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qqq3892005無視板規、恣意水桶退文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西西)時間1年前 (2023/10/23 19:02), 1年前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1b6a86MT (C_Chat) 因應總統大選將至,加上近期政治議題較多 板主群合議實行4-11加嚴條款, 以下條款經板主群多數決決議,發布後於午夜實施。 依據4-11V發布本條款 依板規2-2V之規定,暫行條款時效不得超過一個月 本條款將從2023年10月3日 00:00:00 實施至 2023年11月02日 23:59:59 屆時將再行公布新版4-11選舉期間從嚴條款 公告講很清楚 加嚴條款是依據4-11-5而另外成立的新版規 效力只有一個月 所以 4-11加嚴條款是因應選舉期臨時成立的版規 而檢舉人的檢舉案 裡的違反版規條目 明確寫出 4-11 從嚴 那版主理應用4-11加嚴條款去審視檢舉案 #1bDQTYos (C_GenreBoard) 你自承是依據4-11-5去判決 但水桶公告明顯是依據檢舉案判決做水桶處分 並非版主群海巡 擅自用非檢舉人所檢舉條款去審視 引用錯誤判決條目去判決 明顯是程序錯誤 理當判決結果無效 另 為何版主可以擅自引用非檢舉人的檢舉條目 來做審理案件的依據?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1.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98058942.A.A13.html ※ 編輯: jerry7668 (114.37.211.147 臺灣), 10/23/2023 19:02:59

10/23 19:03, 1年前 , 1F
增刪字
10/23 19:03, 1F

10/23 19:03, 1年前 , 2F
檢舉人已明確指出要用加嚴條款來做
10/23 19:03, 2F

10/23 19:04, 1年前 , 3F
是否違規的依據 而並非檢舉4-11此大項
10/23 19:04, 3F

10/23 19:04, 1年前 , 4F
來做依據 但版主卻擅自使用4-11-5
10/23 19:04, 4F

10/23 19:04, 1年前 , 5F
明確恣意妄為
10/23 19:04, 5F
文章代碼(AID): #1bDbA-eJ (C_GenreBoard)
文章代碼(AID): #1bDbA-eJ (C_Genre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