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得到出版社大賞後的一些心得

看板LightNovel (輕小說)作者 (碧戥)時間10年前 (2016/06/06 20:10), 10年前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24 (看更多)
看到這次事件許多人都建議約不能亂簽 關於這一點我有一個好奇的地方 如果有些規定是訂在合約之外的那又要怎麼算? 例如拿某新人賞的規定來看 1. 所有得獎作者同意由主辦單位獨家取得利用其獲獎作品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公開 發表或出版。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出版。 11.獲獎作品之出版及公開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作品。出版作品上所標示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求變更 。為利獲獎作品之出版,與作者充分討論後,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享有建議及修改權限。 這兩條是否代表就算得獎者不簽合約 他所投稿的這份作品也不能自行轉投? 如果是的話 那有辦法靠辭謝獎項來拿回作品使用權嗎......(′‧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54.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ghtNovel/M.1465215003.A.8F4.html

06/06 20:49, , 1F
第二項不就講了。
06/06 20:49, 1F
也就是說這種的就算不簽約不領獎也難救了......(?

06/06 21:18, , 2F
第二項的意思是你投稿等同同意他們買斷版權,他們則承
06/06 21:18, 2F

06/06 21:18, , 3F
諾如果你得名會給你獎項,但不是用獎項買斷你的作品。
06/06 21:18, 3F

06/06 21:19, , 4F
啊不對說錯,那是別家的狀況。
06/06 21:19, 4F

06/06 21:20, , 5F
不過獎項跟買斷是兩回事沒錯。
06/06 21:20, 5F

06/06 21:23, , 6F
你投稿時就已經同意了這件事,不可能讓你已經獲獎享有
06/06 21:23, 6F

06/06 21:23, , 7F
這個「名譽」後才反悔。
06/06 21:23, 7F
原來如此 看來除了約不能亂簽 比賽也不能亂參加啊...... ※ 編輯: Iceoffreeze (36.227.254.132), 06/06/2016 21:33:28

06/06 21:40, , 8F
某網頁小說記得就有過寫在使用者條款上面
06/06 21:40, 8F

06/06 21:40, , 9F
只要在上面發表就等於簽約的東西?
06/06 21:40, 9F

06/06 21:49, , 10F
上面這種找上法院還比較容易贏,跟OLG條款一樣。
06/06 21:49, 10F

06/06 22:46, , 11F
呃...白紙黑字規則都寫清楚了,本來就是要投稿者想清楚
06/06 22:46,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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