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沒有人想畫STAR WARS的同人誌嗎??
看板Comic_Techn (同人誌(陽光沙灘BBS))作者sw. (你會欺負我嗎?)時間26年前 (1999/07/30 12:46)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3/23 (看更多)
※ 引述《lz (太陽花~~^O^)》之銘言:
: 鄙人覺得做同人誌真的只是我們因為喜歡這部作品才做的,
: 但是好像很多人都覺得多少有利的考量存在?
: 說真的日本其實不反對同人誌,這還是替他們宣傳的好方法呢!
國情不同啊.....我們畫日本作品的同人當然不用擔心...
但如果畫本國的(像布布...連續劇)就真的要小心點了....
告的人可不管你是不是喜歡這部作品的.......
: 看到很多人用很嚴肅甚或嚴苛的觀點在討論同人誌,心裡總有點不能平衡,
: 有必要這麼嚴肅嗎?我並不是說不重視法律,但是我自認做同人誌時對作品
: 的尊重並無異於一般人,而且很多認真做同人誌的同好也是一樣的想法,
: 看到他們努力畫出來的作品真的會很感動,現在許多言論卻讓我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了解你的心情...我也有同感....
可是我覺得保護自己也是很重要的事...
我認為如果要販賣...在選擇作品上就要選擇不會有危險的作品...
(版權法有國籍限制...如在日本登記的版權,沒有在台灣登記...則告訴無法成立)
如果真的有無限的熱情....!!!想畫不可...只要沒有販售行為也就不會有事
: 還有歐美也是有同人誌這種東西的,
: 建議發言的人對自己有把握的事實提出意見比較妥當。
事實是:同人誌的的確確是犯法的行為...在歐美也是一樣...只是採告訴乃論...
告不告而已...(告成功的例子也不是沒有)
我覺得大家要正視這個事實.....!!!
並不是說危險所以就不能畫....
而是因為危險...所以我們更要了解....了解了...
才知道怎麼做把風險降低....
例如:不打上連絡地址...全用匿名....
利如用贈送方式...但要買某東西.....
現在的版權法可不像普通人想的...
把某東西改一點點拿來用加拐杖加鬍子少眼鏡就不會有事...
現在的判定是很嚴格的....
以原稿的時間誰較早為準...
當然啦....如果你畫的同人是沒有危險性的...(因為我們在台灣)
像日本的動漫畫或自創...那當然可以不管快樂的畫下去囉......^^
ps補充說明:如果是物品轉換成圖像是觸犯版權法的(如布布同人)
但如是圖像轉化成物品是不犯版權法的...
所以如依圖做成娃娃是不犯法的....
所以cosplay並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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