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要投書…(請問幾個關於這次分級的問題)

看板ComicHouse (漫畫屋)作者 (牧紙)時間20年前 (2004/12/15 02: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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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yzentins12 (..)》之銘言: : ※ 引述《leerey (牧紙)》之銘言: : : 認定是官方標準的「說法」, : : 來自於圖評會為官辦民營單位, : : 另外,該單位目前也受了新聞局的委託, : : 為唯一的評鑑單位情況下,該單位的分級觀念, : : 我們普遍擔心將成為官方標準及法官判決之依據。 : : 當然圖評會的分級並非「官方標準」,這是事實, : : 但「極有可能成為」官方標準,這是出版業界與讀者們恐慌的原因。 : 何須恐慌呢?把眼光放遠一點不就得了? : 在此提供一點看法,講錯再吐草求進步即可 : 自出版法甫從88年宣告廢止,出版社分眾的趨勢日益多元並澎勃發展 : 勢力已經可以大到另組各類出版公會甚至合組為另類的評議機構 : 並得以與閣下所稱的官辦民營單位相抗衡競爭 : 再者,假設原評議會所保障的圖書閱讀市場,本來就趨於保守的價值觀... : 何不在當初另立一個圖評會來區隔小眾市場的閱讀權力?一樣可以提供諮詢和認定 這個問題我想或許其實答案很簡單, 就是因為當時「沒有必要另外成立」, 而此刻,或者到了該另外成立的時候了吧。 此時的抗爭等行動,或者只是分級制推行的一段陣痛期罷了, 陣痛過後,法令回到正軌,民間也另組一個評議組織,或許就會再恢復太平。 : 就拿各類情色出版品而言,我一直認為甫從釋字407號解釋一出爐 : 這類出版商即必須要意識到兩點: : 1.釋字放寬取締及認定標準,業者自理意識須抬頭: 這點,我承認,目前的業者們實在也是太過豬頭。 分級制度被吵起來,被所謂兒福團體堅持要推行, 便是因為業者們的不自愛, 《生存遊戲》相信很多人都會同意它是限制級,也許有少數人會認為它是輔導級, 但長鴻出版社當初並沒有為這部作品加上任何的限制註記, 最近幾年,台灣代理的漫畫,有許多都會在封面加註小字, 提示該作品「未滿十八歲不得觀看」, 當時也不會破壞版面,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但是業者自律分級並沒有確實,導致如今的局面。 由柯南與小叮噹被新聞局發稿澄清的例子來看, 其實官方的分級標準還沒有什麼不應該的例子(圖評會的怪標準暫且不提)。 《柯南》在許久之前就曾鬧過風波,被建議要列入限制級, 但看官方發言,並沒有這麼認為。 所以當初業者如有自律分級,現在或者不會被刁難到這種地步。 現在的狀況,陳情、抗議、以及醞釀遊行, 是誰在搞的呢? 我以為是讀者,而不是出版社。 那連署的頁面上,並沒有任何一家漫畫出版社, 要說有出版社, 便是言情小說出版社--然而他們並不認為那樣的小說描寫會被列為限制級,            所以他們沒有自律加註,我也尚不認為他們做錯了。 另外是大辣出版社--他們本來就是打著名號要出限制級刊物的,           歷來自律的也很完善,都有加限制級記號啊,           他們做錯了嗎?沒有。 真正當時有做錯的漫畫出版商,如東立、長鴻, 現在看來都是摸摸鼻子不說話,他們的確都有錯在前,被罰其實沒什麼好說的。 只是現在牽涉到讀者們的利益了,所以我們要跳出來了,就是這樣。 順帶請問雪濤大是否瞭解, 這個「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的發起領導人,是什麼身份來頭? 我是不知道,只是有人帶頭發起了,很高興而已。 : 2. 對過時的評議單位賦予的角色任務太過沉重: : 大法官用心去界定猥褻之定義, : 意味著對這類妨害風化所影響之民情風俗等社會公益價值,仍然堅持不鬆口 : 因為它受到絕大部分民眾所認同的價值,單以解釋除罪簡直難上加難 : 想要以除罪化方式挑戰,業者就必須要能儘早先藉助民間勢力倡導 藉助民間勢力,哪裡來的民間勢力? 亦是難上加難。 現在是因為事情鬧大了,鬧到讀者頭上來了, 讀者們才把頭探出來,成為現在的這一股勢力, 不然,當時沒惹到老子,老子看我的書,與世無爭, 你們打你們的立委戰,我們看我們的休閒書,井水不犯河水,多好? : 這是該類團體第一步必須自覺的意識!! : 況且原評議會雖然一直是以捍衛出版言論角色自居, : 過往協助官員,檢方甚至法官盡量作出有力業者之認定, : 沒有辛勞至少也不是出版業界的罪人吧 平心而論,的確不是罪人。 只是一群過時的人,有點不懂事的挑起了新一代讀者的怨氣罷了。 但身為一個團體也好,一個人也好, 本來就是「蓋棺論定」的,如今要真的弄成「一世英名毀於一旦」, 我也不知該說些什麼了。 : 我想這些都是可理解的趨勢吧,只是我老想不透 : 早在出版法被廢又最遲兒福法草案審議立法這段時間 : 該類分眾團體早就可以且不得不另組第二個可諮審議的民間單位, : 定位當然是以捍衛情色出版自由為主,另與一般民眾甚或保守團體積極對話 想到了,如果當時這樣的小眾團體真的組起來了, 那不就成為了眾矢之的嗎? 立委接二連三借開罵作秀,兒福團體更是大聲抗議,甚至揚言走上街頭, 你覺得會不會演變出這種狀況? 誰會願意當第一個犧牲者呢? 因為當時我們沒有被迫害到,所以這樣的狀況出現後, 讀者也不可能有勢力出現,變成一股與兒福團體抗衡並支持「情色保障評鑑會」的力量。 當然現在不同了,讀者們都在火頭上,讀者們的聲音形成了,現在要成立便容易多了。 : 綜合以上兩點研判為什麼沒成立? : 我想是這類勢力太過分散,又過度依賴原單位保障過深 : 加上業者自主意識不夠,只以市場營利為導向, : 忽略價值體系推廣之重要才能自保 你的說法大致上沒錯,我也只是指出現在的狀況, 業者豬頭是真的, 現在只是讀者們不希望因為業者豬頭導致自己權益受損, 打算要捍衛自己的自由權利罷了。 業者豬頭,可以立法懲罰他啊, 可是法令不當,所以要連我們一起受害?這不行。 你說把出版社搞倒了嘛,反正一家爛的出版社我們也不是很屑, 但是我們自己要買海外原文都不行啦?會不會管得太多了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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