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接龍事件整理

看板BB-Love (Boy's Love)作者 (阿飛仔)時間9年前 (2015/04/13 00:53), 9年前編輯推噓21(21054)
留言75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一路看下來的小小看法 這次的事件分成兩個部份 (一)接龍文首篇作者,預計續寫成完整的一篇故事出本 (二)首篇接龍文的內容 先討論第一點,個人認為這部份算是活動企劃的瑕疵 若是事先說明,各個接龍作者如果寫得起勁了, 可自由將自己不同世界線的故事續寫完整並出版。 或許可以減少事後才知道「首發作者有個自己的版本且要出書」所造成的傷害 因為1.人人都可續寫出書;2.大家在這個前提下可自由選擇是否要參與接龍 另外,由於起初並沒有公佈首篇作者是誰,所以沒有替誰打廣告的疑慮。 不過目前傷害已造成,只能道歉止血,可惜了這個活動。 第二點,關於首篇接龍文的內容 大家在意的點為「是否為影射文,公報私仇?」 這點,只有作者自己清楚,其他人都是猜測 假設真的是私仇文 知道事件的人︰咦...這好像是之前的XX事件.... 不知道事件的人︰就是在看一篇文 假設這不是私仇文 知道事件的人︰咦...這好像是之前的XX事件.... 不知道事件的人︰就是在看一篇文 無論是或不是,結果都一樣。所以這到底是不是私仇文,沒有討論的空間。 最後帶著個人感情 希望續寫得作者們能夠盡早擺脫灰心的情緒 帶給我們更多精彩的故事Q___Q 偷告白︰柚子大我愛你!!!我會癡癡等待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44.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B-Love/M.1428857617.A.7C4.html

04/13 00:55, , 1F
不懂那個沒有討論空間的結果是怎麼來的...
04/13 00:55, 1F

04/13 00:56, , 2F
跟排樓上,不懂+1
04/13 00:56, 2F

04/13 00:57, , 3F
因為只有原作者知道是否影射,其他人的討論都是猜測...
04/13 00:57, 3F

04/13 00:57, , 4F
所以我們其他人再怎麼討論都沒辦法有定論@@
04/13 00:57, 4F

04/13 00:57, , 5F
如果是私仇文,自己要出書怎樣都無妨,放在接龍首篇
04/13 00:57, 5F

04/13 00:58, , 6F
是什麼意思?這是我比較在意的一點,所以希望作者
04/13 00:58, 6F

04/13 00:58, , 7F
這種時候通常是版主出面裁定啦(以往在別版經驗)
04/13 00:58, 7F

04/13 00:58, , 8F
有討論空間啊 若為影射為是否違反版龜四呢?
04/13 00:58, 8F

04/13 00:59, , 9F
出面說明,當然如果陸說不是,我也會接受
04/13 00:59, 9F
嗯嗯我的意思也是如此,就是除了作者出來說明以外,其他人無法定奪 所以才說沒有討論的空間。說明的不夠清楚不好意思,感謝以上的各位! ※ 編輯: r741209 (114.36.144.128), 04/13/2015 01:01:34

04/13 01:00, , 10F
就是希望原作者能出面讓大家不要再猜測,然後落幕?
04/13 01:00, 10F

04/13 01:01, , 11F
如果能真的出面是可以解決很多疑慮啦,但還是有第一部份
04/13 01:01, 11F

04/13 01:02, , 12F
的問題存在
04/13 01:02, 12F

04/13 01:02, , 13F
通常當事人只要看群眾沒有大力要求出聲的話,就會默默
04/13 01:02, 13F

04/13 01:02, , 14F
讓這件事情被河蟹掉啦~
04/13 01:02, 14F

04/13 01:04, , 15F
(強忍下貼推文的衝動免得又戰火延燒,憋得好痛苦)
04/13 01:04, 15F

04/13 01:09, , 16F
第一部份的話就是活動企劃瑕疵+對首發作者觀感不佳 吧
04/13 01:09, 16F

04/13 01:09, , 17F
觀感不佳的部分應該是指說要另外出版的部分對吧?
04/13 01:09, 17F

04/13 01:09, , 18F
比較在意第一部分,這裡很明確是設計活動時的瑕疵,陸
04/13 01:09, 18F

04/13 01:10, , 19F
出來道歉/說明這樣的要求不是很過分吧:/
04/13 01:10, 19F
是的,觀感不佳是指事後突然有另外出版「完整故事」的部份 這個行為的確傷害到了一些續寫的作者及讀者 我個人是認為這點,首篇作者至少要向這些受傷害的人致意 (因為傷害的確是因首篇作者的決定而造成的) 不過我也腦補了一下,如果首篇作者不覺得他這個行為是傷害到什麼人而不願說明orz (之前有一些推文看法就是如此,不由得讓人看了很心寒) ※ 編輯: r741209 (114.36.144.128), 04/13/2015 01:15:43

04/13 01:21, , 20F
我反而覺得第一部分瑕疵主要是版主,因為首篇作者有徵求
04/13 01:21, 20F

04/13 01:22, , 21F
版主同意,這部分版主出來誠心道歉了~ 所以正在解決中
04/13 01:22, 21F

04/13 01:23, , 22F
那就剩案外案啦~~~~事情只剩一件要解決呢~好棒!!
04/13 01:23, 22F

04/13 01:24, , 23F
第二部分就真的除了作者之外,其他人無法有正解了
04/13 01:24, 23F

04/13 01:41, , 24F
不過第一部分瑕疵在版主的前提是建立在首篇非惡意~
04/13 01:41, 24F

04/13 01:43, , 25F
其實作者願意出來解釋一下,看起來對她自己也會比較好
04/13 01:43, 25F

04/13 01:44, , 26F
否則就真的是隨人各自解讀了~
04/13 01:44, 26F

04/13 01:45, , 27F
我覺得就算首篇沒惡意,陸也有問題吧,他本來就知道自
04/13 01:45, 27F

04/13 01:50, , 28F
己事後要出本,在答應參加這個活動時,沒有要板主說明
04/13 01:50, 28F

04/13 01:55, , 29F
這部分看公告我覺得她有盡到告知義務了~ 只是版主評估後
04/13 01:55, 29F

04/13 01:56, , 30F
覺得不需要特別說明 (這部分版主也道歉了)
04/13 01:56, 30F

04/13 01:58, , 31F
案外案其實真要說,查我ID可以發現我是A作者的書迷~
04/13 01:58, 31F

04/13 01:58, , 32F
但我不願意直接下評論~ 所以如果陸願意出來說明當然最好
04/13 01:58, 32F

04/13 01:59, , 33F
否則就真的是大家各自心證到底是善意還是惡意了
04/13 01:59, 33F

04/13 02:04, , 34F
無心卻因為考慮不周傷到人,跟惡意而造成傷害差別很大
04/13 02:04, 34F

04/13 02:06, , 35F
我不想輕易做有罪推定,就看後續作者是否願意說明了
04/13 02:06, 35F

04/13 03:16, , 36F
還河蟹呢,真有趣。子虛烏有的東西都可以當成證據了。
04/13 03:16, 36F

04/13 03:17, , 37F
要說有影射要先提東西出來啊,在底下一直喊有陰謀是哪招?
04/13 03:17, 37F

04/13 03:19, , 38F
這串作者裡我除了moonfeen是常追的作者以外,剩下全都不
04/13 03:19, 38F

04/13 03:19, , 39F
熟也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的小讀者,到底是哪邊有陰謀啊
04/13 03:19, 39F

04/13 03:32, , 40F
全不熟也不清楚怎麼回事還可以講得這麼大聲也不簡單
04/13 03:32, 40F

04/13 04:00, , 41F
不然呢?今天你進版之後看到的是什麼?你不會關心一下?
04/13 04:00, 41F

04/13 04:01, , 42F
套句鄉民愛用的句子,除了一堆____外我還真看不到有什麼
04/13 04:01, 42F

04/13 04:02, , 43F
建樹,全都是建立在本版以外的事實上做的無求證假設,這
04/13 04:02, 43F

04/13 04:03, , 44F
不叫浪費版面什麼才叫浪費版面啦…
04/13 04:03, 44F

04/13 04:06, , 45F
難怪一堆作者出走XD
04/13 04:06, 45F

04/13 04:10, , 46F
雖然我很想說他們走是關你我…,不過你喜歡這結論就好XDD
04/13 04:10, 46F

04/13 04:19, , 47F
我是勸你如果還不清楚事情始末先不要發言的好 不然你第
04/13 04:19, 47F

04/13 04:20, , 48F
一句已經先定調子虛烏有 後面又打自己的臉說不清楚怎麼
04/13 04:20, 48F

04/13 04:21, , 49F
回事 就跟你搞不懂阿帕契是怎麼滾出這麼大包一樣
04/13 04:21, 49F

04/13 04:23, , 50F
根本沒看見問題癥結點偏要搶著發言 黑粉不嫌多
04/13 04:23, 50F

04/13 08:31, , 51F
請問要怎麼求證?直奔陸大的噗浪,還是fc2?雖然妄
04/13 08:31, 51F

04/13 08:32, , 52F
恣臆測不想好,但要求證也要有當事者出面啊
04/13 08:32, 52F

04/13 08:46, , 53F
要壓人前先把證據拿出來啊,我是真的搞不懂連當事人都沒
04/13 08:46, 53F

04/13 08:46, , 54F
說明的東西,.旁人都可以先幫他們腦補了。
04/13 08:46, 54F
這位版友,我想你需要的是去找懶人包來看,而不是腦補其他人在腦補(拗口XD 看來你對於第一點沒有什麼意見,是對第二點有疑慮 關於這部份,其他人不願意直接在版面上提出來,也是基於尊重作者的心情。 大家並沒有想要「壓人」,希望引發風波的首篇作者出來做說明, 也是希望他能針對上述幾點有個交代。 有些事情,說開了反而能讓雙方釋懷,而不是就擺著,成為膿瘡爛在心裡深處...

04/13 08:55, , 55F
所以在當事者出面之前我才問你要怎麼證實啊~大家會
04/13 08:55, 55F

04/13 08:55, , 56F
這樣推測一定有他的道理在
04/13 08:55, 56F

04/13 09:24, , 57F
現在是不是進入雞生蛋蛋生雞的循環理了,就是因為首篇
04/13 09:24, 57F

04/13 09:25, , 58F
被懷疑有案外案所以才會要求陸出來說明,以澄清事實
04/13 09:25, 58F
※ 編輯: r741209 (163.29.152.210), 04/13/2015 11:06:57

04/13 11:08, , 59F
一篇文一句說詞就讓整個活動毀掉、讓板主道歉、讓板友大戰
04/13 11:08, 59F

04/13 11:09, , 60F
正常願意為自身作品負責的作者一定會立刻站出來說明
04/13 11:09, 60F

04/13 11:11, , 61F
但開篇文的作者似乎並不如此,延燒多少串出來仍不見解釋
04/13 11:11, 61F

04/13 11:12, , 62F
其實我更疑惑的是本文所言的「廣告」,如果今天不在絕愛
04/13 11:12, 62F

04/13 11:13, , 63F
而是在ES板發生了「發文推銷」「發試用品給板友」最後卻說
04/13 11:13, 63F

04/13 11:14, , 64F
「啊我寫的文章有廠商贊助,以後大家記得來買該"商品"」
04/13 11:14, 64F

04/13 11:17, , 65F
現在絕愛居然允許這種先斬後奏、他板定義的"葉佩雯"出現
04/13 11:17, 65F

04/13 11:18, , 66F
還跟絕愛板友活動掛在一起... 可能我太久沒來感到匪夷所思
04/13 11:18, 66F

04/13 11:22, , 67F
對不起眼殘發現「廣告」一題是下一篇yidia作者,不是本文
04/13 11:22, 67F

04/13 11:23, , 68F
回推錯篇抱歉 orzzz (也好喜歡柚子大)
04/13 11:23, 68F

04/13 14:24, , 69F
XD沒關係,難怪我看了一陣子覺得腦筋有點轉不過來:)
04/13 14:24, 69F
首篇作者出來回應了,事件落幕後我會把此篇刪除...感謝大家與我討論>< 看完說明,關於(二)的部份大家心裡應該各自有底...(默) 至於(一)的部份,說明文沒有提及 只有說「不會為不尊重創作者而道歉」,所以是認為他的作為並沒有不尊重創作者 可是推文又說,感到受傷的可以找他討道歉......... 我看的感覺是︰我認為我沒做錯什麼,不過你們自己覺得受傷了,我就跟你們道歉囉 希望首篇作者能瞭解,(一)的部份是版主與他的共同瑕疵.... ※ 編輯: r741209 (163.29.152.210), 04/13/2015 14:37:53

04/13 15:23, , 70F
看完回應真的傻眼了... 雖然(ㄧ)是版主責任較大,但
04/13 15:23, 70F

04/13 15:23, , 71F
不共同承擔,反而對接龍作者的感受落井下石,這真的無法
04/13 15:23, 71F

04/13 15:24, , 72F
接受......
04/13 15:24, 72F

04/13 23:30, , 73F
不用刪除啦,版主會清版吧,這樣大家的討論才能留下
04/13 23:30, 73F

04/13 23:36, , 74F
覺得不用刪除+1
04/13 23:36, 74F

04/14 10:31, , 75F
噢噢瞭解了! 那我就靜待版主處理:) 我蠻信任小綠版主的!
04/14 10:31, 75F
文章代碼(AID): #1LAgCHV4 (BB-Love)
文章代碼(AID): #1LAgCHV4 (BB-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