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蝦皮買玩具買到被告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時間1小時前 (2026/05/01 19:06), 編輯推噓12(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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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顯誤解這條法律, 這條法律最初的用意是避免賣家惡意寄高價值的物品逼買家買單 但賣家明確告知的時候,這條並不適用 反而可以用民法不當得利跟侵佔提告。 但買家可以請求退貨造成的損失,或者要求買家找人來找我回收 ※ 引述《dsfrf (銅噓哥)》之銘言: : 推文推到字太多 : 想了想還是直接回文算了 : http://i.imgur.com/3ZdLY1e.jpg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 今天店家賣A商品但是寄成B商品 : 然後買家領到了B商品 : 首先在法律上是不夠成侵占的 : 因為刑法上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之一, : 就是要”易持有為所有”的侵占行為。 : 但買家在簽收包裹的同時, : 就變成了所有人,所以根本沒有侵占行為。 : 而此時店家提的三小要求 : 1.不准領貨 : 2.給我花錢把B貨品郵寄回來 : 3.開新賣場給我補足差額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 通通牴觸法律, : 買家沒有義務去配合店家三小要求。 : 正確做法是要依照 : 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第2款 : 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 : 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 : 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 : 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費者 : 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 所以買家是有理由去要求店家 : 在消費者指定的時間地點店家親自去取貨 : 並且店家正確的做法 : 是帶著A商品去換回B商品 : 不然沒給買家A商品 : 就換成消費者去告店家惹(笑 : 此時店家頂多只能告對方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 這時你肯定會問, : 為啥店家能讓警察受理告侵占成功? : 廢話,賊頭如果懂法律 : 他今天就去當恐龍法官了 : 有能力上招待所時誰還跟你站櫃檯 : 案件來了鴿子也只能先受理 : 然後轉去地檢署看檢查官能否起訴 : 畢竟鬼島要告一個人非常容易, : 隨便找個理由都能起訴。 : 反正案件到法院法官手上,才有資格去駁回。 : 送棍也是看準這點才會去亂告人的 :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銘言: : : https://i.mopix.cc/kJLN4J.jpg
: : 卡司凌晨上了一個文 : : 過程還蠻詳細的 : : https://i.mopix.cc/2PorK4.jpg
: : https://i.mopix.cc/gNmOkj.jpg
: : https://i.mopix.cc/jaVbsg.jpg
: : https://i.mopix.cc/AX1roT.jpg
: : https://i.mopix.cc/RpSKzH.jpg
: : 店家都給機會了 : : 還是不信邪 : : 然後就被告了 : : https://i.mopix.cc/FSY0k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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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08, 1小時前 , 1F
戰鬥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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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09, 1小時前 , 2F
出招,回合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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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0, 1小時前 , 3F
05/01 19:10, 3F

05/01 19:11, 1小時前 , 4F
侵占罪是刑法吧 不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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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1, 1小時前 , 5F
下一篇可以直接拍律師牌或是司法人員工作證來戰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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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1, 1小時前 , 6F
你搞錯了,侵占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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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3, 1小時前 , 7F
希望版上要戰法條可以先公開職業或學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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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4, 1小時前 , 8F
為了600元差價戰鬥嗎= =....正常人吃三餐都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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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6, 1小時前 , 9F
法官:這個不算,滾去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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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8, 1小時前 , 10F
店家喊告的,10個有9個不會告,只是說出來嚇唬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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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9, 59分鐘前 , 11F
剩下那個去告的,通常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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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19, 59分鐘前 , 12F
這次我倒是希望能起訴成功 以後就有案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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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20, 58分鐘前 , 13F
對方要出示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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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25, 53分鐘前 , 14F
什麼?我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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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0, 48分鐘前 , 15F
這種根本一百個法官一百種看法,全看法官想用那邊當支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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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0, 48分鐘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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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1, 47分鐘前 , 17F
哪來一百種看法 我看是一百個一百個都會跟你說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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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法20條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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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1, 47分鐘前 , 19F
那個要件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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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3, 45分鐘前 , 20F
侵占不會成立跟消保法第20條到底有啥關係,有人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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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3, 45分鐘前 , 21F
直假裝看不懂台中地院在談的根本是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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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4, 44分鐘前 , 22F
根本沒有什麼出招交換 只有跳針不斷被打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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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5, 43分鐘前 , 23F
這次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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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6, 42分鐘前 , 24F
不會知道 600元 檢察官起訴90%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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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7, 41分鐘前 , 25F
價格太低的東西大多不起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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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7, 41分鐘前 , 26F
你高機率連法院都進不了是要知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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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38, 40分鐘前 , 27F
之前我被盜賣1X萬公同共有的畸零地,告了也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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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0, 38分鐘前 , 28F
就算進了法院,那也得是買方aka被告閒著沒事跑去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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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0, 38分鐘前 , 29F
消保法20,你以為法院會自己跑去扯這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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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1, 37分鐘前 , 30F
用侵占罪構成要件就能解決的案子誰沒事再去扯一條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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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1, 37分鐘前 , 31F
不適用的東西法官根本不會主動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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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1, 37分鐘前 , 32F
除非你辯方主張 法官才會在判決中說明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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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4, 34分鐘前 , 33F
不過通常這種太瞎的 會在自家律師這關就打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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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例真上法院,大概會被說,賣方給買方交通費,買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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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5, 33分鐘前 , 35F
貨還回去,要雙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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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上就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欠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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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6, 32分鐘前 , 37F
法院高機率會先叫你隔壁調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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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9:47, 31分鐘前 , 38F
誰態度硬,通常就對誰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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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0:01, 17分鐘前 , 39F
法院可以強制要求調解嗎?萬一兩邊都不要是不是還得開庭?
05/01 20:01, 39F

05/01 20:04, 14分鐘前 , 40F
強制調解≠強制調解成功,雙方都不要就是進調解庭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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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0:05, 13分鐘前 , 41F
調解不成立。
05/01 20:05,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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