀態,使其脫離苦海,離開地獄的想法,加上死後「預審
」的觀念使然:靈魂歷經苦難,由於罪過不同而受到相應之惡魔折磨或是天
使的庇佑;若因而抵銷了原罪,靈魂就要忍受某種痛苦,因為離上帝仍然很
遠,處於地獄之苦的狀態;最後歷經苦難的靈魂得去崇拜上帝,從而獲得
天堂的快樂。
白梅:我發覺你真的太閒了耶!
紅梅:呃........................ㄧ.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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