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嚎:等同被下令關站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1357924680)時間1年前 (2022/08/18 23:18), 編輯推噓2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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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其實這法案最大的問題還是在18條的內容認定與資訊限制令。 : 為了便於講解,可參閱: :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52442 : 這個流程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是採用事前審查制。 : 目前我國的針對言論內容到底是否違法,是採用事後審查制。 : 也就是在像有誹謗,犯罪宣言,等明確違法的行徑下,有人報警或依照法律程序 : 起訴,經過司法程序判定後才會給予追懲。 : 但假使變成事前審查制度呢,最糟的狀況就是主管機關可以先不管到底法院是否會 : 駁回,反正它就先聲請限制令就對了。如果你是那個衰人, : 雖然最後你可能被法院判定駁回後回復權利。 : 但你在被申請限制令裁罰到判定駁回的期間中,你的言論自由權益的確是受損的。 : 所以在目前大法官的解釋中,目前是傾向事後審查為主(釋字744), : 且只有在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且難以回復的危害時, : 才得以用事前審查。 : 此外還有釋字509號的可公議之事且當事人舉證相信其真,在誹謗領域上可不罰。 : 以及釋字809號,政府若要針對街頭藝人表演內容審查,這種內容審查會侵害 : 言論跟表現自由,這逾越了比例和合憲性原則,故內容審查是違憲的。 : 地方政府僅能針對像是核可表演空間的程序上,才可以發執照跟許可的 : 方式給予事前審查。 : 然而中介法草案很明顯地,都和上文的釋字規範相左。 : 而且檢舉主體還是政府機關,就立場上政府機關要逕行裁罰必須要有合法性 : 以及合乎比例原則,然而中介法卻沒有特別寫到底是針對那些內容來審查。 : 結果就是本來保留給法律規範限制,卻沒有具體規範 : (相較中介法抄的歐盟則是明確針對仇恨言論來規範大型平台管制) : 讓主管機關取得一個幾乎什麼都可以聲請限制令的權力。 : 這個我認為就是不對的,因為它很容易就會變成政府對不特定人的言論自由打壓。 : 總之18條的資訊限制令我認為它問題很大。而且也沒有必要, : 就沒有中介法的現在也有其他比較聰明的方式,例如針對不實消息新聞的平衡報導 : 或者就用現行的法律做事後審查即可。給主管機關可以在法院判決之前先行下架 : 或被註記"這文章有問題"等資訊限制令根本就是多餘的。 底下推文還有人拿私人論壇來護航,真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私人論壇跟國家機關能夠相提並論嗎?! 如果按照某人邏輯,私人論壇可以國家就可以 那私人論壇可以水桶、禁言,所以國家機關也可以水桶、禁言國民嗎?! 一堆人真的是完全搞不清楚公權力跟私人事務之間的差別啊 是有多喜歡給政府管?! 嫌政府權力不夠大、不夠多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03.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0835897.A.10A.html

08/18 23:18, 1年前 , 1F
畢竟是死忠的,會自動俯首稱臣 :(
08/18 23:18, 1F

08/18 23:19, 1年前 , 2F
可以阿 為啥不行 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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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19, 1年前 , 3F
你可以私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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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19, 1年前 , 4F
先把二樓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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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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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0, 1年前 , 6F
勇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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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0, 1年前 , 7F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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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1, 1年前 , 8F
我又沒講禁字 禁了不要講就好了 就像在這版一樣 版主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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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1, 1年前 , 9F
你講 不要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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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1, 1年前 , 10F
大家和樂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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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2, 1年前 , 11F
08/18 23:22,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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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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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3, 1年前 , 14F
你錯了,因為未來審核你的是第三方民間機構,不全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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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4, 1年前 , 15F
政府是公親,永遠也不是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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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5, 1年前 , 16F
或許就像1922又變外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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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7, 1年前 , 17F
已經外包了吧 25億成立民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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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8, 1年前 , 18F
這樣還可以規避審查6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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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8, 1年前 , 19F
實際執行的不是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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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9, 1年前 , 20F
(推文違反相關法規,不予顯示)
08/18 23:29, 20F

08/18 23:32, 1年前 , 21F
***************** 此推文不符合法律規範 已被屏蔽
08/18 23:32, 21F

08/18 23:34, 1年前 , 22F
外包給中國人好了,各方面都夠熟悉
08/18 23:34, 22F

08/18 23:40, 1年前 , 23F
某樓很適合住在對岸
08/18 23:40, 23F

08/18 23:40, 1年前 , 24F
(本推文违反数位中介法已被删除)
08/18 23:40, 24F

08/18 23:41, 1年前 , 25F
讚喔 釣起來釣起來
08/18 23:41, 25F

08/18 23:42, 1年前 , 26F
真假 我知道我很適合這版
08/18 23:42, 26F

08/18 23:45, 1年前 , 27F
ha98在lol版反串都被無視就改來這裡釣喔?
08/18 23:45, 27F

08/18 23:48, 1年前 , 28F
嗨 精障粉
08/18 23:48, 28F

08/18 23:59, 1年前 , 29F
ha98應該是反串吧 不太相信ptt上會有這麼反智的言論
08/18 23:59, 29F

08/19 00:12, 1年前 , 30F
{本推文违反数位中介法已被删除}
08/19 00:12, 30F

08/19 00:24, 1年前 , 31F
笑死 原來不是只有我在看他在LOL版反串被無視XDD
08/19 00:24, 31F

08/19 01:16, 1年前 , 32F
現在這種成立第三方機構根本就是政府推卸責任跟義務
08/19 01:16, 32F

08/19 07:06, 1年前 , 33F
你不知道有多少領錢護航極權的wwwwwwww
08/19 07:06, 33F

08/19 07:43, 1年前 , 34F
代客操作......
08/19 07:43,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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