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沒有人想畫STAR WARS的同人誌嗎??
看板Comic_Techn (同人誌(陽光沙灘BBS))作者ymf1024. (妳的離去,是我最深的痛!)時間26年前 (1999/07/16 03:46)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8/23 (看更多)
※ 引述《jassie (灌水高手小楓)》之銘言:
: ※ 引述《SIEGZION (我不是長尾!你認錯人了!)》之銘言:
: : 等你投胎成日本人,或是等日本承認台灣的國家主權後,你再來說這種話吧.....
: : 滿口法律法律的連著作物的適法性都搞不清楚................
: : 台灣法律幾時延伸保護日本著作物了?講難聽點要不是為了做生意方便今天業界
: : 誰會去鳥日本人?一堆日本人來台打官司只能摸摸鼻子回去也是因此......還有台灣
看您的口氣,不知道我是哪裡得罪你了,請見諒!
關於適法性的問題,僅管台灣和日本並沒有相關的著作權保護協定,
但是,只要有正式的契約授權文件存在,就在法律的保障範圍之內,
就能得到法律上的保護,因為證據決定一切。
: 這雖然是事實,不過如果以“皮卡丘事件“來說卻不是這麼簡單。
: 因為台灣雖和日本沒有著作權保護協定,但和美國有這種協定。
: 任天堂雖然是日本公司,口袋怪獸雖然是日本著作物,
: 但只要他們有在美國申請著作權,擁有美國政府認可的著作權,
: 在台灣就擁有法律的保護。不會因為著作人是日本人就不受保護。
: 哪些日本著作擁有美國著作權我是不清楚,
: 不過有在美國出版的東西都最好少碰,小心點總是好的。
: : 另外講難聽點,任天堂是柿子挑軟的吃,根本不是因為對方H不H的問題,H 同人誌
: : 多的是,一堆大手的也是這麼搞,它為什麼不敢告那些賣了幾千本的?很簡單! 因為那
: : 些人有錢有勢可以請律師打官司,任天堂根本告不贏, 但是挑個請不起律師又搞不懂
: : 法律的倒楣鬼開刀,勉強可以達到殺雞儆猴的功效.
: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誰叫這是人家作者的權利。
: 權利的意思就是人家可以愛用不用,高興對誰用高興對誰不用都可以。
: 人家高興挑軟柿子告,那被告的人也只能自認倒楣。
: 不然就是想辦法打贏官司。否則也只有認了~
jassie桑的回答已經是相當的清楚了,我也一再地強調過,
那都是在於擁有權利的人要不要告的問題而已,
我想,在台灣玩同人誌的朋友們,大概都是軟柿子吧?
在越來越重視「著作權」的現在,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也請您別再鼓吹這種歪風,以身試法畢竟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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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越來越清楚我要的是什麼的時候,
卻發現你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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