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申訴] #1du9Re0U (C_ChatBM) 不服判決

: 而板主又是多數決,且板主群顯然無與我在C_ChatBM申訴文進行討論之想法,因此我
: 將進行對C_ChatBM四位板主之申訴。
這個不用說明,如果真的沒有參與判決,板主會自己跳出來撇清。
: 二、主旨:
: 1. 板主之判決理由【檢舉 2024 年之文章】應適用板規:C_Chat-2-2-IX:本板板規
: 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C_ChatBM- A-1 [檢舉]:檢舉人
: 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板主援引B-2-1為
: 引用錯誤板規。
你可能想錯了,這是兩碼子事。
2-2 〔板主〕
Ⅸ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所以我們最後沒有受理你的檢舉。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我們不但沒有受理你的檢舉,還一致認定你的檢舉為無意義亂板文。
#1ReeLWvv (BoardCourt)
板務站長絕對同意申訴、公務類型看板,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在這個前提下,
板務站長也同意上層管理者對「在申訴、公務類型看板被處分者」的申訴,
處理標準可以不同於一般討論看板之處分申訴,
並對違反申訴、公務類型看板發言秩序者,課以更多責任。
檢舉倘若成案,勢必深刻影響其他板友權益,檢舉之前本就應該仔細研讀板規確認流程。
既然你連在檢舉之前研讀板規都不肯,板主為了維護看板秩序,把你水桶也是理所當然。
: 2.不管C_Chat-2-2-IX還是C_ChatBM- A-1都是程序性規範,僅適用不受理之消極行為
: ,並無積極性處罰之規定,若要用超出追訴期對我進行懲處,應明文修改超出追訴
: 期可併處罰,否則違反PTT上位法之中華民國各法律之罪刑法定以及法律明
: 確性原則的立法精神。
這裡是批踢踢,判案用的叫作板規。
B.違規處理
為維持C_ChatBM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申訴人權益,
板主得依以下規定對於擾亂板面及板務者進行處分。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板規就是授權板主可以為了維護秩序把你水桶。
C_ChatBM 精華區路徑 z-11-1-107
在 2025/03/23 來檢舉 2024/02/27 的文章,這不叫亂板,什麼叫亂板?
正常瀏覽 C_Chat 版面,怎麼讓你找出一篇超過一年以前的文章來檢舉?
你花了心思去翻一年以前的文章,反而不去確認板規是否規定檢舉期限,你不覺得荒謬?
四位板主一致認定你的行為就是叫作亂板,我認為是合情合理,建請小組尊重板主合議。
: 3. 退一萬步而言,板主群心證要對我處以B-2-1,我是第一次在C_Chat BM發文,沒有
: 前科也沒有洗板瘋狂檢舉,檢舉之實質內容也符合板主群最新標準,在是否要退文
: 的選擇上直接判水桶併退文明顯已違反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都出來了?
不好意思,我再複製貼上一次。
#1ReeLWvv (BoardCourt)
板務站長絕對同意申訴、公務類型看板,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在這個前提下,
板務站長也同意上層管理者對「在申訴、公務類型看板被處分者」的申訴,
處理標準可以不同於一般討論看板之處分申訴,
並對違反申訴、公務類型看板發言秩序者,課以更多責任。
你想要來公務類型看板發言,本就應該自己作好功課。
站方都同意給出所謂更嚴格的處分標準了,我不知道為什麼你還會想要主張比例原則。
: 4.由於判決理由與條文對不上,我只能認為板主們是抱持心證認為我亂板因此判決B-2
: -1,但現在的板主群之心證具無公平性且侵害公益,我無法認同依照此種
: 瑕疵心證而得出之亂板認定,也沒理由讓自己坐實此罪名。
應該沒有侵害任何公益吧?你一個人被水桶,侵害了哪裡的公益呢?
你拿一年以前的案子跑來檢舉,那才叫侵害公益。
板主如果輕易放過你,那才叫侵害公益。
你難道沒有自覺嗎?
: 5.符合正確法治觀念之邏輯圖:
: https://imgur.com/dtPO75l.png

: 程序優先於實體是法治最基本概念,若已有明確程序性不受理規範,再次
: 說明我的原始文應援引C_Chat-2-2-IX及 C_ChatBM- A-1不受理結案。
:
2-2 〔板主〕
Ⅸ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如果今天明文規定不受理後不得另予處分,那板主水桶你的確叫作違背法治觀念。
但是有這麼規定嗎?沒有。
: 三、細節論理:
: 1. 我的檢舉客觀歷程:請見申訴文回文之檢舉歷程。
略。
: 2.我對程序性規範之認定是否有支撐:答案為是。
: 請見申訴文之前板主laptic留言:不過我是在想以前逾期檢舉頂多只有不受理。
不是我想離題。
只是這位前板主目前在 C_ChatBM 遭受永久水桶處分,
他在全站層級遭受何種處分你也可以自己去查,
現在你還確定想要拿他的話為自己背書嗎?
: 3. 針對程序性規範之違反,板主群是否認為違反程序就是亂板?答案為否。
: 請見以下例子:
: 例1:
: https://i.imgur.com/mBwEfJT.jpeg

: 這篇檢舉是檢舉人應注意是私信而未注意,結果立刻以不受理結案並立刻將狀態轉為S
: ,本質與應注意時間而未注意應用A-1處理一樣皆為程序性議題,卻以不受理結案
: ,而未以亂板處理。
因為他不是像你一樣去刻意撈出一年以前的文章來檢舉。
: 例2:
: #1dv36cB5 (C_ChatBM)
: https://imgur.com/O0miI46.png


: 根據C_ChatBM板規A-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M文後得以回文或
: 推文答覆,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板主
: 應於結案後S申訴文。」
: arrenwu明明已推文答覆,卻顯然無先執行必要條件M文。
erimow 前板主、nh507121 前板主、arrenwu 板主都對於該篇申訴文章提出質疑,
你怎麼會覺得當下 arrenwu 板主有要受理的意思呢?
A-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M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板主應於結案後S申訴文。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M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不代表板主有推文就是受理的意思吧。
難道今天一個格式錯誤或者超出期限的申訴案,板主在底下推文了,也是受理的意思嗎?
你要不要再想一想。
: 綜合以上,顯然程序性疏失對本屆板主而言在非面對他們所謂作業文(我並不認可這種
: 任意心證對板友檢舉之惡意解讀)時對程序性規範是從寬認定,甚至寬以待己,自
: 己也違反程序性規範而未察覺。
4.發表無關本小組組務文章或擾亂組務運作文章,禁言一個月,得予以退文。
仔細一想你這篇所謂的舉例其實根本是在離題、擾亂組務運作,在此建議小組予以處分。
2.[檢舉]
使用者認定板主有未盡板主責任義務或違反上級規定之事實,
需在板主裁定生效後三日內與板主先行溝通。
你今天對於板主行為有疑問,要作的應該是檢舉,而非在此以申訴之名行檢舉之實。
: 4. 針對不注意之小疏失是否板主就認定為亂板? 答案為否。
: 例1:
: #1dtyKz0U (C_ChatBM)
: https://imgur.com/Bd5X0GN.png

: 連對板規應當最為瞭解的板主(以S板主為例)都對板規可能有所疏漏(注意此時正在回
: 覆板友實質執法問題,應要嚴謹),忘記C_Chat板有超出追訴期不受理之規定,此
: 回覆發生於我的原始文之後及水桶公告之前,S板主應有時間意識到該採程序性不
: 受理。
不需要堆砌一堆冗言贅字,請問我的答案有錯嗎?
講了這麼多,請問我的文字有可能會誤導任何板友嗎?
: 例2:
: https://imgur.com/2mT2xOL.png

: b板主隨意判違規,經板友提醒才改判。
改判是很正常的事情,你拿這個來舉例只會暴露你完全不熟悉 C_ChatBM 的板務運作方式。
: 例3:
: 我原始文之a板主留言,未注意到時間:
: https://imgur.com/BzqBczc.png

: 以上證據都顯示,板主們都知道小疏失於現實中在所難免,他們不該認為一時不察之
: 疏失屬於亂板行為。
板主會對於檢舉人有一定期待吧。
畢竟是來板務看板發文檢舉其他板友,
實在很難預料到居然會有人拿一年以前的文章來檢舉啊。
還是前面的那段話:
你今天對於板主行為有疑問,要作的應該是檢舉,而非在此以申訴之名行檢舉之實。
: 5.針對與我雷同的所謂寫作業文之4-1檢舉是否為亂板?答案為否。
: 例1:
: #1dtyuLsF (C_ChatBM)
: 例2:
: #1dtxUQhW (C_ChatBM)
: 例3:
: #1duv4e3a (C_ChatBM)
: 目前板上之類似4-1檢舉族繁不及備載,以上三例與我原始文之檢舉內容及理由並無差
: 異而未被判亂板,因此實質上之檢舉內容如同我的邏輯圖所呈現,符合板主標準,
: 從實質內容切入我無亂板。
因為這些人沒有像你一樣去刻意撈出一年以前的文章來檢舉。
: 6.板主群是否一開始即對我的原始文先入為主而忽略應遵循板規,答案為是。
: 我的原始文內容主文如下:
: https://imgur.com/AjTtrYO.png

: 內附被檢舉文如下:
: https://imgur.com/aTSDI1l.png

: 推文截圖如下:
: https://imgur.com/BzqBczc.png


: s板主直接明列我所檢舉文之日期,下面卻回覆:「昨天也有一位亂檢舉出作業被退文
: 的」(請注意,請見三-4-例1,此時s板主根本忘記C_Chat有明文規定超出追訴期
: 不受理),意思明顯已經預先生出亂板心證欲加之罪。結果我
: 的文第一時間被M文而不是以不受理結案,而我於第一時間以為追訴期被加上懲處
: 規定推文表示若有此規定就乖乖被桶,以此明知我並無亂板意圖,a板主卻在我主
: 張會申訴之後回以輕蔑之:「呵呵」。顯見先射箭再畫靶,無視板規之心態早
: 以影響板主們做判決之心證公正性。
為什麼你這篇申訴文章這麼冗長,但是繞來繞去都是相同論點?
2-2 〔板主〕
Ⅸ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B.違規處理
為維持C_ChatBM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申訴人權益,
板主得依以下規定對於擾亂板面及板務者進行處分。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逾期檢舉是否不應受理? 是。
不予受理之後是否不得另予處置? 否。
板主是否經過合議認定你的文章為無意義之亂板文? 是。
板主程序有無任何違反板規之處? 無。
: 7.板主群近期心證淪為恣意是否侵害板眾之公益,答案為是。
: 例1:
: 淪為恣意的心證,使對他們心證較熟悉的檢舉的老手對其他檢舉人產生鄙視鍊,他們
: 依仗的不是板規,而是公平正義已產生瑕疵的板主心證,甚至任意笑人為檢舉廚,
: 請見我檢舉文之推文截圖:
: https://imgur.com/2TNApEu.png

: 此種態度,與越前龍馬:你還差得遠,幾乎一致,以此發言甚至可以認為該板友對檢
: 舉廚不認為有貶意,反而彷彿自己為檢舉廚上位者。此種老手心態之留言罄竹難書
: ,對板友行使檢舉權造成障礙,使檢舉淪為同樣心理樣態的小團體把持的遊戲,而
: 非對板上公益之保障。如同《大宋宣和遺事.元集》:「陰濁用事底時節,夷狄陸
: 梁,小人得志,在天便有彗孛日蝕之災,在地便有蝗蟲饑饉之變,天下百姓,有流
: 離之厄。」
真的假的,所以你現在是特地引經據典,拿「板友」的發言來指責「板主」囉?
: 例2:
: #1dtc09iV (C_Chat)
: #1dugVOT_ (C_ChatBM)
: 對聲優、ACGN相關從業人員以及vtuber之判定洽點心證引起板上騷亂,也是近期4-1檢
: 舉頻出的根源,如同武狀元蘇乞兒所言:乞丐的數量是皇帝決定的。這些檢舉文是
: 針對新的心證採取對違規文的追訴,除非有其他充分條件,否則為何直接先有「出
: 作業」這種先入為主的心態來面對板友檢舉?還因此故意用時間因素針對應進行不
: 受理結案的我的原始文做出亂板處分,其殺雞儆猴的心態已超出公正執法的精神。
:
我不敢自比為皇帝,但你為何要自比為……?
: 8.對於真亂板是否有雙重標準,答案為是。
: #1dv36cB5 (C_ChatBM)
: https://imgur.com/KBKnnqr.png

: Pash97143板友在此文之前早已大量檢舉及提問,而a板主也認為他用申訴文來當吵架
: 工具,明明已實質亂板證據確鑿,此文卻沒如同我原始文下板主主動表明要以亂板
: 處理,如此不是雙重標準何謂雙重標準?
#1dvau1fB (C_ChatBM)
───────────────────
違規人 :Pash97143
違規項目: B-4
違規文章:#1dvEG3m8 (C_ChatBM)
檢舉文章:#1dvJg380 (C_ChatBM)
罰則 :水桶30日併退文
違規事證:
z-11-1-109
───────────────────
違規人 :Pash97143
違規項目: B-2-1
違規文章:#1dtylM32 (C_ChatBM)
檢舉文章:主動處理
罰則 :水桶30日併退文
違規事證:
z-11-1-108
───────────────────
他還多領了一篇退文呢,你這篇申訴文打得早了。
: 四、總結:
: 綜上所述,以及所有我的溝通證據,再再表明板主們對應採程序不受理結案的我的原
: 始文羅織入罪,我的原始文程序上應不受理而實質上就算是出作業也不違規,結果
: 合在一起卻等於亂板需處B-2-1水桶併退文,此種違反法律明確性、罪刑法定以及
: 比例原則,並且板主近期心證明顯有瑕疵之狀態所做出之判決,我恕難苟同。
總結果然會要再繞一次。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使用這條板規的前置條件是什麼?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
板主群有沒有多數認定你的文章是亂板文? 有。
為什麼會認定你的文章是亂板文?
因為你刻意去撈出一年以前的文章來檢舉。
有沒有其他人也因為相同原因被認定是亂板文?
我第一時間就告訴你了,有的。 #1dtbH4nE (C_ChatBM)
其他人的行為也很過分,難道不該被處理嗎?
因為所謂的其他人,沒有任何一個像你一樣去刻意撈出一年以前的文章來檢舉呀。
: 欲平反之結果:
: 請取消水桶 30 日併退文之懲處
: 所附證據:
: 原始文:z-11-1-107 (C_ChatBM)
: 檢舉文:#1dt-0cDi (C_ChatBM)
: 判決文:#1dt-TYaL (C_ChatBM)
: 申訴文:#1du9Re0U (C_ChatBM)
: 申訴回文:#1dvBSSBj (C_ChatBM)
#1ReeLWvv (BoardCourt)
板務站長絕對同意申訴、公務類型看板,
基於其並非一般討論看板的特性,
可以有更高的秩序要求、甚至更嚴格的處分標準。
在這個前提下,
板務站長也同意上層管理者對「在申訴、公務類型看板被處分者」的申訴,
處理標準可以不同於一般討論看板之處分申訴,
並對違反申訴、公務類型看板發言秩序者,課以更多責任。
4.發表無關本小組組務文章或擾亂組務運作文章,禁言一個月,得予以退文。
Psytoolkid 的這篇申訴文章尚未被受理,仔細一看內容充斥大量離題。
不但以申訴之名行檢舉之實,更有甚者居然會拿「板友」言論指責「板主」。
在此建議小組認定其為擾亂組務運作文章予以處分,維護小組版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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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66.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43179435.A.63B.html
※ 編輯: Sessyoin (1.169.166.221 臺灣), 03/29/2025 0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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