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現行4-5是否應該放寬標準比較妥當?
原文恕刪,我想分享一下我對4-5的想法
提前說明,以下文章僅代表板主 daniel0527 的想法,不代表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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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個簡單粗暴的結論
我是乖寶寶,我認同C_CHAT不該有任何針對族群之謾罵,我認為現行的4-5不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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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個人角度出發,我不是一個常在公開場合對人/族群謾罵的人
在C_CHAT板上,我罵過最兇(?的詞應該頂多就#1ccIu6VB (C_Chat)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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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黃牛/殺人犯/強姦犯都很壞沒錯,但我沒事不會想在C_CHAT板上罵他們
因為這個板是"ACG討論板",我覺得在這個板重點就是聊"ACG相關"
這也是為甚麼我在政見有提過我想改4-1
再來從板主角度出發,我也不認為4-5需要修改,先把板規的創板宗旨拿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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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創板宗旨
1-1 讓新手不會再找不到地方發表任何ACG(動畫、漫畫、遊戲與相關周邊)
話題,更不會因板名帶來的第一印象讓人望之卻步。
1-2 本板永續營運追求要素有二,此兩要素都無可動搖。
1-2-1 這裡是屬於大家的ACG板,沒分新人或老人,歡迎所有人利用發文回
文推文發表自己在ACG 上的寶貴心得與經驗,達到PTT使用者各界各
層次ACG愛好者上互相交流、溝通、理解的目的。其為本板永續營運
之要素一。
1-2-2 板規設定根本目的不是束縛ACG 討論自由,而是在各ACG言論上,追
求在ACG愛好者與ACG愛好者之間、ACG愛好者與ACG 客體人事物之間
、ACG總體和這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
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其為本板永續營運之要素二。
1-3 上述兩要素,沒在互相有衝突時,以1-2-1為優先精神。
若兩要素在討論異議擴大而互相衝突,以1-2-2為暫時優先精神。
先取互相平衡,再論溝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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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1-2-2,討論自由的前提是"ACG言論"
板規會盡可能的保障你討論ACG的自由;反之,你不討論ACG就不一定會有被保障的自由
(這邏輯應該是對的吧,我沒修過別罵我)
罵殺人犯/強姦犯/棄養仔/黃牛大部分時間應該都與ACG無關吧,大概只有黃牛沾得上一點邊
上述的理由是我對"殺人犯就是垃圾阿,有甚麼罵不得"的部分答案
再來談歷史的部分,如同很多板友所說4-5的地圖砲的適用範圍早已爭吵許久
an94mod0 前板主 就曾提問過#1XTFBtN5 (C_ChatBM)
其中所提之爭議判決#1X1r7xNm (C_ChatBM)還剛好是現任a板XD
相關討論不勝枚舉#1XXKVHUx (C_ChatBM) #1XXF5K4I (C_ChatBM) #1UtSbAm2 (C_ChatBM)
我可以再整理一些案例,大家參考看看 (盡量找非現任板主群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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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暴雷仔:無違規 #1WeEpCL0 (C_ChatBM)
棄養的都垃圾:無違規 #1XUrKzgq (C_ChatBM)
註:此篇無違規是因時任板主認為此為特定「跟風養天竺鼠又棄養」之族群
應需當事人檢舉 #1XXFTjLl (C_ChatBM)
支畜:違規(非全票) #1b5vebCa (C_ChatBM)
開外掛的賤畜:違規(非全票) #1awQoEzv (C_ChatBM)
噁甲:違規 #1auAVoW4 (C_ChatBM)
垃圾飆仔猴:違規(非全票) #1asT1DOp (C_ChatBM)
刺青仔極高比例是垃圾:違規(非全票) #1asQM0L1 (C_ChatBM)
會拌開的人應該也是會把維力炸醬麵泡成湯麵的人吧 噁心:違規
#1XYfP4Hr (C_GenreBoard)
註:時任小組長,現任群組長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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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整理完大家有看出標準嗎,至少我是沒有,即使判違規也有部分板主持不同意見
事實上,自板規Ver 14.0.0 (精華區z-1-1-29)修改如下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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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針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針對群體之人身攻擊
經檢舉後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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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乏有板主想要心證將較受公評之族群排除在4-5以外,例如前板主 nh507121 此篇
#1XXgjfZ5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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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在擔任板主之後也確實感受到4-5地圖砲的規範有些不足的地方與缺陷,也思考
過是否要修訂4-5地圖砲的部分
我認為4-5地圖砲規範範圍過大而不明確
本板為ACG相關看板
最需要受保護的應該是以「ACG作品的粉絲」為中心的西洽板眾
頂多在加上「國族」「性別」2項以杜絕種族、性別歧視
所以我認為應修訂板規4-5將針對群體的部分縮小範圍
僅規範針對「ACG作品的粉絲」「國族」「性別」等的群體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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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那麼長一串僅是想向板友說明,4-5的適用範圍不只板友,甚至前任板主也都未有定案
更諷刺的是,全部都判違規是最不易吃到恣意妄為的作法
而想對板友寬容之板主反而會被申訴到小組寫作業
再來,我們回到實務,目前我看到修改的建議有兩種方向
一、比照個人,針對群體之人身攻擊也需當事人檢舉
我認為會遇到的兩個問題
一、a 如何證明檢舉人屬於該群體?
這問題其實在個人的人身攻擊也會遇到,但群體會放大此問題,例如:
"桃園人都是垃圾" "讀台大的有一堆腦殘" "一堆白癡恐龍法官"
"垃圾鬼子" "智障小日本" "社入仔就是無腦"
在這種情況下板主是否要主動審查檢舉人身分?該審查到甚麼地步?
我光想就頭痛 (′・ω・‵)
一、b 對被檢舉人之二次傷害
"智障庫狗只會在那邊吠,還不是不如原"
"米衛兵是這樣的,腦袋不太清楚還到處征戰"
"那些沒媽的手遊玩家還敢來評論主機遊戲劇情喔"
我還要先承認我沒媽才能檢舉,這...
二、由板主心證那些負面群體可受公評
這我就承認了,我做不到 (′・ω・‵)
以我個人而言這條線會非常難定義,因為有兩種屬性需要心證
「人身攻擊的輕重」、「群體之道德評價高低」
前者:爛、噁心、垃圾、敗類、智障
後者:黃牛、抽菸者、吸毒者、轉賣廚
這些例子多如繁星,後續判決一定會遇到沒有前例的案子
這些詞語的組合哪些違規/無違規,我自己覺得我有一天一定會雙標XD
我知道那麼長一串一定很多人懶得看,簡單做個懶人QA
以下的板主都特指我 daniel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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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板主支持黃牛、殺人犯、強姦犯嗎?
A1:不支持,但我認為不需要在C_CHAT罵他們
Q2:為甚麼?他們本來就垃圾為甚麼不能罵?
A2:因為這裡是C_CHAT,先是 ACG 才是 CHAT
Q3:所以你支不支持改板規4-5?
A3:不支持,現在的板規對我很夠用,而且我喜歡這樣的討論風氣
但板友連署通過板主也不能擋
Q4:我覺得這些人真的很垃圾,我很想罵,有甚麼方法嗎?
A4:雖然由我講總覺得哪裡怪怪的,但就 嗯
一、針對行為謾罵:100%不會出事 "黃牛這行為就是垃圾""殺人這行為有夠白癡"
但要留意一下行為不會有媽媽,請不要用"死媽""死全家"這類言詞
二、針對特定除群謾罵:例如板上這篇 #1efjGARD (C_Chat)
只要你能說明你是特指"本次事件在日本的麥當勞當黃牛的人"
我就會認為你指的族群已經非常特定了,需要當事人檢舉才成案
大概是以上
打那麼一長串沒P幣有夠虧,誰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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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65.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55890888.A.F24.html
※ 編輯: daniel0527 (36.230.165.164 臺灣), 08/23/2025 0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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