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1I0oejKL (C_ChatBM)這個判決

看板C_ChatBM作者 (秋山小~~雨)時間12年前 (2013/08/11 00:03), 編輯推噓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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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沒錯,板主也是板友,所以也要遵守相關板規 : : 按照板規的規定,受理先決條件就是要有檢舉。 : 或許板主可以向另一位板主提出檢舉,但是這個程序是不能少的。 : 所以我認為沒有板主就可以自行為之的錯覺。 你有仔細看過板規嗎 板規有寫出可以經檢舉後受理 但並未寫出必須有人檢舉才受理 板主本來就可以自行介入板規 6-1-7 所規範的各類文章 事實上除人身攻擊外的絕大多數文章,都是由板主主動介入 也就是說板主隨時擁有介入人身攻擊或是可能形成戰文的文章 雖然如此,在板務執行原則上 針對單體的人身攻擊,板主群是採當事人有檢舉才處理 但這不是你拿來鬧的依據 另外就算你是當事人你也無權要求告知檢舉人 只有組務層級有權力提出 : : 究竟這個程序有沒有少,很遺憾我還是無法獲得官方的證實。 : 但既然JPIGHEAD君出面表示是他的檢舉了。 : OK,那我也了解了。 : : 而我們剛剛討論了這麼久關於公開與否的問題 : 我已經了解其相關運作了,感謝。 所以這部份的問題 你從頭到尾都無權過問和介入 你要問w板主判決的依據是你應有的權利 但是你無權質疑其他部分 不管如何,板主本來就有權直接介入任何違反板規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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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也就是說6-1-7並非一定要有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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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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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板規這樣寫很容易就讓人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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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個人覺得樓上想要得出一定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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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性,不過老實說,只有慣例成形,而沒有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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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字面性。如果要得出絕對的字面性,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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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在第一篇提出"應該必須有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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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很棘手也很難用,同時很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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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沒有得到板主的否定,讓我有這個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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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別老是繞著字面,不然會鑽進死胡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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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問題解決了,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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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卻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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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Rainlilt板主中有一段我看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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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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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是你拿來鬧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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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沒有鬧吧,就只是身為一個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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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在外人看來你已經是在往為難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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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走,雖然你可能覺得自己只是在執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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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板務提出問題跟見解,希望跟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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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後得到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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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公平合理的解釋,但老實說,世界上沒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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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東西。期望這種東西,不管是誰都很容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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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入魔。有瑕疵但尚可接受,才是最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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