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沒有人想畫STAR WARS的同人誌嗎??

看板Comic_Techn (同人誌(陽光沙灘BBS))作者 (妳的離去,是我最深的痛!)時間26年前 (1999/07/18 18: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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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b (HB)》之銘言: : ※ 引述《ymf1024 (妳的離去,是我最深的痛!)》之銘言: : :   既然都已經假託「複製」之名了,長尾兄就別再謙虛了,況且您一 : : 開口就「等你怎樣怎樣,或是怎樣怎樣後,你再來說這種話吧……」的 : : 語氣,可是一點都沒有謙虛的感覺呢!您就大方一點吧,筆者是不會見 : : 怪的。 : 兩位,要討論事情就要把話講明白講清楚,這種被對方揪著耳朵還要裝笑 : 臉的話還是少說些比較好。   呃,奇怪了,長尾兄喜歡跟筆者這麼和顏悅色地說話,那是人家長 尾兄肚量夠大,修養夠好,讓筆者陶醉在這種如沐春風的境界裡。況且 ,長尾兄的話一向講得很明白,不管是明嘲暗諷,或者一語數關,筆者 幸好還都分得出來,莫非是風之大胖兄不能領會長尾兄言語精妙之處於 萬一,故有此言乎? : :   謝謝長尾兄又再一次地肯定了筆者的想法,筆者實在相當地感激, : : 不過,如果因為一群人「本來就不合法」而不去盡點心力,寧願讓他們 : : 繼續「不守法」下去,恐怕也非是同人朋友之福,儘管奇怪,卻也不應 : : 因噎廢食,總得有人為之,不是嗎?^_^;;; : :   嗯,原來長尾兄所謂的「明目張膽」指的是這個意思呀!懂,為什 : : 麼不懂?可咱們參與同人活動的朋友們可就不見得都懂呢!這樣也好, : : 既然長尾兄已經將這些細節說了出來,那麼,各位同人朋友們也就可以 : : 發現,在一般商業的運作上有許多的規矩和限制,不是一般人都可以參 : : 與的;長尾兄也一再地強調過,這些販售會的非法本質,但是,筆者並 : : 不是鼓吹大家都不要去參加販售會,只是希望能夠提醒大家,要玩,也 : : 要學會保護自己。至於該怎麼保護自己,大家不妨參考一下長尾兄的意 : : 見,都是滿可行的方法喔!^_^ : 可行? : 難道要同人團體去申請出版執照或是營業登記證?再去搞個免開發票證明?   說到這兒,筆者就不得不糾正一下風之大胖兄了,您真的是誤會筆 者的意思了!筆者所謂長尾兄的意見,指的乃是長尾兄所提供的「替代 方案」,並非長尾兄所言關於「牽涉到商業行為一切都不是這麼簡單」 的那段話呀!不過沒關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這次誤會了別人的意 思,下次小心點就好了。 : 我覺得SIEGZION兄的重點在於:「主辦單位必須負責督導稅務統計,至少表面要 : 做作樣子。」 : 現在幾個販售會的主辦單位根本沒這方面自覺。如果像導航一類的基金會 : 這種非營利為主的也許會幫大家辦,但我可不信賊比會幫去參展團體搞報 : 稅的事情,這麼一來賊比的帳面馬上一清二楚,它內部到底污了多少錢去 : 也就眾所周知了。   風之大胖兄提到,長尾兄話中的重點,在於「主辦單位必須負責督 導稅務統計,至少表面要做作樣子。」的說法,筆者也相當同意。   當然,像導航基金會這種從事青少年社會工作的單位,經費的來源 都是向政客財團募來的,因此,為了方便這些機構抵銷稅額的需要,他 們對於帳面上的數字,都會處理地比較慎重;但是,像捷比這樣的私人 企業,在面對同樣一件事情的處理態度上,會不會正如風之大胖兄所言 的那麼不能被人相信,筆者就不得而知了,因此,筆者不會人云亦云地 跟著風之大胖兄的說法,也一起不相信捷比,但是,筆者仍然支持風之 大胖兄可以質疑捷比的權利。   另外,風之大胖兄當然可以公開地質疑捷比,但是,提供給您一個 經驗,筆者也曾經公開質疑過捷比的某些心態及措施,但換來的卻是一 大票捷比基本教義派同人們的圍攪,所以,在您發表有關捷比更進一步 的質疑之前,筆者建議您還是三思一下比較好喔!   PS:各位支持捷比辦活動的同人朋友們,請原諒筆者使用「捷比基 本教義派」這樣一個政治意味濃厚的說詞,在尚未想到一個更好更恰當 的名詞之前,請大家多多擔待些,若是各位有什麼更好的建議的話,也 歡迎各位提出來一起討論,謝謝! : :   是呀!每年一到了報稅的時節,筆者都要被那一長串的所得稅申報 : : 書給搞得昏昏沉沉的,幸好現在已經有了「簡式」的申報書,可以讓咱 : : 們更方便報稅,而且還有最新的「上網報稅」的措施,將來要報稅,應 : : 該會有越來越方便的辦法吧?不過,筆者還是習慣用原本的那種申報書 : : 報稅,因為可以扣抵較多的金額,至於上網報稅,因為目前的風評還不 : : 是很好,而且才剛開辦沒多久,等它穩一點再試試看吧! : :   看到沒?長尾兄又再一次地叫大家趕快收手、放棄囉!筆者可從來 : : 沒這麼說過喔!^_^;;; : :   從前沒有人告訴咱們的同人朋友,自然很少有人會知道這種事情的 : : 嚴重性,既然長尾兄已經提出來了,那麼,同人朋友們知道此事的應該 : : 就會慢慢地多起來了吧! : 會嗎? : 依照台灣人的毛病,如果沒有出過大漏子,就根本不會去在意的情況, : 除非有那個倒楣鬼被國稅局盯上再被狠狠的夯上一筆,根本就不會有人 : 去注意這件事。   是嗎?照風之大胖兄的意思,原來咱們台灣人都是一群「不見棺材 不掉淚,不到黃河心不死」的鐵齒份子囉!各位同人朋友,您們是嗎? 您們都是風之大胖兄口中的那種台灣人嗎?如果是的話,那麼,請您隨 時注意您的左右,因為,國稅局的官員隨時都有可能「就在您身邊」! ^_^;;; : :   如果長尾兄所謂的「主流」,指的就是國內幾家漫畫出版社的話, : : 那麼,筆者要問這麼一句話:「要潔身自愛,幹嘛一定要回歸主流?」 : : 難道長尾兄並不知道在所謂的「主流」之外,還有許多漫畫家們正活得 : : 快快樂樂的嗎?如果所謂的「主流」已經是個僵化的恐龍腦袋,那又何 : : 必要回歸這樣的「主流」呢?筆者曾經勸過幾個在業界混了多年,卻一 : : 事無成的三、四線漫畫家,教他們趁早離開當時就已經僵化的漫畫界, : : 跳出這口小井之後,外面的天空正大著呢! : 回歸主流主要是在取得販售作品的合法地位,但如此一來就會受到 : 出版商的控制。這是兩難的局面。   回歸主流的方式有很多種,並不限於一定要回到這幾家漫畫出版社 ,況且,台灣的漫畫出版事業,在整個出版產業中,根本也還算不上是 真正的主流,風之大胖兄這麼執著於漫畫出版的領域,似乎也太小盱您 自己了吧? : 再者,「主流」外的漫畫家活得快樂,請問這些漫畫家還有繼續發表作 : 品嗎?或者只是把漫畫當作副業?如果您知道比較清楚的例子,請提出 : 來作個說明,不然我實在不懂這些主流外作家到底為什麼快樂?沒有截 : 稿壓力嗎?   當然有囉!筆者最近才剛認識了一位,這位漫畫家就不曾進入到風 之大胖兄及長尾兄所謂的「主流」體系裡面去,但是他一樣活得好好的 ,每天的Case排得滿滿的,又是趕稿,又是上電視,又是教學的,收 入更是比筆者這麼個小上班族高出許多,您能說他過得不快樂嗎?   趕不趕稿?錢賺得多,自然得趕稿;有沒有截稿壓力?當然有,不 然那些錢怎麼賺得進來?有沒有出書?怎麼沒有,而且還出了好幾本呢 !哎!沒想到風之大胖兄竟然會問這麼外行的問題,千萬只是您的一時 失手才好哩! : :   看來是長尾兄搞不清楚筆者在問什麼吧!那麼,筆者這麼問好了。 : : 請問您所謂的「媒體的錯誤報導」,為何會使社會搞不清楚「地下經濟 : : 的本質」?以至於會對同人業界來說,也算是「好事一樁」呢?因為在 : : 這一連串的問題裡,筆者最感興趣的,還在於「地下經濟的本質」這句 : : 話,是故有此一問,卻沒想到長尾兄給筆者的回答竟是:「同人誌的本 : : 質是地下經濟,這還有什麼好問的?你不可能不知道吧?」 : :   長尾兄能想像得出筆者面對這個簡單至極的答案時那種錯愕的感覺 : : 嗎?筆者當然知道目前同人誌所走的行銷方式,就是一種地下經濟的運 : : 作模式,但因為筆者學的並非經濟學,故對長尾兄所謂的「地下經濟的 : : 本質」頗感好奇,誰知長尾兄的回答竟然牛頭不對馬嘴,真是教人感到 : : 意外呀! : SIEGZION兄本來講的是『搞不好社會會搞不清楚地下經濟的本質。』 : 我猜想他可能掉了幾個字以致於意思不是很明顯,我想他想說的應該是: : 「搞不好社會會搞不清楚(同人誌所具有以)地下經濟(為)本質(的狀況)。」   這麼說的話,筆者可以很肯定地告訴風之大胖兄,長尾兄的意思絕 對不是經過您的「揣測」以後嘗試「復原」的這個意思,理由相當地明 顯,應該不用筆者來提醒您吧? : SIEGZION兄如果覺得我把你的話解釋錯誤的話請提出更正。   是的,長尾兄,趕快出來糾正一下風之大胖兄的錯誤吧!那麼明顯 的一個差異,連筆者這麼駑鈍的人都看得出來,您就趕快跳出來救救風 之大胖兄吧! : :   所謂的「地下」不「地下」,不過是一種相對應的名詞罷了。 : :   的確,待在「地下」,確實比較不容易得到資源,但那不是絕對的 : : ;況且,資源是可以累積的。今天一個「地下」活動之所以會是「地下 : : 」,那是因為它所累積的資源還不夠多,一旦它累積的資源大到所謂的 : : 「地下」無法容納時,只要有一個適當的缺口出現,它自然而然就會從 : : 「地下」轉為「地上」,或者成為所謂的「主流」。 : 對,這個時候就會有人找你要出版執照、營業登記跟免開發表證明了,國 : 稅局也會盯上,然後「可能」常常會被一些無聊的議員拿來作秀,發表日 : 本文化侵台主張之類的........我不覺得成為主流有什麼好處。   這裡風之大胖兄所謂的「對」字,是否代表您對筆者關於「地下」 、「主流」之間所作論述的讚同呢?如果是的話,筆者先在此向您致謝 !能被風之大胖兄肯定,真是筆者的榮幸啊!   成為「主流」或其一份子,如果意味的就是如長尾兄所說的那樣, 筆者肯定是不能認同的,因為,出版執照、營業登記證和免開發票證明 ,為什麼一定要自己去申請呢?您何時曾經看到國內哪一位成名的漫畫 家自己去申請了這些證明文件呢?當然,如果是這位漫畫家決定要「自 己來當老闆」,像林政德一樣,那自然就另當別論了。至於會被國稅局 給盯上,那是必然的發展結果,只要您賺的錢夠多,多到國家無法忽視 您所應繳的稅額,就會有這樣的結果,那表示的是您有本事,有辦法, 至於是不是什麼好處,那就見人見智了。 : :   嗯,不錯!不錯!筆者要是能夠早幾年有長尾兄這樣的想法,現在 : : 大概就是另一種局面了吧!期待長尾兄能為咱們的業界多敲幾響暮鼓晨 : : 鐘,讓業界的這些「傢伙」們早點動手改革,才不會扼殺了有志從事漫 : : 畫創作的青年們。 : 唉,國內這種壓榨漫畫家的制度,改革談何容易。 : 這就使我想到那句老話:「在台灣,好玩的東西大多不合法, : 合法的東西大多不好玩。」懂得保護自己是很重要的。   改革誠然不易,但若是不做,不就永遠都沒有改革的機會了嗎?相 信風之大胖兄及其他有志一同的大大們在《image》上所做的一切,不 都是在尋求改革的一種實踐嗎?為什麼到了這裡就開始悲觀起來了呢? 加油吧,筆者是很看好您們的!   另外,顯然在關於「懂得保護自己」的這個點上,風之大胖兄和筆 者又產生了共識啦!不過,這就叫筆者深感奇怪了,既然彼此的目的都 在於想要讓大家都「懂得保護自己」,那麼,為什麼風之大胖兄會跳出 來和筆者打這場看似立場全然相異的筆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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