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沒有人想畫STAR WARS的同人誌嗎??

看板Comic_Techn (同人誌(陽光沙灘BBS))作者 (我不是長尾!你認錯人了!)時間26年前 (1999/07/17 0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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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mf1024 (妳的離去,是我最深的痛!)》之銘言: : ※ 引述《SIEGZION (我不是長尾!你認錯人了!)》之銘言: : : 我只是複製你的口氣說................. :   原來如此,不過,那是長尾兄太過謙遜了,其實長尾兄本身的功力 : 著實不俗,為筆者自嘆不如者,何必假託「複製」之名?況且筆者還不 : 至於這麼目中無人,長尾兄這麼說法,實在太折煞筆者了! 您實在太自謙了,我怎麼敢這麼比呢? : : 看來您並不清楚業界的黑暗面,我也說過為什麼一堆日本人告不贏,因為台灣 : : 跟日本"沒有著作權保護協定", 與日本簽約的影音產品只要不是一個月內同步上 : : 市,那些簽約形同廢紙,對於盜版物警方只能沒入卻無法起訴盜版者. 業界搞正版 : : 的每次打官司都告得很辛苦,因為實際上能告的產品根本沒幾個,現在都是抓到一 : : 樣就告,因為這次不告下次不知哪年哪月才有機會.而這些能告的片子老實說都不 : : 是什麼大作,因為大作不花大錢根本無法取得同步權力, 業界這些傢伙不是沒錢, : : 但是有錢也不會花...... :   業界的黑暗面嗎?子非我,安知我知之不多?但筆者實無意與長尾 還能從什麼?當然是從你的發言呀.知之多的某些話是不會說的.不過我沒有因為 你不知道就看不起你的意思.請明察. : 兄在這一點上做任何的比較,也不想管誰對業界的黑暗面瞭解得比較多 : ,筆者只是純粹希望這些玩同人誌的朋友們,多少能夠對著作權法有一 : 些基本的認識,進而避免在玩同人誌的時候,因為一時的不慎,而以身 : 試法,這樣的用心,莫非是錯的嗎? 用心沒錯啊,不過有什麼替代方案嗎?沒有的話,不就擺明叫人家別畫了?不光是 星際大戰有這問題而已呀,所有的作品都是一樣的,真這麼有心, 那我還是勸你攤子 收收什麼都不要搞了,真的...... :   況且,長尾兄所舉的這些個例子,畢竟是屬於業界內爾虞我詐的商 : 業競爭行為,拿來類比到同人誌的身上,也許並不是那麼地恰當吧?長 : 尾兄自己也已經說了,人家要告的話,會專挑軟柿子來下手。筆者相信 : ,現時在玩同人誌的大多數成員,不僅財力都相當拮据,對法律的相關 : 知識也都一知半解,勸告他們在玩同人誌的時候多小一點,有什麼不好 : 的呢? 小心駛得萬年船沒錯,不過你的這個建議沒有替代方案嗎?不然怎麼聽起來都像 叫別人收攤..... : : 至於透過美國取得著作權保護那是另一回事,不過與其顧忌這個放棄創作,我 : : 覺得自己藏好點來得更重要........... :   如果筆者沒記錯的話,這個討論串,一開始就是針對「從美國來的 : 」《Star War》首部曲,如長尾兄所說,既然這是另外的一回事,那麼 : ,大家就把長尾兄跟筆者之間關於「不是從美國來的」的那一部份討論 : 都略過吧,反正沒有關係嘛,就不用當作是一回事啦!^_^;;; :   筆者的發言,從一開始到現在,似乎都並沒有說過要同人朋友們「 : 放棄創作」這樣的話吧?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畢竟是屬於「告訴乃論」 : 的罪行,因此,筆者也相當讚同長尾兄「自己藏好點」的說法。不過, : 這對於那些參加販售會的同人朋友們來說,要他們關在家裡自己畫爽的 : 就好,不要拿出來販售的話,恐怕是滿困難的吧? 是呀,所以要怎麼藏呢?萬一有真有國稅局的帶個V8來這蒐證怎麼辦?還是有辦法 躲呀,不要傻傻的把攤位給人拍,不要打上定價,私下通信販賣等, 難道不是變通一下 保護自己的辦法嗎? : : 不鼓吹歪風?這未免太自命清高,所以我才說搞不清楚適法性,要截止你所謂的" : : 歪風",只有一個辦法"違反本板板旨,全面放棄同人誌創作",別誤以為地下經濟可以 :   明白了,原來筆者在「同人誌板」裡宣導「著作權法」的觀念,到 : 頭來竟然才是真正的「歪風」!勸導大家「守法」,原來竟然是「錯誤 : 」的行為!長尾兄指教得好!真是教筆者茅塞頓開呀!^_^;;; 開了就好,就怕你有口無心........ "勸導"大家守法,我想我也沒什麼話好說了,要一群本來就不合法的人守法好像 有點給他奇怪不是嗎? : : 談什麼法律保障的.國內的同人誌創作環境也不能跟日本比,經濟規模小的情況下還 : : 可以掩人耳目不引起注意,要避開法律問題也不是沒有辦法,你別明目張膽搞販賣就 : : 不構成侵權,至於如何不明目張膽?方法很多可以自己想, 別在產品上笨笨的打上定 : : 價給人抓就是其一. :   這就讓筆者不太明白了,現時在同人誌界流行的「販售會」活動, : 不都是「明目張膽」地在辦的嗎?儘管與一般的商業行為比較起來,其 : 規模相對來說確實是非常地小,但是,這樣就不會構成「侵權」的行為 : 嗎?嗯,長尾兄說的那個方法,似乎還牽涉到公平交易法的部份,不過 : ,由於不在這個討論串的討論範圍之內,就不多說了。 你沒看懂我的話呀?這些販售會本來就是非法的呀,通常主辦單位必須負責督導 稅務統計,至少表面要做作樣子.才不會淪為跟路邊攤一樣的地下經濟. 另外創作者 有沒有出版執照?有沒有營業登記證?有沒有免開發票證明? 牽涉到商業行為一切都 不是這麼簡單啊. : : 要搞同人誌創作自己就要有覺悟!你做的本來就是違法的事.除非你真的一毛錢 : ^^^^^^^^^^^^^^^^^^^^^^^ :   嗯,長尾兄終於點出「重點」了,大家一起來「覺悟」吧!^_^;;; 連這點覺悟都沒有,也難怪台灣的同人誌創作不成氣候........... : : 都不收,不然連所謂的創作系都是地下經濟.只是目前這個規模太小不引人注目而已 : : ,在日本辦即售會還要處理報稅問題的,在台灣有嗎? :   現在沒有,搞不好以後發展到讓政府都無法忽視它的存在時,稅金 : 就跟著來了。^_^ 一般的學生還無所謂,你只是賣個同人誌等等所得很難超過一年十八萬,可是有 在工作的人就不一樣了,這些多則數萬少也有數千的收入加上你其他的所得,可是要 一併申報的.現在的狀況跟你講的"侵權"完全一樣啦,不是你不違法只是人家不抓而 已,所以乾脆收手放棄算了是吧? 日本也有一樣的情形,也不是沒有面臨危機過,這種時候怎麼辦?人家的對應 方法當然不是跟政府硬幹,該報的稅還是有人會報, 會場裡禁止販賣侵權的自製 商品(恐怕很少人知道台灣大家爭相做來賺錢的小卡等精品是比同人誌更嚴重侵 權的商品,COMIKE也只是口頭呼籲大家別賣,真的有人繼續賣時又能怎麼樣?) 但 是PARODY同人誌也沒有從此絕跡,所謂的模仿照樣生存.講得白點,法律的問題大 家多半是敷衍了事,政府及版權所有者也沒有辦法一直盯(事實上,任天堂跟KONA MI打官司的行為是滿被業界看不起的....),如果要潔身自愛,別無它途就是要回 歸主流,做個自主創作的職業漫畫家,在台灣這意味著幾乎無法話自己想畫的,也 別寄望這個"職業"能養活自己.既然有心要搞同人誌,那你就得覺悟要同流合污! : : 現在經媒體的錯誤報導,搞不好社會會搞不清楚地下經濟的本質,對同人業界來 : : 說也算好事一樁................:) :   筆者愚昧,不瞭解長尾兄所謂「地下經濟的本質」是什麼?還望長 : 尾兄不吝賜教,讓筆者領受教益,當然是在另一個討論串,謝謝! 同人誌的本質是地下經濟,這還有什麼好問的?你不可能不知道吧? : : 你要是顧慮那麼多,那還是放棄漫畫好了,台灣的業界不成氣候, 同人誌擺明了 : : 違法,想要有什麼創作的保障性你是根本得不到的,在這個前提下約束自己不要以身 : : 試法,是沒有被告的風險沒錯,不過跟同人誌相關的一切也都不復存在了...... :   筆者並不認為在保護自己的前題之下,一旦約束自己不要以身試法 : ,現有關於同人誌的一切就都會不復存在。筆者寧可將這些類似同人誌 : 的創作形式,全部歸類到「地下創作」的範籌裡,而這些所謂的地下創 : 作,僅管現在只是小眾,難保有一天它不會強大到成為一種主流,取代 : 現有在檯面上的一切。 一直待在地下,你無法得到足夠的資源,永遠不可能有成為主流的一天.同人誌 想成為主流有先天的限制使其不可能達成,一是無法適應商業性的技術與趕稿要求 ,二來同人誌就是標榜同好的興趣,先天上就是小眾的東西,要把小眾惡趣味推廣到 大眾?除了反彈不會有別的.要突破這一點你就必須做大眾取向的創作(還有不能是 你講的會牽涉到侵權的模仿),一旦這麼做,等於向現在的主流價值靠攏, 這種結果 叫做你被主流市場收編,而不是你取代主流市場. 不過拿同人誌當作磨練技術的訓練場也不錯,等到實力累積的夠了再向主流市 場靠攏就有希望出頭了.......前提是台灣的漫畫市場還有希望的話.... :   模仿也許是創作的源頭,但是,創新才是它之所以偉大的原因,筆 : 者並不反對模仿,但是在模仿的過程裡,千萬不要忘了去創新,因為那 : 才是最重要的部份。 我不反對呀.所以為什麼要對自己的題材橫加限制?在台灣你賣同人誌本來就 已經違法了,我只能建議有志同人創作的把自己藏好點,太過招搖難保不會引來危 機,不管你是做原創的還是做某作品的PARODY,都難逃同人誌不合法的原罪, 真有 心從事創作,正常管道該試著找出版社發表.不過你也知道台灣的正常管道是什麼 樣,難道就要叫大家死心別畫了?因為你們會觸法嘛.......... : : 其實你自己來業界做做看就知道,所謂的著作權法用意不在保障創作人,根本是 : : 拿來阻礙同業競爭的手段,防君子不防小人...........看你是要做給人坑的君子還 : : 是坑人的小人,在台灣這個環境下潔身自愛等於自找死路........... :   曾經有人質疑筆者大概是見到了太多人性的黑暗面,以至於言論中 : 充滿了悲觀的色彩,如今看來,長尾兄的悲觀,似乎較筆者有過之而無 : 不及,而筆者感興趣的是,在這樣的業界氛圍裡,長尾兄做的是被人坑 : 的君子?還是坑人的小人呢? 看對象呀,像現在的狀況我當然二話不說選做小人!對方表現的有誠意我當君子 虧點給他也無所謂呀.做個坑小人的小人我可一點不覺得哪裡理虧了. -- : 奉行吉翁遺志, 私のユ-リィに手を出さないで!! : 服從夏亞領導; ほたるちゃんは私のものだ!!!!! : 消滅聯邦政府, ルリルリもダメ!!絕對ダメ!!!!! : 解救地球同胞! 天海護くん....まぁ,いいか.... : SIEG ZION !! 影武者長尾景虎 敬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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