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W0DuWkZ(C_ChatBM)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國王島)時間3年前 (2021/01/23 14: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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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1. 依照鄭捷之高度爭議性,我不認為申訴人會對於該文會引起極大的爭議毫無知覺 : 而事實也確實一發出就引發眾多噓文。 : 之前也有人刻意用鄭捷引戰的前例。 希洽精華區 z-1-19-6-7-464 : 申訴人的這篇文章的水準就跟亂版判例的水準差不多。 不難理解版主在認定“高度爭議”的標準上有自己的主觀判斷 但是一般人發文之前不一定會看過精華區的文章,況且我是用JPTT來發文和看文章,請問我要怎麼看精華區?又要怎麼知道有人曾經以鄭捷來引戰 我也是後來才得知鄭捷這個名詞在版上幾乎沒有相關的文章,但是版上卻有許多和希特勒、納粹相關的文章,請問這些詞彙難道就不具有高度爭議性了? 如果這些文章都存在的情況下版友要如何判斷自己的發文是否涉及高度爭議的議題? 因此版主說曾經有人用鄭捷來引戰這點,我第一個不知道,第二個無法從版上既有文章來分辯哪些是有爭議或是無爭議的議題,第三個不能用他人的違規情況套用在另一個人身上,因此無法證明我是故意的 發文難免有的人喜歡有的人不喜歡,版主或許可以因為推噓文來判斷這篇文章是否受歡迎,但是不能以此來扣我故意犯規的帽子 : 2. 申訴人不但發極具有爭議性的文章,而後續回文依舊持續與板友針鋒相對 : 甚至互相攻擊。或許在申訴人眼中是在爭取自我感覺的正義, : 但就我看來只是讓原本已經很亂的文章更亂。 在我不知道發文違規的情況下,被人用尖酸刻薄的推文攻擊 揶揄 挑釁甚至辱罵,是你不會回擊嗎?有多少人能夠被罵了還悶不吭聲呢 我打個比方,有人今天在路上被言語騷擾,如果受害者當下大聲喝斥對方,你會因為場面看起來混亂就說這個人是在爭取自我感覺的正義嗎? 如果不是的話版主為什麼覺得,只怕讓文章看起來更亂,我就不能用“和對方同等程度”的詞彙作回應 : 3. 申訴人因為別人的文章提出檢舉,這當然是申訴人的自由 : 但無論成立與否,都不會改變這是釣魚的事實。 : 反而是因為他人也確實違規了,更讓釣魚的成立事實更加明確。 : 申訴人自己發引戰文,後來又自己跑來檢舉,就符合我對於釣魚的定義。 我發文引發爭議被版主判定4-7是一回事 其他版友因為版主說禁止回文的情況下仍就回文觸犯4-7 肆意辱罵觸犯4-5 這些是個人行為,是另一回事 版主居然可以把他們加起來再算到我頭上 所以版主的意思是只要檢舉他人的時候,剛好自己文章被判斷違反4-7,就可能會加重處分被退文嗎? 這樣的判決就叫作不公 綜上所述 我雖然被版主認定4-7違規,但是僅因為版主主觀認定,並無證據的情況下就誣賴我是引戰 釣魚 j版主如果無法證明我知道該行為是在釣魚,並且想造成釣魚的結果,就不能判定為故意 我認為非故意加上維護自身權益的行為,如果還加重處以退文的懲處就是判決不當 : 4. 會判處60日水桶是因為申訴人自己有4-7引戰的前科 #1Un_5RvY (C_Chat) : 第二次違規會加重處置。 : 又基於以上與之前在C_ChatBM提到的理由,我判定這篇文章不只引戰 : 而且情節重大,因此同時給予退文判決。 : 以上說明,望小組長明察。 我這邊想表達的是xanxus27的處分皆為最低處分 而我的卻是最高處分 有明顯偏袒另一方的跡象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0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8.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11383392.A.58B.html
文章代碼(AID): #1W2y9WMB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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