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C_ChatBM板主群怠忽職守恣意妄為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神野詩祈オルタ)時間8月前 (2023/09/11 14:22), 8月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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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kevinlee2001 (十年りの子)》 之銘言: :   :   : 檢舉人ID:kevinlee2001 :   : 被檢舉人/看板名稱: : Satoman/qqq3892005/AiOShi/ephraim13825/C_ChatBM :   : 檢舉事由: :   : 小弟早前被判4-23水桶 : 水桶公告寫道 : 請kevinlee2001板友聯絡板主解除水桶,執行前兩篇判決的發錢並附上發錢證據 : 再執行第三篇的4-7 60天 :   : 我不知道我哪裡違規所以在BM申訴詢問水桶理由 :   : 一個禮拜過去沒有任何板主進行答覆有怠忽職守之疑慮 :   被檢舉人於遭檢舉之文章辯稱沒說要發錢、30P是手機電量 #1awR7nEf (C_ChatBM) #1awR8elY (C_ChatBM) 認無溝通意願 且該兩篇申訴文 #1azRJLLC (C_ChatBM) #1azRH-VD (C_ChatBM) 板友推文多明白為何被檢舉人違規 認無回覆必要 : 然後4-23 〔發錢文未兌現違規〕 : Ⅰ 發錢文需詳細列出獎金發放辦法,且須在條件達成後7日內發送完畢 : 並於文章附上發錢證明,違者水桶至兌現為止。 : Ⅱ 惡意漏發多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需經符合領獎條件之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本條之檢舉不受板規追溯期之限制。 :   : S板主與q板主在七日內就做出違規判決 :   : 這樣是否有恣意妄為之事實 :   被檢舉人對板規的理解錯誤 4-23 〔發錢文未兌現違規〕 Ⅰ 發錢文需詳細列出獎金發放辦法,且須在條件達成後7日內發送完畢 並於文章附上發錢證明,違者水桶至兌現為止。 未詳細列出獎金發放辦法條件達成後7日內發送完畢是兩個不同的違規條件 後者是明確寫出要發錢結果未兌現 前者是假裝要發錢騙推 因為被檢舉人並未列出獎金發放辦法 並在檢舉文辯稱沒說要發錢 故認定其不打算發 自然無需等待7日 本人於檢舉文判決明確寫出是參照被檢舉人答辯而判 且本人有查看原文 判決當下被檢舉人未於檢舉文張貼發錢證明 原文也沒有編輯紀錄證明發錢 還辯稱沒說要發錢 參酌4-23立法緣由為板友提案防止有人假發錢騙推 #1YENGATu (C_Chat) #1YENKSHx (C_Chat 認定屬“假發錢騙推”,以4-23-1 未規定詳細發錢辦法處罰“假裝是發錢文”之行為 被檢舉人發了7篇雷同文章 遭檢舉5篇 只有前3篇有編輯之發錢紀錄 那3篇本人均立即判無違規 一切遵循板規 補充說明: 考量板規用詞可能遭板友誤解,擬修訂用詞及明確化如下 4-23 〔發錢文未兌現違規〕 Ⅰ 發錢文需詳細列出獎金發放辦法,且須在條件達成後7日內發送完畢 並於文章附上發錢證明,違者水桶至兌現為止。 Ⅱ 未明確寫出獎金發放辦法,但內文有誤導推文者將會發錢,經板主群多數決判 定蓄意騙推者,水桶至兌現為止。 Ⅲ 惡意漏發多位、且未於遭檢舉前於原文明確寫出黑名單(不發條件)者,處水桶 一個月以上。 Ⅳ 前三項之違規,需經符合領獎條件之當事人檢舉方成案。第II條領獎條件為於 原文推文者。 Ⅴ 遭4-23-II水桶者,應於原檢舉文或申訴文明確寫出獎金發放辦法,需能發給 至少1位於檢舉前推文之板友,方可解除水桶。如解除水桶後7日內仍不兌現,板主得主動比 照4-23-I辦理。 Ⅵ 本條之檢舉不受板規追溯期之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5.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94413378.A.B72.html ※ 編輯: qqq3892005 (111.71.215.105 臺灣), 09/11/2023 14:38:55
文章代碼(AID): #1a_h92jo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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