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qqq3892005無視板規、恣意水桶退文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西西)時間1年前 (2023/10/23 09:57), 編輯推噓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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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q3892005 (神野詩祈オルタ)》之銘言: : ※ 引述 《jerry7668 (西西)》 之銘言: : :   : : ※ 引述《qqq3892005 (神野詩祈オルタ)》之銘言: : : : 1. : : : 板規原4-11-5 : : : 上述罰則,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發文、回文、轉文違規者加重處水桶 : : 兩個 : : : 月以上,推文違規者水桶一個月以上。 : : : 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 : : : 故無論選舉臨時加嚴條款有無額外訂定內容或刑期更為嚴格,回文依原板規均需判水桶 : : 2個 : : : 月以上。 : : : 2. : : : 提問人板規理解錯誤,4-11-5提到的“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係 : : 指選 : : : 舉臨時加嚴條款之起始日期期間。 : : : 並非指臨時條款期間原4-11作廢,僅使用臨時公告。 : : : 臨時公告未註明者,自然以原4-11判決。 : : 來 你們公告有這樣寫嗎? : :   : : 臨時公告未註明這一段 : :   : : 我說了 之前我當版主時 也是有前面版主把追溯期修掉 : :   : : 我也說了 我有公告過 因為沒有追溯期 所以檢舉人檢舉有效 : :   : : 為何 因為這就是法治基礎 : :   : : 法規上寫甚麼就依據甚麼判決 : :   : : 你的邏輯很明顯就是人治 : :   : : 沒寫? 後面加註我說了算 : :   : : 不尊重歷任版主創立之版規 : :   : : 並且用類似斷章取義的方式來做曲解 : :   : : 我認為你根本就不適合當版主 : : 那請問你們4-11加嚴公告有寫嗎? : :   : : 版規 3-1 寫得清清楚楚 明文規定 : :   : : 四個字有沒有看到? : :   : 原板規4-11跟加嚴公告都沒寫加嚴期間原4-11作廢 : 那4-11-5規定加嚴期間回文要加重水桶當然必須執行 : 請問您憑哪一條規定迴避這一點 : 沒執行的才是違反板規吧 : 您的提問文說加嚴期間已公告為準 : https://i.imgur.com/SEMTfw9.png
: 覺得這是板主可以無視4-11-5的依據 : 可是這就是您閱讀理解錯誤啊 : 板規寫的明明是 : https://i.imgur.com/4QE8wxT.png
: 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 對阿 你自己都寫了 具體實施期間 發布之公告為準 不就表示 實施的時候 已公告為準 如果照你邏輯 那為何加嚴公告要寫實施細節? 你說照4-11-5 那為何公告還強調實施細? 我看妳回應都忽略這一段喔 我說了 板規你們定的 公告你們寫的 話都你們在說 然後 明明使用者都已經自刪 還要挖出來給退文? 做到這種程度 還難不讓人懷疑後面的動機跟板主的 政治立場有關係 : 如我回應,就是單純在講同條前面提到的 : https://i.imgur.com/iGAuYnJ.png
: 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 到底什麼叫前後期間,以公告為準 : 這是基本國文閱讀問題 : 就算公告只打加嚴開始 開始時間O月O日O時~O月O日O時 : 沒重複說明4-11刑期在加嚴期間變成如何 : 照樣依原4-11執行不是嗎 : :   : :   : : #1b6a86MT (C_Chat) : :   : : 第1條 總則與大綱 : :   : : ‧本公告為板規4-11從嚴處置方式與認定細則。 : :   : : ‧自本公告之後,4-11發文或轉文違規將提升至水桶60日併罰退文,推文違規提升至水 : : 桶30日。以違規發生時間判定而非檢舉或處理時間。 : :   : :   : : 你們公告寫了甚麼? 當作無視? 現在又給我扯4-11? : :   : 板主水桶判決都是打4-11違規 : 如上所述,加嚴公告就算只打起始日期,依板規4-11-5來看都沒問題 : 難道加嚴公告只打日期,提問人就會覺得沒有寫違規條件、水桶期間 : 所以4-11解禁了? : 顯不合理 : 選舉期間加嚴公告不是取代4-11欸 : 是將4-11加嚴 : 本體還是4-11 : :   : :   : : : 3. : : : 板主群判決推文均為4-11違規,不存在提問人所謂“依臨時條款判違規”情形。故對於 : : 回文 : : : 違反4-11者,板主群自得判決違規,並於多數決違規後執行水桶。 : :   : : 抱歉 你們水桶都是回文 可不是推文 : :   : 前述都是在重申回文必須在加嚴期間水桶兩個月以上 : 這是板規明文規定的 : 而且沒有任何原板規、加嚴期間臨時公告提到加嚴期間原板規全面作廢或本次加嚴針對回文 : 部分取消原板規4-11-5規定 : 板主無任何權力無視4-11-5提及回文加重至兩個月水桶 : 請不要騙板主違反板規 : :   : : : 4. : : : 有關退文部分,依板規3-4,板主群得於執行水桶時併退文。 : : : 已明文規定退文條件。 : :   : : 你一開始無視前提 如果照你所說 那你們何必另外再公告一次? : :   : 因為4-11-5要求加嚴具體實施期間必須要公告 : 所以一定要發公告啊 : 請不要騙板主違反板規4-11-5 : 另如果提問人覺得加嚴期間必須只能使用臨時條款明文提及的東西 : 所以無法使用板規原文的3-4 : 那為何又會用板規原文的3-2來說回文不屬於發文 : 顯然提問人知道加嚴公告沒寫到回文定義,就必須依原板規 : 怎麼無法理解加嚴公告沒寫到的地方依原4-11-5呢 : 這是一樣的事啊 : 如果提問人要主張發了加嚴公告,原板規無效只能以加嚴公告判決 : 那我不是也可以說發了加嚴公告所以3-2無效 : 加嚴公告的發文是指系統跳出發表文章提示訊息 : 所以包含回文 : 板規是最大的 : 不管加嚴公告或2-2-V都是在板規授權下才能實施、乃至與原板規不同 : 所以加嚴公告跟2-2-V沒寫明的地方就不能違反原板規,要以原板規為準 : 這是基本概念 : 4-11-5已明寫加嚴期間回文水桶兩個月以上 : 必須依板規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23.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98026259.A.22B.html

10/23 10:19, 1年前 , 1F
請加強國文能力
10/23 10:19, 1F

10/23 10:20, 1年前 , 2F
沒有任何板規允許板主無視4-11-5,放
10/23 10:20, 2F

10/23 10:20, 1年前 , 3F
過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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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21, 1年前 , 4F
請不要騙板主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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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21, 1年前 , 5F
具體實施期間以公告為準就是指加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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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22, 1年前 , 6F
起始時間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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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22, 1年前 , 7F
請加強國文能力
10/23 10:22, 7F

10/23 15:47, 1年前 , 8F
那個公告你自己看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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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7, 1年前 , 9F
要加強國文能力是你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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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7, 1年前 , 10F
你們自己公告的東西現在還可以作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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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7, 1年前 , 11F
我還真想知道是站規還是組規允許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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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8, 1年前 , 12F
這樣亂搞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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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8, 1年前 , 13F
2-2臨時條款自己都寫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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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8, 1年前 , 14F
你那公告就是等同板規效力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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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9, 1年前 , 15F
你們自己公告就沒寫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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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49, 1年前 , 16F
那是你們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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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0, 1年前 , 17F
為何要使用者承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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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0, 1年前 , 18F
那公告沒寫發文是照3-2定義 你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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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0, 1年前 , 19F
說要照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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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檢舉人可是寫清清楚楚用4-11加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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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1, 1年前 , 21F
這條喔 他可沒寫用4-11-5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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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1, 1年前 , 22F
公告沒寫回文 就照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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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1, 1年前 , 23F
公告沒寫發文是什麼定義 就照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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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1, 1年前 , 24F
挖靠 原來你可以推翻3-2的定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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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1, 1年前 , 25F
你要選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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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2, 1年前 , 26F
你要說公告沒寫回文的話,我就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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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2, 1年前 , 27F
講的發文包含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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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2, 1年前 , 28F
那3-1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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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2, 1年前 , 29F
是你要推翻4-11-5欸 誰准你推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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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2, 1年前 , 30F
謝謝 你證明你自己刻意扭曲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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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3, 1年前 , 31F
臨時公告沒寫的地方照原版規 這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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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3, 1年前 , 32F
還需要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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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3, 1年前 , 33F
你自己就是這樣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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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3, 1年前 , 34F
不然你3-2怎麼來的 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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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3, 1年前 , 35F
不要自助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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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4, 1年前 , 36F
我沒看到臨時公告有寫發文跟回文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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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請解釋為什麼你覺得可以套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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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5, 1年前 , 38F
你不是說以臨時公告為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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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6, 1年前 , 39F
挑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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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臨時公告的發文不包含回文,但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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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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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5在臨時公告期間不適用,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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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也不適用,臨時公告的發文有包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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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57, 1年前 , 44F
10/23 15:57,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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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是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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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懂怎麼有人看不懂“具體實施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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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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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自己把具體兩個字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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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問人還是看不懂“具體實施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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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為準”單純只是講起訖日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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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準。根本沒說4-11-5停止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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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那我的答覆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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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0, 1年前 , 53F
甚麼叫自助餐? 你才是自助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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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0, 1年前 , 54F
這是基本國文閱讀能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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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0, 1年前 , 55F
本人拒絕被提問人的錯誤解讀誘導去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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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板規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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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1, 1年前 , 57F
還敢耍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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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1, 1年前 , 58F
問題根本不是板主怎麼能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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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1, 1年前 , 59F
公告誰寫的拉 是使用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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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1, 1年前 , 60F
是板主根本沒權利放過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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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2, 1年前 , 61F
請不要再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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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2, 1年前 , 62F
本人拒絕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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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2, 1年前 , 63F
你們才是誘導使用者備水桶退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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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2, 1年前 , 64F
還敢講喔? 照你這麼說 公告故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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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2, 1年前 , 65F
看不懂就說耍賴 還是在裝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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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2, 1年前 , 66F
寫回文就是釣魚行為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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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3, 1年前 , 67F
明顯跟你平行線 接下來就訴諸民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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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3, 1年前 , 68F
歡迎你多問其他人“具體實施期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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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3, 1年前 , 69F
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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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3, 1年前 , 70F
我也懶得跟你說了 罷免案讓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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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4, 1年前 , 71F
我還是很難相信有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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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4, 1年前 , 72F
群覺得我說的比較有理還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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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4, 1年前 , 73F
嗯 記得問其他人“具體實施期間”的
10/23 16:04, 73F

10/23 16:04, 1年前 , 74F
意思
10/23 16:04, 74F

10/23 16:04, 1年前 , 75F
不用跟我解釋 罷免案出來後你跟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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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5, 1年前 , 76F
群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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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5, 1年前 , 77F
不 我不是跟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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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5, 1年前 , 78F
是希望你去問人之後能知道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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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5, 1年前 , 79F
我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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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6, 1年前 , 80F
不好意思 有錯的明明就是你們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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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6, 1年前 , 81F
無視板規定義 說發文等於回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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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6, 1年前 , 82F
秀才遇到兵。看不懂板規要硬凹騙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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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7, 1年前 , 83F
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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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7, 1年前 , 84F
看到你這樣講 我更確定你其實沒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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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7, 1年前 , 85F
板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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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7, 1年前 , 86F
看懂板規的 不會說出發文等於回文
10/23 16:07, 86F

10/23 16:09, 1年前 , 87F
我上面很明確的說了我的答案是1。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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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09, 1年前 , 88F
你要凹4-11-5不適用,我才說那同理3-
10/23 16:09, 88F

10/23 16:09, 1年前 , 89F
2也不適用
10/23 16:09, 89F

10/23 16:09, 1年前 , 90F
這從頭到尾就是你的閱讀問題而已
10/23 16:09, 90F

10/23 16:09, 1年前 , 91F
既然你連假設跟反問法都看不懂
10/23 16:09, 91F

10/23 16:09, 1年前 , 92F
那請回到我最一開始的推文
10/23 16:09, 92F

10/23 16:09, 1年前 , 93F
板主無法違反4-11-5,請不要騙板主
10/23 16:09, 93F

10/23 16:10, 1年前 , 94F
有其他新論點請提出
10/23 16:10, 94F

10/23 16:10, 1年前 , 95F
沒有的話我講完了
10/23 16:10, 95F

10/23 16:11, 1年前 , 96F
閱讀能力太差,講什麼都看不懂,不多
10/23 16:11, 96F

10/23 16:11, 1年前 , 97F
說了
10/23 16:11, 97F
文章代碼(AID): #1bDTCJ8h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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