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北海道積丹町獵友會拒絕出動獵熊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喵)時間3周前 (2025/10/27 21:26), 3周前編輯推噓53(53059)
留言112則, 53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35/60 (看更多)
這應該是最後一篇了,抱歉這不是洗版只是單純針對傳說中的2公尺內射殺。 實際上這是一種新聞的錯誤認知,首先來看原文: 鳥獣の保護及び管理並びに狩猟の適正化に関する法律 第三章之二 緊急銃猟(第34條之2至第34條之6) 市町村長在以下四要件皆滿足時,得在住宅區或其附近對危險動物進行緊急槍獵: 1. 危險動物已經進入或很可能進入住宅、廣場、交通工具等人類日常生活場所 2. 必須緊急採取措施防止該動物對人的生命或身體造成危害 3. 除了用槍射殺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準確且快速地捕獲該動物 4. 採取通行管制、居民避難等措施後,確認射擊不會有子彈打到人或對人 造成其他危害的可能性。 條件四是最麻煩的,因為它的設計邏輯是配合日本警察職權行使法的配合。 首先警察必須要先建立管制區,通知附近居民禁止進入與避難疏散後, 還要確定"不會有其他危害"。例如流彈打到民宅之類的。 設計法規的環境省是很囉唆的,他還有講朝下打柏油路也有可能有流彈, 所以最好是限定泥土地才行。 那你要怎麼樣才能降到最小:以鶴岡市9月20日的全國首例案例, 就有了:限定2公尺以內,只能在泥土地槍口由上到下的"策略" 諷刺的是,首次案例最後沒有達到緊急槍獵的四要件, 最後還是熊突然起來要撲向警員了,才終於有機會以警察職權行使法 因為當下緊急危難而警員開槍射殺。 而之前沒開槍就是因為熊沒有立刻攻擊,所以也沒有警員想開槍。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cdbac0b2337e7af977c77c507dffd091280a988c 「白癡喔幹嘛不直接開槍?」 那麼我問你,你開槍後你會被檢察官提告,你就要去法院證明自己無罪,你要嘛? 這就是行政法上很常見的問題: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是「事後阻卻違法」 這些刑法的阻卻違法概念並不是一開始就鼓勵你去做的。而是你上法院後要舉證 證明自己無罪的途徑。所以雖然聽起來很弔詭,但對於司法的法院是這樣看的: 「你會先因違法嫌疑而來法院受審,事後認定無其他手段不可避免才會判定無罪」 所以你還是會要跑完整個法院上訴流程,而且不能保證你無罪。 那麼,對於有威脅但沒立刻威脅到員警有即時緊急要立即處理的狀況, 例如脫韁野馬、動物園逃出的野獸、住宅區有熊破壞民宅或財產。 那可以開槍嗎? 首先是可以(日本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但現場員警和獵人沒有權限。 你必須要知道日本的警察組織長這樣: 都道府縣警察本部 (台灣的xx縣警察) ↓ 方面本部 (分局) ↓ 警察署 ↓ 交番/駐在所 (派出所) ↓ 巡邏警員 由於評估與宣佈開槍許可的職權在方面本部,所以從報告、評估、下令、開炮 整個流程會變成這樣: 現場發現熊了!!! ↓ 現場警察官評估 ↓ 向所屬警察署報告 ↓ 警察署向方面本部報告 ↓ 方面本部聯絡本部,討論判斷是否符合要件, ↓ 指示下達給警察署 ↓ 警察署指示現場警察官 ↓ 現場警察官命令獵人開槍 由於方向本部並不在現場,所以每一次報告都是要說明原由的簡報。 逐層的確認,討論完終於下達開火後,往往都是4~5小時後了。 熊可能早就跑到其他地方了,然後又要重新匯報跑一次判斷、裁定、下令流程。 除非你這個員警今天真的夠衰,碰到熊直接撲過來。 OK那你可以依照緊急危難先開火,但一樣你要事後提交報告來自己舉證。 如果你還是很衰打到民宅還怎樣,抱歉你還是會被告然後你要自己舉證緊急危難。 所以開槍寫報告書這種事情其實算是自保。 現在緊急槍獵是授權讓地方首長有另一條途徑: 現場發現熊了!! ↓ 現場職員評估 ↓ 向市長報告 ↓ 市長判斷是否符合4要件。 ↓ 合乎法規後授權發布緊急槍獵委託,由有執照的獵人執行 從字數就可以知道緊急槍獵比較快,所以設計的環境省大概認為條件要更嚴苛。 就變成現在這樣了。不過層級只剩下市長裁定,所以時間會短很多,大約一小時左右。 「阿不就魔物荒野那一套公務員橡皮圖章宣布討伐委託」 類似啦,不過荒野還是比現實快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33.176.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61571570.A.897.html ※ 編輯: midas82539 (45.133.176.51 臺灣), 10/27/2025 21:27:53

10/27 21:29, 3周前 , 1F
日本對開槍真的很敏感就變成要件都很嚴
10/27 21:29, 1F

10/27 21:33, 3周前 , 2F
中央養全職獵人,然後立一個新的特別法,有事中央十
10/27 21:33, 2F

10/27 21:33, 3周前 , 3F
填三成
10/27 21:33, 3F

10/27 21:34, 3周前 , 4F
荒野還有個愛蹦可以隨傳隨到
10/27 21:34, 4F

10/27 21:35, 3周前 , 5F
每次都有他說 我以公會的名義怎樣怎樣的 你才能開始戰鬥
10/27 21:35, 5F

10/27 21:35, 3周前 , 6F
很合理
10/27 21:35, 6F

10/27 21:35, 3周前 , 7F
荒野雖然感覺在偷臭但她已經算最快了,笑死
10/27 21:35, 7F

10/27 21:38, 3周前 , 8F
廢到笑的國家行政效率...
10/27 21:38, 8F

10/27 21:39, 3周前 , 9F
如果沒基地台收不到訊號,衛星訊號又被雲遮住了怎麼辦?
10/27 21:39, 9F

10/27 21:39, 3周前 , 10F
阿爾瑪效率超高的,獵人還可以自己授權自己欸
10/27 21:39, 10F

10/27 21:40, 3周前 , 11F
所以X雞說的是錯誤資訊喔
10/27 21:40, 11F

10/27 21:40, 3周前 , 12F

10/27 21:41, 3周前 , 13F
荒野能直接在第一線授權,效率算高了
10/27 21:41, 13F

10/27 21:42, 3周前 , 14F
法匠之國不是喊假的
10/27 21:42, 14F

10/27 21:42, 3周前 , 15F
哀蹦有公會授權她,獵人自己授權自己責任是自己扛阿XD
10/27 21:42, 15F

10/27 21:45, 3周前 , 16F
政府設立全職獵人就要多出經費養了 政府就不想花這個錢啊
10/27 21:45, 16F

10/27 21:47, 3周前 , 17F
樓上F大,錯誤資訊指的是兩公尺這事是鶴岡市自己決定
10/27 21:47, 17F

10/27 21:47, 3周前 , 18F
的施行細則而非全日本緊急銃猟都要這麼做。
10/27 21:47, 18F

10/27 21:48, 3周前 , 19F
要先在門口搖鈴才能進戰鬥
10/27 21:48, 19F

10/27 21:50, 3周前 , 20F
看起來只有一個要件 一切的一切要最緊急並且沒有事後
10/27 21:50, 20F

10/27 21:50, 3周前 , 21F
任何可以追究的責任情況之下才允許開槍
10/27 21:50, 21F

10/27 21:51, 3周前 , 22F
支持獵人不要參加 讓更多人死一死
10/27 21:51, 22F

10/27 21:52, 3周前 , 23F
因為它是施行後第一個跑這流程(雖說最後因熊醒來而失
10/27 21:52, 23F

10/27 21:52, 3周前 , 24F
敗)所以新聞大肆報導,也被揪出許多鄉鎮根本沒研討該
10/27 21:52, 24F

10/27 21:52, 3周前 , 25F
怎麼實行後才急著研討演戲。而現在也有很多例成功了~
10/27 21:52, 25F

10/27 21:52, 3周前 , 26F
不過鶴岡市兩公尺這個黑歷史註定變流傳迷因了。
10/27 21:52, 26F

10/27 21:52, 3周前 , 27F
該出動拔刀隊了https://reurl.cc/GGZr5A
10/27 21:52, 27F

10/27 21:52, 3周前 , 28F
幾十年前的日劇跳躍的大搜查線踊る大搜査線,警察官寮
10/27 21:52, 28F

10/27 21:52, 3周前 , 29F
體系很無能,爭功諉過等等
10/27 21:52, 29F

10/27 21:53, 3周前 , 30F
所以就是缺一個像阿爾瑪一樣敢頂責任直接簽的
10/27 21:53, 30F

10/27 21:58, 3周前 , 31F
還要整個流程只要一個人簽名就行
10/27 21:58, 31F

10/27 21:59, 3周前 , 32F
要做到像阿爾瑪那樣公會能直接授權給你 也是不簡單
10/27 21:59, 32F

10/27 22:00, 3周前 , 33F
搞不好他觀戰的時候心裡都還竊笑這小菜鳥 獵頭蜥蜴要這
10/27 22:00, 33F

10/27 22:00, 3周前 , 34F
麼久
10/27 22:00, 34F

10/27 22:04, 3周前 , 35F
簡單來說2公尺是鶴岡市根據「確認射擊不會有子彈打到
10/27 22:04, 35F

10/27 22:04, 3周前 , 36F
人或對人
10/27 22:04, 36F

10/27 22:04, 3周前 , 37F
造成其他危害的可能性」自己決定的標準,而非日本全
10/27 22:04, 37F

10/27 22:04, 3周前 , 38F
國的標準?
10/27 22:04, 38F

10/27 22:07, 3周前 , 39F
法規要件沒有限定2m內,但你括號的是要件沒錯
10/27 22:07, 39F
還有 33 則推文
10/27 22:41, 3周前 , 73F
反正我現在相信就算哥吉拉登陸他們也會把時間拿去開會
10/27 22:41, 73F

10/27 22:41, 3周前 , 74F
討論該怎麼處理
10/27 22:41, 74F

10/27 22:59, 3周前 , 75F
多給吃幾個看看什麼時候會想起來大自然的力量 zz
10/27 22:59, 75F

10/27 23:01, 3周前 , 76F
日本很照SOP的
10/27 23:01, 76F

10/27 23:03, 3周前 , 77F
就中央不認真處理就會窒礙難行,但熊災又沒多到讓他們
10/27 23:03, 77F

10/27 23:04, 3周前 , 78F
認真...天災大家各安天命 qwq
10/27 23:04, 78F

10/27 23:04, 3周前 , 79F
感謝解說,長知識了。
10/27 23:04, 79F

10/27 23:04, 3周前 , 80F
養公務員獵人也沒好到哪去,不可能放你隨便開槍到爽
10/27 23:04, 80F

10/27 23:09, 3周前 , 81F
沒吃夠食物的熊好像是不會冬眠的?
10/27 23:09, 81F

10/27 23:09, 3周前 , 82F
吃夠就回去了 不夠叫動保募捐==
10/27 23:09, 82F

10/27 23:14, 3周前 , 83F
狗屁 阿爾瑪幾秒鐘就以公會名義叫獵人開殺了
10/27 23:14, 83F

10/27 23:14, 3周前 , 84F
是說感覺你不用太抱歉,畢竟你沒解說這些像我不懂的大
10/27 23:14, 84F

10/27 23:14, 3周前 , 85F
概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吧……總之再次感謝
10/27 23:14, 85F

10/27 23:18, 3周前 , 86F
實際上最近有槍獵實行,也都是遠距離射殺。2m就是鶴岡北
10/27 23:18, 86F

10/27 23:18, 3周前 , 87F
七被當笑話傳。緊急槍獵其實是好的改動
10/27 23:18, 87F

10/27 23:32, 3周前 , 88F
推個
10/27 23:32, 88F

10/27 23:44, 3周前 , 89F
阿爾瑪:報告我來寫 你只管討伐便是
10/27 23:44, 89F

10/27 23:50, 3周前 , 90F
以前哥布林殺手串常常在討論為什麼國家不出手不合理,果
10/27 23:50, 90F

10/27 23:50, 3周前 , 91F
然還是要現實示範
10/27 23:50, 91F

10/28 00:25, 3周前 , 92F
魔物會有那個討伐許可的人在旁邊 該不會就是從現實這樣
10/28 00:25, 92F

10/28 00:25, 3周前 , 93F
的規定想到的吧
10/28 00:25, 93F

10/28 00:30, 3周前 , 94F
很多改革都是用大量人命換來的還不變就是他們嫌死人不夠多
10/28 00:30, 94F

10/28 00:43, 3周前 , 95F
養公務員獵人只會規定更多 被判違法死更慘
10/28 00:43, 95F

10/28 00:53, 3周前 , 96F
蕾潔吐槽的開槍許可現實到笑出來
10/28 00:53, 96F

10/28 04:15, 3周前 , 97F
四個小時,熊都吃飽飯了
10/28 04:15, 97F

10/28 07:04, 3周前 , 98F
現在就是等達官顯要或海外使節出事、中樞城鎮大規模傷亡
10/28 07:04, 98F

10/28 07:04, 3周前 , 99F
、或海外遊客複數傷亡導致明顯影響觀光經濟,這幾個要件
10/28 07:04, 99F

10/28 07:04, 3周前 , 100F
其中一個發生,不然我看大概也是這樣繼續放推。
10/28 07:04, 100F

10/28 08:11, 3周前 , 101F
佐賀唯一警察:想開就開
10/28 08:11, 101F

10/28 08:21, 3周前 , 102F
認為日本SOP太多脫離現實的人可能才是脫離現實,光亂開
10/28 08:21, 102F

10/28 08:21, 3周前 , 103F
槍造成財損甚至有人死傷的責任跟賠償要怎麼處理他們自己
10/28 08:21, 103F

10/28 08:21, 3周前 , 104F
肯定沒想過。
10/28 08:21, 104F

10/28 08:23, 3周前 , 105F
如果可以隨意開槍還不用負責任,肯定會出現每次出動就清
10/28 08:23, 105F

10/28 08:23, 3周前 , 106F
空彈夾亂打的傢伙。嚴重一點可能會產生犯罪行為。
10/28 08:23, 106F

10/28 08:57, 3周前 , 107F
講得好像別國開槍做事都不會有死傷==該訴訟訴訟 該救
10/28 08:57, 107F

10/28 08:57, 3周前 , 108F
濟救濟 怎麼可能完全預防
10/28 08:57, 108F

10/29 12:34, 3周前 , 109F
這第3條就擺明就是你開槍我就準備告你
10/29 12:34, 109F

10/30 14:31, 3周前 , 110F
台灣警察面對犯人不敢開槍也是這樣啊,以前才會有警察
10/30 14:31, 110F

10/30 14:31, 3周前 , 111F
被犯人弄死都沒開槍
10/30 14:31, 111F

10/30 21:32, 3周前 , 112F
哪一國警察都一樣,開槍之後都是要寫報告加調查。
10/30 21:32, 112F
文章代碼(AID): #1e_tBoYN (C_Ch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_tBoYN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