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義]尼亞 VS 月的信念

看板DeathNote作者 (塵浪)時間19年前 (2006/09/26 09:12),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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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ifershen (黑色,迷之音)》之銘言: : 引述《comicrover (塵浪)》之銘言: : : 法律的根本= =bbbbb : : 這不一定啦,我記得從法理上面來講,報復只是其中一項。 : 我這裡的根本,我想我已經指得很清楚,指的是法律的起源,也就是漢摩拉比法典。 : 就我所受的教育來看,「斷人一足者亦應被斷一足」,這無疑是報復吧? 中國歷朝的律法是參考自漢摩拉比法典嗎???當然不是。 漢摩拉比法典不過是目前最早的法典,但不代表他是法律的起源。 每個國家的法律各有其源起及精神。 另外目前法律在報復的層面著重不大。 比較注重於遏止犯罪,以及避免更多的人因此受害。 法律對於犯罪者給予刑罰,目的是在於要讓有犯意的人 因為害怕刑罰而放棄犯罪。而不是基於報復的理念而給予刑罰。 : : 純粹是你個人的觀感.... : : 何以蓄意且惡意的殺了一個人,就沒有權力被當成人看。 : : 您的意思是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還是可以被當成人看待囉? : 很明顯,您的國中數學要重修。一個命題與其逆否命題等價(True),而與其逆命題或否命 : 題則否(False)。 : 更不用說您所做的假設跟我的觀感,在本質上就有所差距。 恕我太蠢,看不懂你的數學論證。 你直接告訴我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到底有沒有人權會比較快。 : : 起碼在我眼裡,月是蓄意而沒有惡意的殺人。 : : 但是真正像惡魔一樣的傢伙,才會殺人不眨眼,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在作惡阿。 : : 或者是每個殺人者只要認為自己在執行正義,以正義為名殺人, : : 就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了嗎? : 那就以您的看法做基礎。在我的眼裡,月的殺人近似於處決,無疑的,處決犯人是無罪的 首先我得跟你說,月並不具備法律所賦予的執刑人身分,所以他沒有資格處決犯人。 所以他所做的事情是私刑,純粹的殺人犯罷了。 之前新聞有報導,有個歐巴桑在家裡抓到小偷,憤怒的把小偷的頭髮剪掉然後報警, 結果那個歐巴桑反而因此被警察給抓走了。是犯人又怎樣,要處決也輪不到一般人 來動手阿。 月不過就是拿了本DeathNote有什麼了不起,就飛天了嗎? 那也不過是個殺人工具罷了,跟拿刀拿槍的人有什麼兩樣? 說穿了月不過就是拿了個殺人武器,把他看不爽的人都給宰了這麼簡單。 例如一開始的假L,就因為月看他不爽,就直接宰了。那時候在月的觀感裡 ,假L還是個執行正義的神探呢,還不是給宰了。 : 。而另一種情形,可能是所謂的「義憤殺人」,義憤殺人的刑責也很低。 刑責很低又如何,還是犯法阿.... : : 我想你也沒辦法否定純粹「不小心」這種情況出現。 : : 如果真的是「不小心」,被關出來以後還要被死者家屬亂刀砍, : : 你說是不是自私呢? : : 月也不過是擁有能夠瞬間殺人的工具。他可沒有透視人心的工具阿。 : : 嫌疑犯是不是真的兇手,連法官都要經過好幾個月檢調的蒐証都不一定 : : 能判出來,他只看個新聞就決定該不該死,哪天您的親人被人誣告了, : : 然後為審先判死刑,您作何感想? : 「不小心」當然是無法避免的,我當然不會贊同僅因過失就被處死,所以在處刑前應做過 : 基本的調查。如果是涉案的可能極高,但因罪犯思慮慎密而無證據,我是支持逮捕或處死 : 的(很抱歉,這裡我的作法跟N很類似,但我認為月應該也會這麼做)。 : 但在砂石車的例子中,為什麼死亡率會這麼高?這是因為司機們都知道,「 : 與其將人撞傷賠償一連串的醫藥費,不如直接撞死賠個小錢了事」。我還看過有案例是曾 : 經撞死過3個人還在開車的,難道這種人是「不小心」?這種人不該死? 你在漫畫的什麼地方看到月去調查過了= =bbbb 如同我前面所說,即使是法官要判刑都要經過好幾個月的調查, 以月殺人的數量跟效率來看,他殺掉一個人是做過幾分鐘的調查阿? 我想那幾分鐘看一則新聞剛剛好啦。月的做法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 一個。 此外砂石車的例子,我也贊成一定會有逍遙法外的人,這本身是無可避免的。 就如同月殺人如麻,裡面一定會有無辜受害的人一樣。 但比例是多少? 在近年來的法院判決裡面,是否多數都讓兇手逍遙法外? 我知道你提不出來實際的數據。純粹就是你認為而已。 為了一個不明確的比例,所以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 管你是不是真兇,先去死比較重要。你贊同這樣的做法? 法院審判之所以要經過數個月的檢調動作,就是為了避免誤判。 人死掉就是死了,無法救回,如果因為誤判而導致死亡,用什麼都 無法補償。 砂石車的例子我認為那種人其實不該死。但吊銷駕照,終生不能開車 應該是基本的。處以死刑跟吊銷駕照效果差不多,因為他都碰不到車子, 但是殺了他,以後受害者家裡拿不到賠償,社會上也減少了一個生產力, 而該名駕駛的家裡也會失去經濟來源,老婆孩子都沒人養。 被撞死的人當然無辜,已經一個家庭分崩離析了,難道還要再處一個駕駛死刑, 讓另一個家庭也跟著陪葬嗎? 現代的法律絕對不是如你想像一般的無能,而是你對於法律的認知太少, 所以不知道法律在訂定時所考慮的各種面向。 : : 喔......... : : 請問法律通常只保護壞人這結論怎麼出來的? : : 你有統計過近幾年所有訴訟案件判決,讓壞人逍遙法外的案件佔多少百分比嗎? : : 只憑你自己看過幾篇新聞,就可以推論出來司法只保護壞人的結論? : : 我可否反過來說,司法不公的新聞之所以出現在媒體上,正因為這是少數特例, : : 所以才有報出來的新聞價值。 : : 所以法律是保護好人的。 : : 用講的大家都會,拿點正式的統計數據出來吧。 : 沒有冒犯的意思,但我認為,在您要反駁我的同時,是不是請先把頭腦清醒? : 很遺憾,我無法拿出證據,因為每年的判決數目是如此的多,「請問我要怎樣知道哪個 : 被判無罪的人其實是罪犯」??? : 如果我有這種能力,我大概已經被聘去ICPO了。而司法不公出現的時候,通常是在「小蝦 : 米遇到大鯨魚」的時候對吧?難道這樣您還不能見微知著,看出權力者是如何玩弄法律嗎 : ?舉個例子,如果某民代角頭的兒子殺了人或撞死人,您覺得牠會被判有罪嗎? 不知道,要看檢調單位所掌握的證據有多少。 既然你提不出數據,就別一天到晚嚷嚷什麼法律只保護壞人。 : : 您老要不要去看一下George Orwell的小說「1984」。 : : 看完以後也許你的答案會不一樣。 : 最後最後,我要說,您一定生長在完善的溫室裡,不然我多次希望大家站在受害者那邊來 : 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麼在您的文章中卻絲毫不見您以受害者的立場來思考呢? 受害者只是其中一個面向而已。你怎麼不想想為什麼漢摩拉比法典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到了近代法律,卻已經幾乎都改的面目全非,砂石車撞死人都不 用償命呢。可別說歷代的法學專家都是傻的,所以法律越改越爛。 : 我會去找找您所說的那部小說,但我也希望您從GOOGLE找找一些受害者的資訊,像是死於 : 酒駕肇事、砂石車肇事的無辜生命,性侵、虐待的受害者,被綁架撕票的肉票,被不良少 : 年誤認砍死的普通學生...... : 我個人是希望上述的那些罪犯全部去死,如果您希望他們繼續留在世上,我尊重您的看法 : ,但我不敢苟同。 這社會上不應該一天到晚只想著報復而已。這跟那群不良少年沿街尋仇有什麼兩樣。 事出必有因,不良少年可能是因為無辜的父親被月給宰了,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 沒有良好照顧,加上教育制度不良,所以沒有學好,導致他學壞。 綁架的犯人也可能是因為積欠了大量卡債,全都是因為政府之前沒有管制好 銀行浮濫發卡,讓銀行成為合法地下錢莊的關係。 剩下的我就不舉例了。許多犯罪追根究底都是整個社會結構跟政策的問題。 把人宰了不過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多時候反而為這個社會帶來更多 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254.177 ※ 編輯: comicrover 來自: 211.20.254.177 (09/26 11:40)

09/26 12:26, , 1F
除了卡債的部份不贊同 其他說的很不錯啊
09/26 12:26, 1F

09/26 13:08, , 2F
不...我覺得原po中法治社會的毒太深了....
09/26 13:08, 2F

09/26 13:10, , 3F
而且卡債的例子真的舉的很爛.....
09/26 13:10, 3F

09/26 15:15, , 4F
例子爛無所謂啦,看的懂意思就好XD
09/26 15:15, 4F

09/26 15:16, , 5F
不過goswei所謂中法治社會的毒太深,我就不太懂了....
09/26 15:16, 5F

09/26 15:17, , 6F
願聞其詳阿=w=
09/26 15:17, 6F

09/26 15:19, , 7F
卡債的例子....問題可能出在"全都是"這三字吧^^;
09/26 15:19, 7F

09/26 15:20, , 8F
另外 中法治社會的毒這種說法滿奇怪的....
09/26 15:20, 8F

09/26 15:22, , 9F
相當同意光殺人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09/26 15:22, 9F

09/26 22:59, , 10F
原po都說自己太蠢了,不要苛責他了。
09/26 22:59, 10F

09/27 01:22, , 11F
條列式:1.義憤:因為有殺人,不得不判刑,畢竟要維持秩
09/27 01:22, 11F

09/27 01:23, , 12F
序2.我認為要調查,沒說月有調查3.惡意撞死人是一級
09/27 01:23, 12F

09/27 01:23, , 13F
謀殺,不可能只吊銷執照4.法律如果有能,社會不會亂
09/27 01:23,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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