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蝦皮買玩具買到被告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時間1小時前 (2026/05/01 18:24), 39分鐘前編輯推噓12(13120)
留言34則, 18人參與, 4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9/21 (看更多)
是否告得成 還是要看法庭上的攻防 到時候法官一定會問的 當賣家叫你退的時候為什麼你不退? (其實這樣問是正常流程,不是代表法官支持賣家) 買家如果用的理由「是他寄錯東西就是我的」這類很瞎的說法 那100%會輸 但如果買家說他的意思只是不要用退貨流程 只是想讓賣家自己來取 或者更直接 並沒有接受是因為自己還不確定要用什麼方案 因為這個麻煩不應該讓自己無償吸收 所以還在考慮用什麼方案對自己影響最小 是賣家自己急躁就跑去亂告 這樣的話 我認為賣家會輸 很多人也說 其實買家的留言有很多解釋空間 這是買家的優勢 賣家可以建議但不能強迫指定買家一定要怎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0.68.165.20 (墨西哥)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7631045.A.BAE.html ※ 編輯: shrines (200.68.165.20 墨西哥), 05/01/2026 18:25:55

05/01 18:27, 1小時前 , 1F
也沒有100%會輸,因為那不代表他有不法所有意圖。
05/01 18:27, 1F
帳戶突然多了一筆錢 或樓下物品被當作垃圾拿走 若獲利者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 都被判侵佔 所以給法官一個合理的理由是必要的 尊重法官的提問才有贏的機會 他寄錯所以主張東西就是自己的不算合理理由 因為「以為那是垃圾」這個理由都仍被判緩刑 講難聽 律師N楚立功說過其實法律一點都不科學 很多都是法官「自由心證」 無論被告還是原告 都千萬不能有「因為過往怎樣判所以這次一定也是這樣判」的心態 判例可以參考 但不能當真理而無視過程 人家如何贏得細節才是關鍵 事實上中華民國法律發生太多次打臉 會發生這種鳥事 法官不一定會站在誰這邊 因為這無聊案件本質上就是增加他們的工作量 真相是他們只是身穿法官服的上班族 所以最好講話客氣和裝無辜一點 甚至買家緊咬對方亂提高浪費司法資源 尊重法官的提問才是正道 若是一副「那就是我的」的屌樣 就別怪法官在你臉上抹大便 因為直接判你侵佔他最輕鬆

05/01 18:35, 1小時前 , 2F
買方直接說我還在考慮中,對方就限時逼我回覆甚至告我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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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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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面一堆人回說 寄錯就是買家的本來就能免費拿耶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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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2, 1小時前 , 5F
賣方真的不知道在趕什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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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rines (200.68.165.20 墨西哥), 05/01/2026 18:43:37

05/01 18:42, 1小時前 , 6F
事實上是這樣沒錯,但你回答的這麼理直氣壯反而讓法官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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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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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3, 1小時前 , 8F
你不用扯那麼多司法不信賴的問題,前面d姓法學大師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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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3, 1小時前 , 9F
的內容雖然跟他主張的論點沒啥關係,但就是買家理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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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4, 1小時前 , 10F
壯主張寄錯是賣家的問題,但沒被判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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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4, 1小時前 , 11F
不要再多開戰場了啦 樓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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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5, 1小時前 , 12F
要不輸的方法只有一個 有意願退還 只是要求賣方要付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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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5, 1小時前 , 13F
如果你是打定不還 那就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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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6, 1小時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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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很簡單一個道理,侵占哪那麼容易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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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8, 1小時前 , 16F
存摺多一筆錢還真的多半不會判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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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則判例是被告知後被告仍「積極提領並立刻花掉」 就被告成功 所以在被告知後 被告是否仍積極使用 也是法庭上攻防焦點

05/01 18:48, 1小時前 , 17F
會喇 銀行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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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49, 1小時前 , 18F
銀行告是因為領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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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54, 1小時前 , 19F

05/01 18:54, 1小時前 , 20F
轉帳錯誤告侵占 結果不起訴
05/01 18:54, 20F
能給出「合理持有」的理由就不會有事

05/01 18:58, 59分鐘前 , 21F
但你領東西的當下 已經付費完成了 有沒有所謂的差價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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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58, 59分鐘前 , 22F
賣家一方之詞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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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rines (200.68.165.20 墨西哥), 05/01/2026 18:59:45

05/01 18:58, 59分鐘前 , 23F
其實更多的是在檢查官就不起訴了,就算起訴了法官也是找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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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58, 59分鐘前 , 24F
例無罪,然後叫你們自己滾去民事庭打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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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59, 58分鐘前 , 25F
其實買方只能從程序上進行防禦,而無法主張物品所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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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59, 58分鐘前 , 26F
然也是往不當得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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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59, 58分鐘前 , 27F
回答就說我沒有義務寄回,請賣家派人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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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02, 55分鐘前 , 28F
不會有事的應對方法很多啦, 不過最慘的就那個主張簽收
05/01 19:02, 28F

05/01 19:02, 55分鐘前 , 29F
就是自己所有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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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0, 47分鐘前 , 30F
買方如果硬要說東西就是他的,絕對輸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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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1, 46分鐘前 , 31F
所以最好別瞎七八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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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4, 43分鐘前 , 32F
希望兩造都被拉正一下,多花個幾天溝通也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05/01 19:14, 32F
※ 編輯: shrines (200.68.165.20 墨西哥), 05/01/2026 19:18:26

05/01 19:24, 33分鐘前 , 33F
所以辯護人的代理人會套對方的話,回答錯就掰
05/01 19:24, 33F

05/01 19:53, 4分鐘前 , 34F
買家就跳針不回了是要怎麼溝通== 連報警他也不想管
05/01 19:53,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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