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義]尼亞 VS 月的信念

看板DeathNote作者 (塵浪)時間19年前 (2006/09/24 15:19),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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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ifershen (黑色,迷之音)》之銘言: : 您所說關於「正義」部分我認同您,但我無法認同您否定奇樂將犯人正法這件事。 : 在我回覆這篇文章之前,先讓我引用您的一部分文章: : >尼亞所說的「你只是個殺人犯」對某些人而言未必是對的 : >但是在法律上來看,他是對的 : >法律只是最大限度的來約束社會的秩序 : >而月就是觸犯了殺人罪這條法律 : . : . : . : >因為無法去「報復」對方,因此只好求助於奇樂,再將之美化成「替天行道」 : >難道這也不算是一種自私自利心態? : 其實基本上,法律從根本上來說,本來就是一種「報復」的行為,漢摩拉比法典就是最 : 明顯的例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法律的根本= =bbbbb 這不一定啦,我記得從法理上面來講,報復只是其中一項。 : 就是因為無法報復,所以才求助奇樂。其根本的差別,只在於判刑的是法官或是奇樂, : 以及法律有講究「可笑的人權」。 : 我這裡寫人權「可笑」,是因為我覺得當一個人侵犯到他人的人權時,應該被剝奪部份、 : 甚至是全部的人權,舉例來說,當某人蓄意且惡意殺了一個人,他就沒有權利被當成人看 : 待。 純粹是你個人的觀感.... 何以蓄意且惡意的殺了一個人,就沒有權力被當成人看。 您的意思是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還是可以被當成人看待囉? 起碼在我眼裡,月是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 但是真正像惡魔一樣的傢伙,才會殺人不眨眼,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在作惡阿。 或者是每個殺人者只要認為自己在執行正義,以正義為名殺人, 就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了嗎? : 看到這裡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偏激,但如果今天,您的親人被砂石車蓄意輾斃,或是遭到虐 : 待、侵害,難道會有人願意真心原諒那些人渣?要是有人將自己的摯愛綁架撕票,您難道 : 認為希望他們伏誅是不當的行為?(我國法律極少處以死刑) : 要知道,砂石車駕駛只要推說是「不小心」,被關個兩三年就出來了,難道想要「報復」 : 他們是自私的行為? 我想你也沒辦法否定純粹「不小心」這種情況出現。 如果真的是「不小心」,被關出來以後還要被死者家屬亂刀砍, 你說是不是自私呢? 月也不過是擁有能夠瞬間殺人的工具。他可沒有透視人心的工具阿。 嫌疑犯是不是真的兇手,連法官都要經過好幾個月檢調的蒐証都不一定 能判出來,他只看個新聞就決定該不該死,哪天您的親人被人誣告了, 然後為審先判死刑,您作何感想? : 前幾天才看到一則新聞,「殺警奪槍案因證據不足,判決嫌犯無罪」。 : 怒。 : 您難道覺得這是件美好的新聞?又有一位無辜的人洗清了冤屈? : 您知道有多少罪犯因為國內落後的偵查系統,或無證據,或買通法官,或聘高級律師而逃 : 過法律制裁? : 要是某人「多次被以傷害罪、殺人罪起訴,卻都因缺乏證據而獲判無罪」,這難道是我們 : 社會「無私的表現」? : 事實證明,法律只保護懂他的人。又因為好人通常不懂法律(因為少用),而演變成「法律 : 通常保護壞人」。舉例來說,某人月入不到20萬,卻每月刷卡上百萬,這不管怎麼看都有 : 問題,卻因為懂得法律(請大律師),而獲得死皮賴臉追求翻身的機會。 : 您這難道覺得這才正確嗎? 喔......... 請問法律通常只保護壞人這結論怎麼出來的? 你有統計過近幾年所有訴訟案件判決,讓壞人逍遙法外的案件佔多少百分比嗎? 只憑你自己看過幾篇新聞,就可以推論出來司法只保護壞人的結論? 我可否反過來說,司法不公的新聞之所以出現在媒體上,正因為這是少數特例, 所以才有報出來的新聞價值。 所以法律是保護好人的。 用講的大家都會,拿點正式的統計數據出來吧。 : 如果這世界上有死亡筆記本,陳進興等罪犯會在第一時間被拔除,不會流竄在社會上。 : 交大附近的飆車族也會銷聲匿跡,而非到處砍殺無辜;犯罪的權力者第二代也無法尋求雙 : 親權勢的協助,能確實受罰;性侵害慣犯也會在初期就被格殺,讓廣大女性免於狼爪。 : 難道殺了這些人,不能算是「替天行道」?我希望他們去死,難道是一種自私自利的心 : 態? : 我在這邊做一個比喻,如果不正確,請指教。 : 我將這個社會比喻做一個「人體」;法律,就是維持身體健康的「免疫系統」。 : 無法以法律即時制裁的罪犯,是「癌細胞」。 : 奇樂,是傷身的「化療」。 : 當身體患了「癌症」,而「免疫系統」無法起作用時,就必須施以「化療」,雖然會對 : 「人體」造成危害,但在「免疫系統」毫無作用時,這是抗癌的必要方法。 : 很明顯,我們現今社會的「免疫系統」作用不大。 : 現在,我回到漫畫。 : 漫畫在最後一章,很明白指出「世界又恢復罪惡」。 : 雖然N也有投身制止罪犯,但很明顯速度遲緩。 : 我可以不管這世界到底正義在那,但因為月的正義,罪犯極為收斂;因為N的正義,世界 : 恢復罪惡。 : 何者對社會有益?答案應該是無庸置疑的。 您老要不要去看一下George Orwell的小說「1984」。 看完以後也許你的答案會不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254.177

09/24 22:24, , 1F
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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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03, , 2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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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1:39, , 3F
09/25 21:39, 3F

09/27 18:09, , 4F
原PO的觀點真是一針見血啊~
09/27 18:09, 4F

09/29 08:30, , 5F
XD
09/29 08:3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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