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已經有店家被罰款囉!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kyouka)時間20年前 (2004/12/03 04: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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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銘言: : 不要再唬爛了,你真的應該像你前面說的一樣,多問問法律和判例。 : 之前何春蕤事件就是由評議會建議提起公訴的。後來幾經波折才打贏。 : 網站尚且已經有危險,何況現在直接給一把寶劍把分級制跟兒福、刑法直接拉上關係, : 並且指定評議會是諮詢對象。 : 要搞你容不容易? 是,評議會沒法律權限、不能抓你,不能告你, : 可是只要舉發你,再來球員兼裁判就好。看會內成員你覺得他們不會這麼作嗎? : 還是你希望大家繼續把希望擺在想像中的開明法官和公正的檢調機關? : 網路之你這種事不關己冷嘲熱諷的文章已經太多了。 這個評議會要告何春蕤也沒有什麼好意外的。 事實上,不告才奇怪。 http://www.paf.org.tw/classify/manual1.htm 老實說,我覺得許文彬理想的世界就是一個無性的世界。 成人的情色權利? 去作夢比較快。 -- 杯の月を酌もうよ,座頭殿。 泉鏡花‧歌行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43.194
文章代碼(AID): #11htJugT (Comic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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