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庭直播」真的不可行嗎?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ilikemiku)時間2小時前 (2025/06/09 23:25), 2小時前編輯推噓17(1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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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udieuer ()》之銘言: : ※ 引述《thorii (95%優質KY)》之銘言: : : 其實什麼保護被害者隱私之類的原因,倒是其次。 : : 最主要的是法官/檢察官反對,他們不想要自己在法庭上講出的一些「不得體」「有失公 : : 職人員/法院人員素養」的言語被記錄下來,別說直播了,就算是錄影,錄音,也是只能 : : 法院自己用,你外人進去就只能用耳朵聽。 : : 法官/檢察官有些是依仗著地位,年資,學長弟等等的,在法庭上開嗆,可以從下面的書 : : 記官,原告被告,甚至是代理律師都可以嘴。 : : 當然這些不堪入耳的東西,下面書記官是不會整理成文字的…… : 這篇正解,什麼隱私根本是屁話,鏡頭沒人說一定要對著法官或被害人啊。 : 而且如果受害者和被告都同意的話,為什麼不能錄影或直播? : 分享一下以前我自己去開庭的經驗,我被詐騙過幾千塊,就是常見的聲稱誤下單,要麻煩我去ATM操作的手法。 : 我有去開庭,我訴狀請求損害賠償要求比被騙金額多1011元而已,跑ATM、報案、寄民事附帶刑事訴狀的時間,僅以基本工資計算就好。以上那些早就超過了,我都還沒算到去開庭的日費和旅費。 : 開庭只有我到,被告完全沒出現過。我被法官大聲咆哮斥責。 : 原因是什麼呢?就只是我沒唯唯諾諾答應法官的要求。 : 法官劈頭就直接說我不能請求超過被詐騙的金額,很不耐煩的叫我減縮請求金額。 : 我跟法官說:庭上,不然這樣好了,我現在口袋淘5000出來,看你什麼時間願意試試看跑我這些行程? : 那個法官真的是像罵畜牲一樣罵我, : 我問:那裁判費1000由敗訴的被告負擔,可是我已經先匯給法院了。 : 法官根本懶得回答我,問我不懂程序來開什麼庭,我回答:啊我如果都懂程序的話,我就也當法官了啦~幹嘛還在這讓你罵? : 然後那法官又是一陣瘋狂輸出。 : 事後我朋友聽到*檔,都嚇到,以為是哪裡的瘋女人在罵街。 : 最後只判給我被的金額,連轉帳手續費也不給。問題是我也只收到一張紙,被告只要沒錢也不能拿他怎樣。 : 然後裁判費1000也沒有還我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H8166. 法律人大部分真的都很傲慢 只會叫你去讀書 甚麼! 你居然沒付律師費還上法庭! 浪費我時間 想噴就噴 爽啦 不爽去檢舉阿 反正拎北不會開除 你能怎麼樣? 你要跑法院維權你要自費阿 你浪費時間浪費車錢乾我屁事 你這方連律師證都沒有還想講話? 你想表達啥乾我屁事 法條講出來啊 講出來之後說你用錯 噴到你體無完膚 正義? 正你老母啦正 拿到紙想強制執行喔 記得付執行費喔 =============================== 以上反串 =============================== 回到法庭直播這件事 屏除憲法法庭這種 刑民法的直播 歐美 大陸 都有先例阿 美國也有法官把整個庭審放到youtube上的 也不是什麼真的完全不能做的東西 要規範的話通常只有特定幾條不能直播 其他的 尤其是很多有重大關注或者跟公眾利益相關的 直播也不會怎麼樣阿 還有法官怕民意這個不用直播也一樣阿笑死 其實遠端開庭台灣也是可以考慮的 也可以省下不少車馬費甚麼的 很多庭沒甚麼一定要到現場的理由吧? 缺點的話 就是有可能被放到網上 像大陸那邊之前吵超級兇的 燕冬平案 其實是不能放到網上的 雖然我不知道為啥這樣規定就是惹 回到民法 民法庭就抽法官阿 法官認同你 你提法條依據的不要歪太多 就給你過 法官不認同 你提的就算有理有據都可以駁回 民法通常都寫得不清不楚的 所以法官解釋的空間就很大很大 民法外遇都可能不用賠呦 109年度原訴字第41號 讚吧? 還有 你這篇文講話的感覺 很像是我這樣發法律廢文抬槓那種狀態 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法官口氣先差導致你口氣也這麼差就是惹 但法庭你要賠償要依據的阿 車馬費裁判費要對方付的依據是啥? 法官大聲咆嘯 這就法律人的傲慢 誰叫他有權力呢 你也只能去做個有點癢的檢舉 然後這種咆嘯還有人推笑死 難怪要反對直播 法官咆嘯撥出去能看嗎? 推文說說看覺得法官咆嘯合情合理是不是一種傲慢? -- https://imgur.com/ffYUy5S
https://imgur.com/NfhBqKk
https://imgur.com/GvPns9s
https://imgur.com/k6hqr8d
https://imgur.com/uVP0CQ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1.189.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9482707.A.D26.html

06/09 23:29, 2小時前 , 1F
推 影片留底是為了促進更多的判決標準一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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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29, 2小時前 , 2F
就算不直播也至少要留個大家都能翻閱的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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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留底其實很好啊 只是保存成本還有要不要公開的問題

06/09 23:31, 2小時前 , 3F
法院大門開開就是給人進去參觀,不能進去的也不會讓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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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32, 2小時前 , 4F
現代科技發達,換成鏡頭仍然是大門開開讓人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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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42, 2小時前 , 5F
看看現在網路上各路公關公司 還有平台推送影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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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42, 2小時前 , 6F
鏡頭就只是另一種開門讓人參觀的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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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42, 2小時前 , 7F
我對法庭實況及留影片這件事持觀望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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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直播不就這樣 也沒甚麼不好的

06/09 23:48, 2小時前 , 8F
所以這群司法人幹了爛事也沒在怕的,之前有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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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到偷拍廁所法院竟然不立即停職,搞到自己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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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48, 2小時前 , 10F
不下去爆料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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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可以復職阿

06/09 23:50, 2小時前 , 11F
忽然想到強尼戴普跟安伯法庭辯論算是直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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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52, 2小時前 , 12F
之前鬧得沸沸揚揚 一堆法庭辯論影片都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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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問題 那時候沒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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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模式一定會帶來優點與缺點的,新東西未必全好,但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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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56, 2小時前 , 14F
東西的現況就擺著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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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有時候優缺點跟執行細節有關就是了 ※ 編輯: comp2468 (61.71.189.112 臺灣), 06/10/2025 00:00:05

06/09 23:58, 2小時前 , 15F
強尼戴普那個會有人跟你說不算啦,至於為什麼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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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58, 2小時前 , 16F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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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01, 2小時前 , 17F
同意很傲慢這論點畢竟法律系就是極為少數的純內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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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01, 2小時前 , 18F
某羅斯福路大學的研究所還寫明了不收外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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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有國內執業經歷才能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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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光復路大學則是英文版網站直接鎖外國網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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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其他科系這十幾年來追求國際化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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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06, 2小時前 , 22F
立院的通過的法案對象是全國人民 而法院判決主要影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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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 兩者的本質和規模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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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09, 2小時前 , 24F
性侵案為了保護被害人不予直播 那麼詐欺呢 如果被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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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09, 2小時前 , 25F
的人不希望自己當盤子的事在網路上公開 是不是也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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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09, 2小時前 , 26F
直播 透明的分界是這個議題最大的討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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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2, 1小時前 , 27F
當事人能要求法官把門關起來不讓人參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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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5, 1小時前 , 28F
沒有達到條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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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7, 1小時前 , 29F
並沒有這事情 很多人都搞錯邏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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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7, 1小時前 , 30F
現在情況是已經公開了 所以拿不能公開當理由不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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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8, 1小時前 , 31F
要比較的是網路 跟現場公開為什網路不行 現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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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8, 1小時前 , 32F
對,常常開庭開到一半附近學校的學生會來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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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人根本無法說明為什麼網路就不行 現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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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9, 1小時前 , 34F
你要肉搜 法官名字都有 哪需要網路職播...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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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19, 1小時前 , 35F
判決書都會有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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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0, 1小時前 , 36F
所以我不知道是在反對啥的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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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4, 1小時前 , 37F
更好笑的是,同一個組織在好幾年前贊成 然後今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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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5, 1小時前 , 38F
反對 ㄎ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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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5, 1小時前 , 39F
還當別人不知道他們以前是贊成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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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7, 1小時前 , 40F
被害人不想露臉可以請訴訟代理人 不曉得扯這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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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7, 1小時前 , 41F
幹嘛?1、你是當事人嗎?2、詐欺被害者是比詐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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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7, 1小時前 , 42F
渣還丟臉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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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3, 1小時前 , 43F
有沒有一種可能 怕丟臉的不是原告被告 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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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1:14, 57分鐘前 , 44F
靠北 看開頭我差點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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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1:40, 31分鐘前 , 45F
雙標不意外
06/10 01:40,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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